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不走尋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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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結束後的夏天,無疑是高三學生們最痛快,最放肆的日子。
    甭管考得好不好,都得可勁的撒歡。
    沒辦法。
    高三這一年,大多數學生都是苦過來的。
    做不完的試卷,考不完的試,寫不完的筆記,看不完的書,幾乎沒有什麽娛樂活動。
    睜眼學習。
    閉眼還是學習。
    唔。
    某種意義上,高三這一年比勞改犯還要苦。
    不過。
    也不是所有學生都這樣。
    李傑上學那會,成績一般,就是因為不奮鬥,學習那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明天同學聚會,你來嗎?】
    看著小靈通裏的短信,李傑想了想,回了一條。
    【來吧】
    高中三年,告別一下總是要的。
    不過。
    以後要是有什麽聚會,他就不參加了。
    那種大聚會,最沒意思。
    轉眼。
    到了聚會的這一天。
    來到聚會地點,一些學生已經飆起了煙。
    “蔥蔥,來一根?”
    楊波看到他來了,主動散了一根煙。
    “不了。”
    李傑主世界時雖然也抽煙,但後來他戒了。
    到了這裏,更加不會抽。
    “你這人,挺沒勁的。”
    楊波吐槽了一句,然後就跟其他人混到了一起。
    不多時。
    高三五班的學生陸陸續續到場。
    一個大包廂,三個20人的桌子,坐的滿滿當當。
    席間。
    一些學生已經開始學著社會人,煙酒不離手。
    不一會兒,大包廂裏就烏煙瘴氣。
    不過。
    沒人在乎這些,畢竟都是學生,沒有老師在場,也沒有家長在場。
    在很多人眼裏,高中畢業,那就算半步走入社會。
    既然走入社會,那就要‘學’著當社會人。
    另一邊。
    瞧著跟同學們格格不入的‘吳狄’,馮柳柳也不覺得奇怪。
    他一直都這樣。
    不太合群。
    總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也不知道他會考哪裏的大學?
    “蔥蔥,唱歌你不去嗎?”
    “你們去吧。”
    聚會結束,眼看一些人勾肩搭背準備去第二場,李傑跟他們揮了揮手就離開了現場。
    馮柳柳本來想追上去,結果同桌卻來了一句。
    “柳柳,唱歌你去不去?”
    “啊?”
    “去,去吧?”
    馮柳柳不太好意思拒絕,那麽幹,不是顯得自己不合群嗎?
    另一邊。
    李傑沒回家,而是去了網吧。
    當然。
    他不是為了玩。
    而是想辦法掙點票子,賺點名氣。
    作為曾經的編劇,他太清楚了,影視圈是一個極度封閉的圈子。
    沒點背景,想要出頭,那太難了。
    除了一部份導二代、文藝二代,大部分導演係畢業的人,都得踏踏實實‘當牛做馬’一段時間。
    不幹?
    你不幹,有的是人幹!
    畢業十年能混出頭的,那都算快的。
    很多導演都是熬了十幾年,才有一個出頭的機會。
    而且,機會隻有一次。
    如果票房撲街,或者不聽話?
    滾蛋!
    所以。
    李傑不準備走什麽常規的路子。
    咳咳。
    他準備複刻一下郭曉肆和韓涵的路子。
    出名要趁早!
    先成名,再跨界進入影視圈。
    什麽資本?
    自己就是資本!
    05年左右的網吧,環境普遍偏差。
    李傑去的那家網吧就是他家附近的一家,名字很常見。
    極速網吧。
    核心賣點是網速快。
    一進網吧,撲鼻而來的是一股煙草味,放眼望去,大多數人都在玩遊戲。
    CS、夢幻西遊、傳奇、冒險島、DOTA等等,各種各樣的遊戲一大堆。
    不誇張的說,05年左右,絕對是網絡遊戲的黃金盛世。
    80後這一代人,日子不說過得多好,對比60、70後,肯定要好多了。
    依托改開的紅利,普通家庭的收入也在慢慢增長。
    家裏有錢。
    小孩子的零花錢也就變多了。
    而青少年又是最愛玩的年紀,碰上遊戲,那就要烈火遇到熱油。
    熱情,砰的一聲就燃了起來。
    開好機子,李傑找了一個比較靠近角落的位置。
    然後。
    他開始查一些資料。
    在他的記憶中,這個世界有點似是而非。
    主世界有的明星,一些人存在,一些人不在,也不能說不在,可能是因為沒成名。
    畢竟。
    大紅靠命。
    有些時候,可能因為一次很小的事,個人的命運就會發生巨大的變化。
    粗略的看了一些信息,李傑關掉網頁,打開Word,劈裏啪啦就是幹。
    投稿!
    接著。
    他在Word裏麵緩緩打出一行字。
    【我活了一千年】
    這個名字,放在網文裏,可能是長生流,但他不準備寫長生流。
    言情!
    必須是言情!
    想要出版,言情才是最火的。
    故事嘛,很簡單。
    一個活了上千年的‘老古董’已經厭倦了長生不死的日常,但他想死,根本死不了。
    不論是刀砍、火燒,還是跳樓,都沒用。
    直到某一天,他遇到了一個女人。
    那個女人很像他一千年的‘初戀’,當時,他還沒有鈔能力。
    一個是世家大小姐,一個是窮書生。
    因為各種原因,兩人錯過,最後以殉情為結局。
    大約是梁山伯與祝英台那樣。
    不過。
    他沒死。
    他莫名其妙的活了過來。
    然後。
    活了一年又一年,見證了各朝各代的興亡。
    他在曆史中也留下了很多痕跡。
    但都是化名。
    直到活到現代。
    當然。
    言情哪有不發刀子的?
    剛剛開篇,李傑就想好了,前期要多甜,有多甜,後期,要多虐,有多虐。
    反正就是超能力突然消失了一樣。
    身體急速老去。
    這個故事,其實很俗套。
    但。
    同樣的故事,由不同的人來寫,觀感完全不一樣。
    舉個簡單的例子,金庸寫天龍,那就是經典,換成別人來寫,可能連個水花都泛不出來。
    劈裏啪啦。
    不到一個半小時,李傑就敲出了一萬字。
    隨後。
    投稿長江文藝出版社!
    這家出版社是那種比較‘先鋒’一點的出版社,出版過不少青春文學、言情作品。
    投完稿子,李傑就結賬下機。
    再不回家,老娘和老吳怕不是要奪命連環call了。
    然而。
    李傑剛走出網吧,小靈通裏突然來了一條短信。
    【吳狄,你回家了嗎,能麻煩你來太子KTV一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