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格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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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份開始了,讓我與你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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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勞動公園裏,楊振凱初初活動了一下身體,就開始尋找,昨天看到的那兩個小家夥。

    整整轉了二圈,也沒找到人,楊老爺子悶悶不樂地回家了。

    第三天,楊老爺子拽著李立宏,幫著他找人。誰讓當時,看到兩個小家夥的隻有他們兩人呢!可是,結果卻不盡如人意。

    第四天一早,全公園晨練的老客,都知道了楊老爺子在找人,有幾個和他關係不錯的,幫著一起找。

    最後的結果,大家可想而知了。

    李立宏看著臉上非常失望的楊振凱,隻得實話實說:“老爺子,我覺得你不用再找了。恐怕那倆孩子,那天隻是偶爾來公園鍛煉……”

    其實,楊振凱心裏,也有這個念頭,但是被他強行壓下去了。沒找到人的他,隻得回家了。

    宋依依吃過早飯,和姥姥、媽媽又嘮了會兒嗑,洗了幾件衣服,看著時間過了十點鍾,才準備和宋子安一起出門,去聞歌家做客。

    這一次,宋依依沒有戴那頂寬簷遮陽帽,去人家做客,又不是郊遊。何況,上一次已經有兩名軍嫂代表,看到了他們兄妹的長相,估計早就宣揚得滿世界都知道了,所以,即使再低調,現在也不用遮掩了。

    石鳳竹知道兒子和女兒,是去在火車上新結識的人家做客,特意找出兩身不出大格,麵料、樣式都不錯的衣服,讓他們換上。

    尤其是女兒,即使再天生麗質,再不需要衣服的襯托,那也不用穿那麽普通、呆板的衣服,平白降低了自家孩子的格調,讓不知情的外人看低!

    另外,根據對方的家境,石鳳竹還特意從空間拿出了,一盒大蝦和一盒鮑魚。

    宋依依挽著她的胳膊:“媽,你想的真周到!”撒了一會兒嬌,才滿足地坐在自行車後座上,眯著眼,吹著風,再和輕鬆蹬著自行車的哥哥,說說話。

    到了門崗,宋子安向其中一名站崗的士兵,報了聞歌的名字,就和宋依依在大門旁邊等著。

    穿著藍底小白花連衣裙的宋依依,和身著淺灰色褲子,白色短袖襯衫的宋子安,無疑成了一道風景。過往的人,都會多看兩眼。

    好在聞歌很快就到了大門口,眼睛發亮地看著宋依依,心想這才是這丫頭應該穿的衣服,前兩天,那套舊的不能再舊的衣褲,大概是為了爬山才臨時穿的吧。

    “依依,子安,你們怎麽來這麽晚,我今天起了個大早,一直等著你們來的!”

    宋依依微笑著:“聞姐姐,你昨天上的夜班,不得給你一些補覺的時間啊!不然,聞姐夫一定會心疼的。”

    嬌羞在聞歌的臉上沒有停留三秒,她抬手輕拍了宋依依後背一下:“你這個小丫頭,居然敢笑話我!”

    “嗬嗬,我是睡了一覺,早上九點鍾起來的。好在今天是禮拜天,你姐夫在家,能幫著我一起忙乎。”

    “我以為你十點來鍾,就能來了呢,沒想到,這都快十一點了,才看到你的人影!”

    宋依依忘了今天是禮拜天,怪不得在家屬區院子裏的人,比上一次來的時候要多不少。

    這一次,注目的人更多,但看到宋子安和宋依依,比較有檔次的衣著,和兩人脫俗的氣質,都隻是遠遠地看著,或者低低和身邊人,猜測這二個人的身份。

    這一次,劉嫂子買完糧,剛進了大院,就被旁邊的人給拉住了:“你上回不是去向營長家打聽過嘛,那兩個孩子是他家親戚嗎?”

    劉嫂子沒反應過來:“說誰呢?”

    拉著她的人說:“就是三天前,向營長家來的那兩個漂亮孩子。”

    “哦!”劉嫂子努著嘴說道:“本來都在問了,結果正趕上張嫂子家的虎子被人打了,就沒聽到答案。”

    “不過,聞護士親口說,不是她家的親戚。”

    劉嫂子得瑟地看著,拉著她的人:“怎麽突然問起這事兒了?”

    那人馬上說道:“又來了,是聞護士親自去大門口接進來的。”

    劉嫂子有些發酸地說:“是不是特別好看!哎,看人家多會長!”

    宋依依和宋子安,跟著聞歌進了家門。宋依依把手裏的布袋,遞過去:“聞姐,送給你的,吃的。”

    聞歌也不客氣,直接拿過來,剛要拿出來,就聽宋依依又補充了一句:“生的。”

    她隻好拿去廚房,隨後驚喜叫道:“呀,大蝦,還有鮑魚,太好了!”

    聞歌蹬蹬蹬地折回客廳,把手裏拿著的一大盤驢打滾,放在茶幾上:“嚐嚐我的手藝!”

    宋依依有些吃驚地,看著盤子裏驢打滾,外表沾滿豆麵,顏色金黃:“看這外觀,還蠻像回事兒的,讓我嚐嚐啊。”

    說著,捏起一個驢打滾,咬了一口,慢慢咀嚼,咽下,對著睜大眼睛等著評價的聞歌說:“香、甜、粘,用料講究,外形、味道都屬上乘!聞姐做驢打滾的手藝,非常好!”

    聞歌爽朗地笑著:“我就覺得,你應該懂得吃嘛,果然和我投脾氣!子安,你也吃。”

    宋依依用精神力,看到廚房正忙活的男人,不是向中方,應該是請來幫忙的人吧。

    就在宋依依把手裏的驢打滾吃完了的時候,房門被打開,向中方和向東方抬著一箱子的汽水進來了。

    聞歌接過向中方另一隻手上的大西瓜,往茶幾上一放:“依依,是切塊吃,還是切成兩半,用小勺挖著吃?”

    宋依依看了眼,自己和哥哥穿的衣服:“切成小骰子塊,用牙簽插著吃。”

    向中方瞟了向東方一眼,意味明了,你看看,我說的對吧!我就說他們二人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向東方看著今天格外光鮮的兄妹二人,猜想他們在火車上,是特意穿的普通衣服,就為了不引人注意吧!

    聞歌嘴一撇:“我也想那麽吃,多有格調,可是我不會切!”

    宋依依想起她說的自己隻會一手的話兒,笑了,本以為是謙虛,沒想到這人竟然如此坦誠:“把水果刀拿來,我來切。”(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