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香餑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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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喚證和工作證都是一應俱全,來人雖然在這種場合下有些不太給麵子,但在程序上沒有任何挑剔之處。“好,我跟你們走。但我要先交代一下我女兒的事情,不然就沒人帶孩子了。”“嗯,你抓緊。”那警官還是比較通情理的,並沒有進行阻撓。陳渤隻好打給柳真,讓她帶今天先照應著清瑜,晚上的話就送到劉媛家裏。她一個大姑娘也沒啥帶孩子的經驗,就不折磨她了。其他人雖然也有點懵,什麽樣的案子需要刑警隊?他們可是隻負責刑事案件的。能構得上刑事一詞的,可都不簡單。通常協助調查以口頭居多,出示傳喚證是對待犯罪嫌疑人才有的套路。深諳社會規則的眾人,當然不免腹誹,但又見陳渤神態自若,心裏又打起鼓來。就在他們剛要邁出會議室時,迎麵走來身著黑色西裝與同色套裙的一男一女,手持一封文書道“你好,我們是滬市檢察院,現在有一個案子需要陳先生來配合調查取證。這是《詢問通知書》以及我們的工作證。”謔,我這還成香餑餑了,就差一個法院就能把司法部門給湊齊,陳渤自嘲地想道,不知道是否可以就此召喚神龍。俗話說得好,無巧不成書。這時隻見一個行政部的員工拿著一封ems遞給了他,打眼一瞧。燕京法院寄過來的,這還真tmd給湊齊了嗬,征得同意的情況下拆開之後是一封判決書。不過是之前被出版社狀告的民事訴訟案,早就知道勝訴的結果,但法院還是按照流程寄給了未能出庭到場的他。現場還杵著兩個部門的人員,雖然都是黑衣,卻不同款。好歹也算是同僚,雖然是跨地區的,幾人躲到一邊嘀咕了半天回來之後決定先由地主開始問詢,再由滬市檢方帶回去協助調查。真有種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感覺,反正甭管他們如何商議,他個人是跑不了的。律師就不用想了,司法體製不同,首次問詢不能請律師也用不著。和美國什麽問題都要甩鍋給律師是大有不同的。其他股東則是完全懵逼了,這會還怎麽開?正主都給帶走了!剛才的決議到底算不算呢,就成了曆史遺留的難題,隻能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幹著急。陳渤被警察帶走了!!!這條消息不脛而走,這下更像是在油鍋中又投下了一顆深水炸彈。為什麽會被帶走?到底是真的協助調查還是重大犯罪嫌疑人?雖然看起來是撲朔迷離,就連當事人都還沒有弄清原委的時候,網上一篇篇被炮製後的文章再次發酵起來,成功引發了一場互聯網的狂歡盛宴。“從超級豪車到天價飛機,高調人生背後的奢靡生活。”.. “不是渣男不聚首,阿布和陳渤的私人友誼。” “扒一扒那些落馬的首富!”這些倒還隻是捕風捉影的臆測,眾多網友也隻是本著以八卦之心來看待,娛樂至死的時代嘛。但許多帶節奏的消息發了出來,立刻讓吃瓜群眾都開始加入了聯合討陳的大軍。“當世大漢奸,美國捐款上億,對家鄉一毛不拔!”“賺國人錢貼補洋大人,螞蟻美國高管薪酬超總部千倍!”“數典忘祖,曾拒絕窮親戚登門。”……就這些足夠唾沫星子淹死他的了,尤其是一個漢奸的罪名更是了不得。反美反日的聲音一直是方興未艾,打著愛國主義卻是強盜行徑的人本就不在少數。捐款沒問題,這是好事兒,捐得少的往往都是被攻訐的對象。但現在的情況是網貼爆料的數字全是國外占大頭,國內得到了什麽實惠呢?對不起,我們不知道!帶節奏的人隻需要斷章取義,反正有的是弱智上套。好歹肥水不流外人田呢,你丫這不是吃裏扒外算什麽?互聯網掙錢那麽容易啊,你這邊一個千萬美金,那邊一扔又是千萬美金。但在國內的某市長爆料,就連自己的家鄉都捐了百萬人民幣而已啊,這差距多大?到底多大?人心有多大,那差距就有多大!群情激昂的吃瓜人搖身一變就成了架著炮台的愛國者。與外麵失去聯絡的陳渤正坐在鵬城刑警的問詢室內接受調查著呢。“白來死了,你知不知道?”黑衣警官正襟危坐在他的對麵,生冷得像個機器人。“白來是誰?”陳渤疑問道,這個名字壓根就沒聽說過啊。“這個人你認識嗎?”警官直接展示了一張照片,畫麵裏是一個糟老頭的身影。“哦,認識。昨天在我這演了一場戲。”陳渤並沒有否認,“他就叫白來啊,看來還真是白來了。”“你和死者是什麽關係?”“我前女友的父親,非要扯上關係算是半個嶽父。”“他昨天來找你是什麽原因?”“賣孩子啊。”陳渤撇了撇嘴,“我給了他50萬,他把我和前女友的孩子留給了我,然後就走了。”“你對他索取錢財不滿,所以痛下殺手謀害了你的前嶽父?”那警官隨口道。“嗬,有罪推定,你這是誘導式問詢。憑這一條我可以告你的!”陳渤又不是法盲,你嚇唬一般人也就罷了,來詐他那可真討不到好果子吃。“50萬對我來說隻是數字,我一架私人飛機就價值.5億歐元。什麽概念,5億人民幣!”陳渤見他們吃驚得樣子,接著道“1億人民幣的現金重約1.15噸,5億就是接近40噸重,比波音77滿載乘客還要重,還可以填滿70個茅廁。你覺得我會為了50萬去要一條人命嗎?除非我是吃飽了撐的,這個犯罪動機在別人身上或許成立,但對我來說是絕無可能的。”倆負責問詢的警官已經大張著嘴巴,可以塞下一顆鵝蛋。md,見過炫富的,可沒見過這麽花式炫富的。按照他的說法來算,50萬就算丟了都懶得彎腰去撿,因為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就全部賺回來了。連番問了數次,陳渤的回答毫無破綻,而且條理清晰,還有不在場證據,作案動機也不足以支撐。但就這數輪問詢就已經耗費了兩天時間。在48小時的問詢期就要到來時,輪番上陣的警官終於找到了一個突破口。沒有破綻可不就是個破綻麽,於是又問道“為什麽你對白來的死絲毫不感到驚訝,甚至沒有一絲恐慌,是不是心裏早有預料,這很不符合常理。”“我跟他又不熟,昨天是第一次見麵,你會為一個陌生人的死感到悲傷嗎?沒有驚訝是因為我也想讓他死,甚至生不如死更好!”“哦?”警官看到了一絲希望,趕緊跟進道“是什麽原因呢?”“因為他不僅葬送了我和前女友的愛情,還虐待我的女兒。子女對他來說都是賺錢的工具而已,我當然不想饒過他,所以我不覺得意外,更不覺得驚訝,現在是老天都看不過去啊。”陳渤抽了口煙,淡淡地道。就算犯罪嫌疑人都有抽煙的權利,更何況他這個協助調查的,除了不能和外界聯係沒有自由之外,對他還是挺優待的,畢竟上頭還有個李樹森照拂。他在鵬城可不是孤家寡人。那警察聽到這也沒轍了,這就算有動機也沒屁用啊,又沒行動過。哪國法律也不會因為你想某個人死就要提前把你關起來過,除非是暴力威脅、恐嚇、擾亂公共秩序這些。但他完全都構不上,最後也隻得在48小時到來之前選擇放人,並叮囑他有可能還會受到問詢。警局的大門還沒走出去,檢察官們就已經在那等著了。“我可不可以先回去看下我的女兒,幾天沒見不知道她現在怎麽樣。”陳渤問道。“不可以,事情緊急,現在已經耽誤了兩天!”“那能不能帶著孩子一起走。”“不行。”“那坐我的飛機呢?”“也不行。”“你們有沒有聽說過做人留一線,他日好相見?這麽不近人情日後會還回去的。我隻是協助調查,雖然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麽緣由讓你們如此興師動眾,但我肯定不是是主謀,也不是首犯。你們都是學法出身,難道不知道要以證人方便為先嗎?”“抱歉,你還真不是證人。”兩名檢察官黑著臉道,絲毫不為他的話所動。“我明白了,那就走吧。”既然不是證人,肯定有案子牽連,能出動檢方的那肯定是公訴案。民事糾紛他們管不著,刑事問題他們也沒審查權,那剩下在他們權限範圍內的無非就是貪腐了。是劉秘書?但那案子都已經過去幾年了,也沒什麽好調查的。又能值得這麽興師動眾的也就隻有梁宇,陳渤最近一年多的時間大部分時間都在國外,也甚少和他見麵。畢竟一個直轄市的行政長官,每天要忙的工作實在太多,除非有相關工作的事情要談,否則哪有那時間和他閑聊。一行人還沒走出警局的大門,便被聞訊趕來的媒體給包了餃子。長槍短炮和話筒紛紛對準了主人公,雖然兩天時間沒怎麽休息好,胡茬也都冒出來了一層。但陳渤的精神還算不錯,笑著麵向鏡頭揮揮手,這架勢倒是十足的巨星範兒,如果換個背景的話,走紅毯的待遇也不過是如此嘛。檢察官當然不會允許他接受訪問,在警局的幫助下一行人才鑽進汽車朝著機場的方向開去。(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