第二二三章 成敗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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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爵相真正洞徹無遺!”趙烈文亦是眼中放光,“一言即切中肯綮!”

    頓了頓,“我以為,執筆《祭史可法》者,應該確是趙竹生祭史、祭閻二文,語氣吞吐,筆鋒鋪排,都很不一樣,不該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我和趙竹生做了大半年的同事,對他的行文的風格,還是熟悉的。 .”

    將“祭史”、“祭閻”兩偏文章放在一起比較,這豈非是說

    嗯嗯。

    至於“我和趙竹生做了大半年的同事”,是指趙景賢駐節揚州,整頓兩淮鹽務,趙烈文受曾國藩委派,協助趙景賢辦差湘係介入兩淮鹽務極深,趙景賢若不得趙烈文之助,經營兩淮之時,就極可能和湘係發生直接的衝突,到時候,你來我往,落地的人頭,便不止李世忠一個了。

    “不過,”趙烈文繼續說道,“執筆雖然是趙竹生,但此文通篇立意,卻絕不是趙竹生本人的首尾以我對趙竹生的了解,他雖然不愧‘國士’之名,但無論如何,還沒有這番驚世駭俗的見識!”

    微微一頓,“在揚州大半年,他也好,我也好,都曾經去瞻仰過史憲之的衣冠塚雖然不是一塊兒去的;日常言談,也不可能不語及史憲之,彼時,趙竹生對史憲之的看法,不逾高宗純皇帝《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的範疇,亦不脫前人、時人的窠臼,無非還是‘節秉清剛’、‘心存幹濟’、‘板蕩忠臣’、‘取義成仁’那一套,並無一字一詞之譏誚”

    趙烈文以史可法的字“憲之”稱呼史可法,較之直呼其名,自然要客氣一些,不過,客氣也是有限的到底沒有拿諡號“忠正”稱呼史可法,甚至,也沒有拿史可法的號“道鄰”來稱呼史可法。

    字、號存在著微妙的差異,一般情形下,稱呼號,較之稱呼字,要顯得更加客氣一些。

    “這麽說,”曾國藩慢吞吞的說道,“這篇《祭史可法》,是另有高人指點嘍?”

    “爵相說話太委婉了,”趙烈文笑道,“所謂‘另有高人指點’根本就是‘秉承上意’嘛!”

    微微一頓,“不然,這篇文章,也不能在數日之間,就像自己生了腳一般,大半江浙,都走遍了!更不能和軒邸祭閻麗亨的雄文,這個……‘結伴同行’啊!”

    “嗯,‘自己生腳’、‘結伴同行’,”曾國藩的臉上露出了笑容,“惠甫,你的話……怪有意思的。”

    沉吟了一下,“那麽,這個‘上意’”

    “我以為,”趙烈文目光炯炯,“最重要的,有兩點。”

    “哦……請道其詳。”

    “這其一”

    頓了頓,趙烈文說道,“祭閻、祭史,一褒一貶,一揚一抑,其實一脈相承說的是同一件事!”

    “哪一件事呢?”

    “閻麗亨、史憲之皆以城守死節,”趙烈文說道,“何以褒閻貶史?揚閻抑史?閻、史之別,不過在於一個守了八十一天,一個隻守了半天!”

    “嗯……是。”

    “而且,”趙烈文繼續說道,“拿祭文中的話說,一個是‘彈丸下邑’,一個是‘淮左名都’、‘宏城大郡’;一個是‘微秩末吏’,一個是‘閣部之尊’、‘人臣之極’;一個是除了‘蟣虱編氓’,再無可恃者;一個是以‘舉國錢糧,部勒重兵’,結果呢?嘿嘿!”

    頓了頓,“這個‘賢愚之辨’,就未免太明顯了些罷!”

    曾國藩微微頷首,然後,輕輕的歎了口氣,“而且,拿來比較的,不止於閻麗亨閻麗亨守的,畢竟不是揚州;可是,李祥甫守的,就是揚州了!”

    頓了頓,“祭史一文是怎麽說的?嗯,‘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廣陵,城堅濠廣,四野曼延,正利步騎,雄聞晉唐,今史公憒憒,豈尚不逮李庭芝耶?’”

    李庭芝是南宋末年的揚州守將,字祥甫,官位、名氣,都遠不能和史可法相提並論。

    “還真比不了李祥甫!”趙烈文說道,“城破之後,李祥甫、史憲之,一般是死節,可是,在此之前,李祥甫整整堅守了揚州一年半的時間!”

    頓了頓,“還有,揚州不僅僅是‘城堅濠廣’非江陰可比;其軍力、財力、民力,更非江陰可比,一天即失守,這唉,怎麽說都說不過去啊!”

    “是啊!”曾國藩又歎了一口氣,“這‘憒憒’二字,尤其誅心言下之意,大敵當前,史憲之非但毫無主張,更加是……唉,根本就沒有把心思放在城守上啊!”

    “有趣的是,”趙烈文說道,“這兩個字,還是史憲之自己的話!是他‘自覺憒憒’,然後,將軍務都交給了幕僚處置他是主帥啊!又不是病的下不了床,豈可如此行事?”

    微微一頓,“事實上,敵人尚未開始攻城,史憲之就已經放棄了堅守的企圖了!”

    “唉!”曾國藩搖了搖頭,“真是起之於地下,亦不知如何自辨了!”

    “起之於地下還不曉得怎麽個‘起’法兒呢!”

    曾國藩微微一怔,“惠甫,什麽意思呢?”

    “爵相,”趙烈文沉聲說道,“史憲之是隻有衣冠塚的。”

    曾國藩明白趙烈文的意思了:揚州城破之後,史可法屍骨無存。

    “江陰城破之後,”趙烈文說道,“閻麗亨被執,雖然有兵卒‘以槍刺其脛,血湧沸而仆’之事,不過,到底是因為他‘挺立不屈,背向貝勒,罵不絕口’在先,事實上,端重親王還是很希望他降順的閻麗亨延至第二天黎明,才被害的嘛!”

    微微一頓,“而且,留全屍,依禮下葬其後,亦許其子換貴重棺槨,遷葬本籍通州,史載,開棺之時,猶麵目如生。”

    “端重親王”就是彼時的“貝勒”博洛,後封端重親王。

    還有,趙烈文不知不覺,用了“被害”一詞。

    “還有,”趙烈文繼續說道,“江陰一役,血戰八十一天,本朝這邊,累計死四萬餘人對陣的雙方,早就殺紅了眼!端重親王麾下,不曉得有多少人,欲食閻之肉、寢閻之皮?這種情形下,端重親王對閻麗亨,猶不失最基本的敬意!”

    頓了頓,“史憲之呢?”

    “被執之後,不過三言兩語,豫親王即‘使左右兵之,屍裂而死’”

    說到這兒,趙烈文嘴角痙攣似的抽動了一下,“即是說,對史憲之,非但沒有任何招降的意思,還”

    抿了抿嘴唇,聲音幹澀,“立即亂刀砍死,甚至是……亂刃分屍!”

    “這實在是一件絕大的慘事,豫親王做的,實在是太過了!可是唉!”

    曾國藩默然不語。

    過了片刻,趙烈文繼續說道:“史憲之殉國之後,屍體也不曉得是如何處理的?反正,肯定沒有下葬!以致其義子史德威收屍的時候,‘天暑,眾屍皆蒸變不能辨識’,終致屍骨無存了!”

    頓了頓,“揚州不比江陰,不過半天即城破,本朝幾乎沒有什麽傷亡,無論如何,談不上什麽切齒之恨;而照史憲之遺書的口吻,他也絕不可能像閻麗亨那樣,對豫親王‘罵不絕口’。”

    “則何以至此?史憲之的官位,較之閻麗亨,可是雲泥有別!”

    “再想一想史憲之的四份遺書,其中一份,竟是給豫親王的!而且,純出以哀求口吻,說什麽‘得以骸骨歸葬鍾山之側,求太祖高皇帝鑒此心,於願足矣’”

    “唉!這不是……太過諷刺了嗎?”

    “那份遺書中,史憲之還說什麽‘敗軍之將,不可言勇’可是,寫遺書的時候,豫親王還沒有開始攻城呢!”

    “這個時候,就自稱什麽‘敗軍之將’?甚至,就哀求敵人將自己‘骸骨歸葬’?”

    “實在是唉!”

    “所以,《祭史可法》一文,說他‘有死誌、無戰意’此六字,是真真切切、實實在在的‘的評’!”

    趙烈文一口氣說了下來,到了後來,語氣愈來愈形激烈。

    不過,他為曾國藩謀,一向如是的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而且,獨對之時,幾乎沒有任何的忌諱。

    “惠甫,”曾國藩開口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史憲之這個樣子,莫說自己人,唉,就是敵人,也看他不起啊!””

    “可不是?”趙烈文說道,“不然,何至於落到如此不堪的境地?”

    頓了一頓,“以前,麵對外敵,窮途末路,隻要‘死節’,便可許之為‘完人’高宗純皇帝《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不是說史憲之是什麽‘千古萬人’嗎?反正,隻要‘死節’了,不論生前辦了多少誤國誤民的事兒,也統統不計較了!可謂‘一死遮百醜’!”

    再頓一頓,“以後,這套嗑,可是嘮不下去了!”

    曾國藩點了點頭,“所以,你方才說的‘賢愚之辨’”

    頓了頓,打住。

    趙烈文把話頭接了過來:

    “這個‘賢愚之辨’,就不再以什麽‘君子、小人’為分野了!必須為國為民,做出實實在在的業績,才能作數才可謂‘賢’!譬如,守城,你就得守得住!半天就丟給了敵人,你自個兒,就算死上十遍八遍,許給你的,也隻是一個‘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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