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黃金掌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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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黃金掌紋(1)

    ……但這裏涉及到了我前幾天提到的一個問題,像這種由於xg功能障礙和幼年原因逐漸演變成的發泄式凶手,必定會連環作案,他必須依靠不斷的行凶來發xie欲望,但事實上,凶手卻在南大碎屍案之後銷聲匿跡了。這是一種很反常的情況。我仔細思索,總結了三種假設,1,凶手離開了藍京。2,改進了作案模式。3,發生了意外……第一種假設幾乎可以被去除。因為即使凶手到了新的居住地,他早晚還會作案。但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發現與南大碎屍案相似的案子。第二種假設就比較麻煩了。一般連環殺人犯都會有相似的作案標記,即便他會不斷完善自己的技巧,那也是一個漸變的過程。隻有極個別的天才型殺人犯會突發奇想嚐試各種可能。甚至掩蓋自己的作案標記。但是這種罪犯在全世界範圍內都寥寥無幾。我們碰上的幾率並不大。第三種假設,包含的可能性也比較廣。結婚,交通事故,親人去世等等,這些都可能導致凶手突然中止作案……所以這個問題我們暫且擱置。遇到實際問題,再實際分析……”

    最後說說凶手的職業。我圈定的範圍是醫生和屠宰類的工作。這裏要聲明一點。我所說的高等教育,並不是一個絕對值。凶手從高中畢業到大學都有可能。外科醫生是一個很理想的身份,各方麵條件都可以符合我描述的特征。但我不能吧這個範圍圈定得太窄。現實中還有其他種可能,例如一個高考落榜的學生,或者因為家庭原因中途輟學的學生,他們本身的智力水平和資質未必差,隻是因為一些客觀原因被迫改變了初衷,選擇了他們不喜歡的職業,對於之後走上犯罪道路還能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這也不是沒有可能。在這方麵我尊重法醫的屍檢。醫生,或是肉聯廠職工,飯店廚師,肉店老板這類跟屠宰有聯係的行業都算在內。我知道,要調查起來,難度不小,過去了這麽多年,可能凶手的職業早已有所改變。這就需要我們耐心細致的調查當年的各種資料,可以將我側寫的凶手畫像作為參考……”

    杜組長能夠百分百確定自己的嫌疑人畫像準確嗎?”一個人突然問道。

    這時候居然傳出了不和諧的聲音。

    所有人的目光刷的集中在了說話人的臉上。

    張睿。

    老頭子見大家詫異表情,也覺得有點兒尷尬,解釋說:“杜組長,我不是認為你的說的不對。我幹了這麽多年刑警,實話實說,很多時候會遇到各種意想不到的情況。有可能我們實際抓到的人與我們最初的判斷完全不同,這種情況我自己也沒少遇到。杜組長現在隻是根據當年留下來的資料進行理論分析,你真的能確定凶手就是你描述的那樣嗎,萬一有例外怎麽辦?”

    杜誌勳看了看他,“張警官,你這麽問,是不是你心裏已經有了嫌疑人?”

    ……”張睿欲言又止。

    是不是程飛?”杜誌勳直接了當提出來。

    張睿猶豫了一下,“是。”

    我聽說,這個人曾經到你的轄區公安局自首過。承認他就是南大碎屍案的凶手。”

    對,是有這麽回事兒。”

    兩個人一問一答,讓那些還不知道這件事的警員更加吃驚。

    南大碎屍案凶手果真能自首,那絕對是個爆炸性的新聞。

    杜誌勳平淡的說:“我聽說,這個人自首後是你親自審問的,後來因為證據不足你把他放了。”

    是有這麽回事。這個人是醫生出身,至今單身未娶,很符合凶手條件,但在審問他的時候,我發現他對案情的陳述有很多漏洞,給我感覺他分明就是從網上還是什麽地方看到一些南大碎屍案的消息,自己背下來糊弄我的。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原因,他年紀太輕,今年才38歲,那20年前他也就18歲。這與你心理側寫裏的罪犯年齡都是有很大差距的。”

    杜誌勳給出的凶手年齡在25到45歲之間。相對來說,18歲確實是太年輕了一點兒。

    你說的不假。18歲處於成年未成年之間,心智還不夠成熟。南大碎屍案對於他來說,難度還是太大了。你當時放他,倒也並不是沒有道理。既然這樣,你為什麽現在又懷疑他呢?”

    我那隻是憑著多年的經驗進行判斷。但我後來總感覺這個人不太正常……”

    所以你外孫女失蹤,你懷疑是他搗鬼,當有人按照南大碎屍案的手法偽造成你孫女遇害的假消息,讓你第一個想到凶手就是程飛,是吧……”

    張睿臉上有點兒掛不住,但還是點點頭。

    接下來,他就幹了這輩子最蠢最荒唐的一件事——打算手刃仇人為孫女報仇。而事實上,鄧佳佳隻是躲在同學家完了幾天而已。

    事不關己,關己則亂,聰明一輩子的老刑警到頭來辦了這麽一件蠢事,晚節不保,連職位都給停了。

    幸好杜誌勳隻是點到為止,並沒有讓張睿下不來台,他說:“既然你孫女現在已經找到了,你跟他隻是一個誤會。你還懷疑什麽?”

    我兩天前在法醫室,聽你談論凶手,你當時說了‘連環殺手三大特征’這個理論——‘不合年齡的尿床’、‘虐殺動物’和‘縱火’。你當時還說, 這樣的人應該引起足夠的警惕,即使他不是南大碎屍案的凶手,也不意味著他就是無辜的,有可能有其他案子我們還不知道。這給了我一些啟發。”

    是有這麽回事兒,”杜誌勳想起來了,“你當時舉例提到一個人,童年的時候就喜歡抓來流浪的貓狗,帶回家殺死分屍,原來你說的就是程飛。”

    他在自首的時候,我審問他,他就曾親口對我說,他從小就有抓流浪貓和流浪狗肢解的的經曆。恰好就符合你所說的第二種——虐殺動物。其他兩個特征他當時沒講。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有。如果他真的符合你所說的三種特征,那是不是就意味著他是連環殺人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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