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8番一:為什麽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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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金元並不是那種輕易就放棄的人。

    他為了留在國內讀書,做了很多努力,甚至還勸說老金捐了一座圖書館。所以他是必須要達成目的的。

    哪怕貝七夕不待見他,哪怕貝聿銘也拒絕助他一臂之力。

    這反而激起了他的挑戰之心。

    他將自己想到的所有能討好女孩子的方法都在貝七夕身上嚐試了一遍,幾乎全軍覆沒。

    但兩個月的時間並非一點成效都沒有。

    他跟貝七夕算是混熟了。

    貝七夕也不再像一開始那樣排斥他。

    “你真的喜歡我?”金元的撩妹手段高調得很,現在幾乎全校的師生都知道了這件事,所以就算貝七夕想要當做若無其事,也不太可能。

    畢竟金元出生於豪門顯貴的金家,多少妄想嫁入豪門的女人都盯著。

    尤其是金元還長了一副不錯的皮相。每天對他暗送秋波的女生不在少數。

    貝七夕背靠著椅子,兩條腿毫無規矩地翹到了課桌上,一邊又喝著金家大廚親自調製的手工奶茶,愜意又享受地問道。

    明明是一副“女流氓”的模樣,一般人見了恐怕都要偷偷地嫌棄鄙夷幾句,但金元卻是滿目迷戀。

    “當然是真的。不然我幹嘛要留在這班上受罪?每天上課跟聽天書似的,我都要開始懷疑自己的智商了。”金元拍了拍堆在桌上的厚厚一疊書,上課的心情都快趕上上墳的心情了。

    但是一到下課,他就能夠跟貝七夕嘮上幾句,這便足以抵消他整整一堂課四十分鍾受到的暴擊。

    一切的小確喪和小確幸,都是因為貝七夕。這種感覺難道還不是喜歡嗎?

    “為什麽呢?”貝七夕覺得金元的這份喜歡簡直來得莫名其妙。

    她不是討喜的人設和體質。

    當初她向卓越告白,就被拒絕了。

    現在她喜歡貝聿銘,卻也注定得不到他的回應。

    金元,這個曾經的死對頭,十年後一重逢就說喜歡自己,恕貝七夕有點接受無能。

    “你還記得有一天你在傾城之眼嗎?”金元笑眯眯地問道。

    “我去過好幾次,不知道你說的哪一天?”貝七夕想了想,在傾城之眼並沒有發生過什麽特別的事情啊。而且她也不記得見過金元。

    “那天我剛回國,家裏卻沒人,所以有些煩躁,便一個人上街。於是在城市之眼看到了一個假瞎子賣唱討錢。那假瞎子歌唱得很難聽,簡直成了傾城之眼的噪音。我本來是要戳穿他的,但這時卻有個女生搶在了我前麵。她搶過了話筒,便唱了起來。女生唱得很好,很多路人聽了,紛紛開始掏錢。

    那假瞎子大概怕女生問他要錢,於是匆匆忙忙卷著錢就跑了。

    女生卻還呆呆目送著他,口中喃喃,“跑那麽快做什麽。我還可以給你多唱幾首。”

    我忍不住笑了起來,怎麽會有那麽蠢笨的女生。我簡直想要上前嘲諷她一頓,但是她卻對大家說:“剛才那個是假瞎子,以後大家再看到的話不要再被騙了。希望他是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才不得已為之……”

    先定個小目標,比如1秒記住: 手機版閱讀網址:(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