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幫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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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幫一把
    “我不要嫁人!!!”
    幾人還沒走進,就聽到了駱家院子裏傳來一道尖銳的叫聲。
    “你跟誰吼呢?”
    接著,是一個略粗的女嗓。
    “讀書有什麽用?啊?”
    “讀到最後,還不是嫁人,老娘辛辛苦苦給你找了一戶好人家,嫁過去,吃喝不愁,到你這裏,成什麽了?”
    “伱個小白眼狼!”
    這時,那道細一點的女聲帶著哭腔喊著。
    麵對省裏來的專家,駱書記當然要改口,萬一被揭發了,豈不是吃不了兜著走?
    “駱書記,我們這一次走訪不是一次,後麵會回訪的。”
    “那也不行啊。”
    說著,李傑語氣微頓,補充道:“而且,不論是定親,還是結親,孩子都太小,不合適。”
    駱書記連忙賠笑道:“建強家的事,我知道,他們家不是那種人,就是給玉珠找了一戶人家。”
    “呃……”
    遵紀守法,當一個好公民。
    犯錯的事,可不能幹。
    “駱書記,我們國家明令規定,禁製人口買賣。”
    聽到這話,駱書記愣住了,求助式的看向了一旁的唐校長。
    “爸,你說句話啊,你是要把我賣了嗎?”
    駱書記連連搖頭:“那是定親,定親。”
    “沒有,沒有的事。”
    李傑繼續道:“50年,我們國家頒布了婚姻法,根據法律規定,女性未滿十八歲,不得婚嫁。”
    “沒有,沒有。”
    要守法。
    唐校長點了點頭:“之前公社開會不會提過嘛,而且不止一次宣傳,怎麽,你們村裏還有這種情況?”
    “啊?”
    “是這樣的。”
    “賣什麽賣?老娘給你找的好人家,什麽叫賣?”
    李傑神色嚴肅的對著村支書說道:“這可是犯法的。”
    對於前麵那位學生,李傑也是這麽幹的。
    “是,是。”
    駱書記連連點頭:“小專家說得對,回頭我就跟建強說,讓他把這門婚事給退了。”
    “我們一定守法,守法。”
    雖然老書記覺得李傑有點多管閑事,但人家是省裏派下來的,哪敢當麵表示反對。
    接著,駱書記上前敲響了院門。
    “建強,建強,開門啊,省裏的專家來家訪啦。”
    少頃,一陣腳步聲傳來,一個有點坡腳的男子打開了院裏。
    “什麽專家?”
    駱書記搖頭道:“你小子,能不能少喝點酒,昨天晚上我就跟你說了,今天會有專家來家訪,喝了幾杯馬尿就忘了。”
    對於駱建強,駱書記一點也沒有客氣的意思。
    該罵就罵。
    這小子,真的不頂籠。
    明明跟他說過,轉頭就忘了,如果早有準備,哪會有剛剛的事情發生?
    “你還杵在那幹嘛?”
    駱書記上前一步,把他往裏麵推了推。
    跟著村支書走進院子,李傑第一時間打量了一下院子裏的環境。
    十來平方的院子裏堆著不少茅草,還有一些農具,院子修的也比較周正。
    擱在鄉村,駱家不算那種特別困難的家庭。
    然後,他看到一個抱著孩子的女人,對方三十來歲,身材比較壯碩,一看就是幹活的一把好手。
    這個家能被打理的井井有條,恐怕跟她有不小的關係。
    也不怪駱玉珠父親在家沒什麽地位。
    在她旁邊的孩子是一個紮著馬尾辮的少女,依稀能看到她臉上的淚痕。
    應該是哭過。
    原著中,駱玉珠就是被繼母給賣掉的。
    今天算是趕巧了,正好趕上賣孩子的開頭。
    這件事,說什麽也得把它給攪黃了。
    人口買賣,絕對禁止!
    至於駱玉珠的事,李傑倒沒有什麽預謀。
    未成年。
    判刑的!
    順其自然為好。
    “建強,你愣著幹什麽,還不抓緊倒點水!”
    說話間,駱書記把駱建強拉進了屋裏,踏進屋裏,他壓低嗓門道。
    “你怎麽回事,玉珠那孩子才多大,你就要把她給賣了?”
    “啊?”
    “你不想好啦,你知不知道,買賣人口是犯法的,剛剛省裏的專家都聽到了。”
    “趕緊把事情給停了。”
    “啥?”
    駱建強名字雖叫建強,但他的膽子卻非常小。
    聽到‘犯法’、‘省裏專家’幾個字眼,他立馬慌了,然後開始推卸責任。
    “書記,這不關我的事啊,都是我家那婆娘幹的,跟我沒關係。”
    “我管你。”
    駱書記繃著臉道:“趕緊停了,我跟你說,別犯傻,也別有歪心思,人家專家不是隻來一次。”
    “以後,人家還要過來回訪的。”
    什麽狗屁專家?
    管天管地,還管人拉屎放屁?
    心裏吐槽歸吐槽,駱建強嘴上卻是另外一副樣子。
    “是,是,是,我知道了,回頭我就把那事給退了。”
    其實,駱家一共就倆孩子,駱玉珠是他跟前妻一塊生的,前妻熬得一手好糖,十裏八鄉都是有名的。
    那些年,前妻沒少給家裏攢家底。
    後來,玉珠十歲那年,她媽病死了,靠著之前留下的積蓄,駱建強又重新娶了一門親。
    一開始,情況還可以。
    從去年開始,那婆娘也不知道發什麽癲,一門心思想著把孩子給嫁出去。
    張口閉口賠錢貨。
    這事,要說駱建強一點也不在意,那肯定是假的,好歹是女兒,但他懦弱習慣了。
    麵對強勢的妻子,他哪敢反對。
    自打他摔壞了腿,家裏的事,都是婆娘操勞,一些重活也是她看。
    經濟大權,直接關乎到家庭地位。
    然後,便有了開頭那一幕。
    那婆娘也不知道從哪找了門親事,人雖然沒見到,但彩禮給的很大方。
    四百塊錢呢。
    不多時,駱書記帶著駱建強端著水壺走出了房間。
    接下來的家訪,都是常規流程,早婚、人口買賣的事,他又提了一次。
    一進家門,他就判斷出了這家的情況。
    所以。
    這一遍,他是說給駱玉珠繼母的。
    “真犯了法,影響的可不是你一個人,而是一家三代。”
    對待不同的人,自然要用不同的方式。
    連嚇帶唬,把事情往後輩身上推,駱玉珠繼母的態度,總算有了一點變化。
    雖然表麵上還是一副強硬不滿的樣子,但內地裏已經打起了鼓。
    退堂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