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以後要做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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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阿關心兒子死活,再也顧不得輸贏,跑出圈子奔入豬圈來救七角。
他見七角像個沒骨頭的屎人一般,在自己手臂裏軟塌塌的耷拉著,認為兒子被巫歸打死了,幾十年來第一次嚎啕大哭,恨不得吃了巫歸。
這時卻聽‘噗’的一聲,手中的兒子將一股帶著糞水的血噴到他臉上,七角悠悠的醒了過來,嘴裏哎呦叫痛。
“吾兒,你還活著!”光阿驚喜異常。
七角轉了轉頭,在人群中找到巫歸,艱難的抬起手,指著巫歸說道:“我、我不服!再來、打。”
說著就奮力掙紮著想要站起身來,可是剛一動彈便感到身上痛的似乎全身骨頭都斷了,叫了一聲又倒在他爹懷裏。
“嗬嗬。”吳歸笑了笑,沒有理他,從平台邊上的螺旋梯子往下走。
下到水麵上,將頭上黑色燧石製作的,代表黑荊巫師身份的發簪交給豬大腸保管,又把腰裏的樹皮圍裙一扔,直接跳入水中洗澡。
洗幹淨了一看,渾身青一塊紫一塊,在水裏照了下,也是鼻青臉腫的豬頭模樣。
巫歸見到自己的尊容,不禁出聲罵道:“擦你大`爺的,老子明天就出發了,卻搞成這副鬼樣子,真是衰到家了。”
不過想起這番大勝光阿父子,還把七角打成死狗,他心中又高興起來:“付出這點皮肉傷的代價值了!”
清清爽爽的走到台階上,豬大腸已經找了根能消炎的嫩血藤,在嘴裏嚼碎了敷在巫歸身上的破創上,又為他用麻布裹住。
“歸哥,你的裙太髒了,我給扔了。”收拾完後,豬大腸說道,
巫歸看著自己的裸`體,眼睛一瞪,罵道:“你叫我就這麽走出去?”
“那有啥,誰還沒光過身子?”豬大腸沒心沒肺的說道。
的確,在叢林裏成年男人光著身子亂逛,並不是什麽驚世駭俗的事情,人們見了都不會多瞧一眼,隻是有些丟臉,有失`身份而已。
巫歸可接受不了甩著大幾吧在人眼前晃悠的行為,在豬大腸頭上猛敲一記:“我乃身份高貴的黑荊巫師,你叫我光`屁`股亂竄,以後族人還會不會敬我?還不快給老子找件衣服去!”
“哎呀!早知道就不扔了,讓你穿屎裙得了。”豬大腸捂著腦袋向上爬去,其實是他看著髒,不想給巫歸洗。
在梯子上迎麵碰到嫘織家的那個男人,男人手裏捧著一疊麻布說道:“豬小弟莫要去了,我給巫師大人帶衣服來了。”
“快拿來。”巫歸走過去接過嫘織家人送來的麻布衣服,打開一看,麻布短裙之外,還有一件桶狀的長衣,一條水牛皮帶,外加一雙結實的皮繩草鞋。
巫歸穿上這套行頭,頓感文明的氣息又回到了自己身上:“太好了!真是舒坦啊!”
豬大腸和那男人看到他的樣子,都驚訝不已。
土著光身子`慣了,穿上衣服他們會渾身不舒服,見到穿衣服的人,也是看不順眼,就如女蘿那樣,不但不能得到別人的欣賞,還被當成怪癖。
可是巫歸不同,他好歹也受過現代教育,是懂禮儀之人,言行姿態自有一種莽荒之人所不具備的文雅高深。
以前和光`著`身子髒兮兮的和土著人混在一起,他也不太注重形象,所以也看不出有太多的不同之處。
現在穿上衣服,頓時氣質大變,衣服穿到他身上顯得那麽自然,那麽妥帖,仿佛上天注定他就是穿衣服的人。
在豬大腸二人的眼中,黑荊巫師裹著灰白色的長衣,雖然身帶傷痕,但是卻長身玉立,笑容深邃,不似粗俗凡人。
“歸哥(巫師大人)真不愧是得了神眷之人!”二人都不由得豎起拇指嘖嘖稱讚。
巫歸這時才悟到了個人形象的重要性,果然是人靠衣裝馬靠鞍裝,在土著部落裏也是如此。
他決定以後隻要不是外出冒險,在人前露麵時都要把衣服穿整齊了。一是答應了女蘿幫他宣傳穿衣習俗,二則可以烘托他巫師身份的與眾不同,贏得人們的敬意。
穿好衣服,又把頭發盤好用黑簪固定住,巫歸想象了一下電影裏仙人的做派,於是便抖了抖長衣,做出一副飄飄欲仙之態搖搖晃晃的走路,結果畫虎不成反類犬,反而極似某個邪`教神棍。
不過就算這樣,也足以哄住沒文化的土著人了。巫歸風姿飄逸的上到平台上來,半`裸的人群見到全身都穿著衣服,麵帶神聖仁慈之色的巫歸,態度果然和之前完全不一樣了。
所有的土著人都是肮髒粗野汗漬漬的樣子,他們熟悉的叢林巫師,也全是是邋邋遢遢、神秘陰暗的形象,誰見過如此若清泉輕風一般的神仙人物?一時都看的自慚形穢。
巫歸優雅的穿過平台上擁擠的人群,仿佛一隻純潔的白鶴行走在矮矬俗氣的雞群裏,是如此的卓爾不凡。人們又驚又敬,紛紛給巫師大人讓開道路,不敢再隨意和巫歸說話,交談時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的粗魯語言褻瀆了巫師大人。
巫歸的表演大獲成功,麵上帶著平靜的微笑,心中卻在得意大叫:“老子的太有智慧了!”
……
到了醪家店鋪前,發現女蘿和光阿父子都已經走了。問了等候在此的另外一個嫘織家的女家人,得知光阿帶著七角回家去了,女蘿擔心他會報複巫歸,便急急去議事廳找幾位大長老商議如何為此事善後。
“蘿長老要我提醒巫師大人,要小心提防光阿。”那個嫘織家女人說道。
“無妨。”巫歸淡淡的說了一聲,光阿雖然不是什麽好東西,但也不至於那麽沒出息,下作到暗中來害自己。
此事他們父子輸的一敗塗地,還被吳歸抓住了把柄,吳歸不去找他們已經算給他們父子麵子了,光阿若還敢繼續糾纏,那他的名聲就徹底臭了,相信他父子倆不會那麽蠢。
有了嫘織家的財力支持,巫歸放開手腳在集市上大肆購物,在他光輝形象的助力下,人們都願意把貨物便宜換給他。那把水竹部落產的良弓自然到手,又為豬大腸也換了一把小一點的良弓,石簇箭換了四袋,整整八十支。
在雨林裏,因為樹葉繁茂,視野狹窄,弓箭的力道再大也會被樹枝阻擋射不遠。所以弓箭不需要太遠的射程,大多數弓都是小弓和軟弓。
而巫歸新換得的這把黑色的大弓,卻是叢林裏極少見的硬弓,巫歸拉了拉,感覺足有七八十斤的力道,如果在開闊地域射擊,估計有效射程能有五六十米。
豬大腸一直說他買大弓沒用,費勁不說,體積大也礙事。巫歸對他解釋說這是用來射大個頭的猛獸的,豬大腸又不屑道叢林裏的勇士都是用木矛對付大猛獸的,就算不用矛,用弱弓毒箭把它射傷毒死就行了,何必費勁用硬弓?
巫歸聽的直搖頭。
用弱弓毒箭也不是不行,可他們這次是冒險,不是打獵,要對付的都是突然跑出來襲擊人類的猛獸,哪裏等得及猛獸慢慢毒發?必須要用硬弓一擊致命!
或許是文明社會之人受到過先進槍械的影響,巫歸希望能用遠程武器對付敵人,盡量避免危險的近身戰鬥。可是叢林裏的土著卻不這麽想,他們都很勇敢,認為近身戰鬥更能彰顯自己的勇猛無畏,豬大腸也是這樣的心思。
巫歸才不會像他們那麽愚蠢,命比名聲重要的多。他也懶得理會裝比的豬大腸,收好了弓箭,帶著幾個人繼續逛市場。
又換到了製作精良的石匕、石斧、石矛、麻繩、皮袋、水壺、火石、食鹽等物,物資總算湊夠了。
嫘織家家人付了賬後就帶著東西送去巫歸家,豬大腸說要到家裏去一趟,巫歸也是閑著,便跟他一起過去。
豬家在村子邊緣遠離核心位置的地方,二人在樹上上上下下繞來繞去,走了半個多小時,總算到了豬家的領地。
這裏卻是難得的一塊寬敞地麵。放眼望去,隻見水麵和樹林包圍之下有一塊空闊的高地,上麵放養著三四百隻大大小小的半馴化野豬。幾排木屋立在中央,沿著高地邊緣是一圈用荊棘樹枝胡亂堆積而成的柵欄,雖然雜亂,但其實非常結實,野豬難以破口逃跑。
這就是豬家的養豬場。
豬家規模不大,隻有二十幾口人,他們家的主業便是養豬,索性就以豬為姓。因為養豬需要的場地太大,樹上不好建豬場,他們便在村子下方沼澤地的水淺處,用樹木蘆葦雜草等物硬生生填出來一塊高地來,建立了的自己家的地盤。
叢林裏不缺食物,人們不會餓肚子,但是像野豬這樣的大型動物的肉,卻也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得花費時間冒險去獵才行。
相對而言,飼養它們就方便多了,成本也很低廉,隻要管理好豬群,食物什麽的,根本就不用人操心。久而久之,便有了豬家這樣專門馴養家畜的家族。
豬家飼養的野豬經過不知多少代的改良,已經和普通野豬有了很大的區別。它們更溫順,肥肉更多,口感比野豬好多了,人們都愛吃這種馴養豬肉。
現在整個部落都吃豬家提供的豬肉,還有一大部分外銷到其他部落。豬家因此也富裕了起來,要不是人口太少,他們家也足以成為部落裏的大家族之一。
這些日子一直在樹上活動,猛地下到地麵上來,巫歸感到不適,不過人類到底是地麵生物,很快就習慣了。
二人踏著豬家用樹枝在泥地裏鋪設的道路,一步一陷的往高地上走,剛到高地下方,就聽一群狗在狂吠。
巫歸抬頭一看,看到高地上出現了一大群惡狗,那些惡狗的個頭雖然不大,但是樣子比狼還凶猛,一個個都呲著牙,想要撲來撕咬的樣子。
巫歸吃了一驚,這是狼還是狗?
豬大腸卻欣喜的往前跑了幾步叫道:“大黃、二黑,三毛、四白……我回來了,你們是來迎接我的嗎?”
“汪汪汪!”狗群認出了豬大腸,叫了一聲,爭先恐後的向二人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