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赤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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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的事情落到不同人家就是完全不同的結果,就比如說關於住房,在過火後自然就沒有辦法在住,那麽去哪裏居住?

    真正有錢的人家絕對不缺一套房子,甚至家裏人名下就有著套房子,房子被燒後根本沒有什麽事情,換個地方待著就是。

    而對那些拿出來自己所有的積蓄才買下一套房子的人來說,房子被燒等著傷筋動骨,沒有了房子就很有可能成為流浪的一族,在將來找工作都會受到影響。

    就這樣在有錢人看來那些破財的事情就是一些灰,根本不起眼,隻會讓他們感覺有些煩人,揮揮手就可以輕輕鬆鬆除去。

    但在一般人遇到同樣的事情,就完全不會感覺那僅僅是揮揮手就可以拭去的灰燼,在普通人看來那災難就如同一座山壓下來,讓人無法活下去。

    這就是完全不同的體驗,由此可見在很多時候有錢人更容易從天災中走出去,而一般人就會活得十分艱難。

    按說真正的強國就應該想著怎麽幫助那些因為天災一下子變得赤貧起來的人,畢竟那些惡變得赤貧的人一直是納稅人,正是因為他們繳納稅款,才能夠供給維護國家運轉。

    可惜的是這個國度的上層不會去想著做什麽拯救人生,那是所謂的國度其實是偽裝成國家的大型公司,不幹沒有利益的事情。

    對於那種已然下墜到底層的人最多給予一點點救濟,更多的沒有,反正能夠榨取的價值也榨取的差不多。

    為什麽淩霄會有這種想法?那是因為從大樓倒塌到後來的救援工作,都看出來普通人在某些人眼裏根本不是人,隻是一個工具而已。

    在觸及某些利益或者秘密時自然可以隨時舍棄了工具,反正一個工具倒下後會有千千萬萬個工具可以供人上人使用。

    到如今作為幸存者打官司,也不過是一場標榜自己國度有法可依的大型秀,在這個過程中勢必有很多勢力站隊。

    淩霄打算拭目以待整個過程,可以在這個過程中發現一些蛛絲馬跡,雖然她猜測那個始作俑者的未來不怎麽好,但還是想要找出來那個人。

    另外提醒自己不要覺得自己有本事就可以高高在上,原主的社會地位就在那裏,根本就不是所謂的精英階層,所以作為幸存者的一員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問題。

    這是因為在某些人眼裏,凡是不是同一階層的人就根本不需要在意,甚至有人會因為幸存者的關係資源受損,也許無法從源頭清算,但給幸存者們動下手腳還是能夠做到。

    淩霄自然要注意著這個身體的安全問題,畢竟為了活下去得罪了其他人,但絕對不能因為得罪了某些人就不活著吧?

    憑啥作為幸存者不能活著?原主他們幾個人就沒有做錯事,為什麽因為懼怕某些人就放棄了自己的生命?

    別想了!淩霄一直認為人和人是平等的關係,也許有人有本事掙到大錢屬於有錢人,但不等於一般人就屬於低等人。

    而且淩霄還知道就算是成為有錢人,也不等於是萬事大吉,因為有錢人也是分一定等級的,有些階層的鴻溝並不好跨越。

    就如同那個億元大亨以為自己有了錢後就完全跨越了階層障礙,也曾經坐過一次牢後的他再一次被抓時大概並沒有感覺害怕,他有錢可以請律師,怕什麽,過後他被宣布自殺死在監牢裏。

    說起來這個消息傳出來後大家都不怎麽相信,作為有錢人怕什麽做監牢?剛剛關進監牢自殺死掉?怎麽看都不對勁。

    不少人要求公布監牢的監控視頻,但被告知監控攝像頭壞了!壞了?還有原本在監牢旁邊的監牢裏的人也被調走,沒有辦法證明所謂自殺不是自殺。

    這段話說出來後各種說法不一樣,但隻要有些腦子的人不相信所謂的說法,但沒有證據證明那個交代是假的。

    淩霄回想了一下億萬富翁死亡的過程後就提醒自己萬分小心,住院期間基本上和其他三人在一起,根本沒有亂走,就在病房裏等著。

    等著在檢查完身體確定自己的情況沒有什麽問題後開始找個地方住下,這一次自然不會買什麽房子,還是租個房子吧!

    為了保證安全,四個人住在一個社區裏,屬於那種安全係數比較高的地方,如今四個人正處於風尖浪口上還找個安全性比較好的小區居住為上。

    沒準有人直接下手買凶殺人,這些都是有可能的事情,寧可多花錢也要保證自己的安全,活著才有無限可能。

    在這期間淩霄決定讓人工智能開始埋伏在網上,到處找尋一些資料,能不出門就不怎麽出門,最大限度保證自己的安全。

    四個人裏正好是二男二女,每兩個人住在一個房子裏,因此租了兩所房子,特意要挨著,也不要什麽別墅,花費太高,而是最普通的房子,能夠住人就好。

    他們之所以看中這個小區,是因為整個小區挨著jg局,也就是安全性高一些,畢竟有些人想要搞什麽看到jg局要萬分小心。

    當然淩霄也並不會認為隻要住在jg局邊就一定安全,要是有這種想法的人就是一個傻子,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沒有絕對安全。

    還有這個國度的人要是路上遇到危及生命的問題,就是遇到jg察求救,也不見得一定能夠得到幫助,而且jg察還完全合法。

    因為jg察如果是接了別的任務,根本沒有那個義務幫著人。就是那個急著要去得到救助的馬上給人打死,對方也根本沒有義務幫著你。

    這種情況下千萬不要指望著某些人來救,能夠救自己的是自己本人,所以淩霄在確定這個地方可以持槍,就立馬搞到持槍證。

    跟著拿出一筆錢去槍店選擇適合自己使用的槍支,拿到後準備開始練槍,最大限度保證自己能夠活著。

    而淩霄的想法被兩個男人看在眼裏十分讚同,他們雖然不是那種大戶人家出來的子弟,但也曾經接觸過那種人,因此他們也多少知道其中的風險。

    但他們同樣也知道不能認輸,憑什麽不能活著?而且他們活著就會某些人心裏長出來刺,因此他們也開始練槍。

    因為知道隻有自己有本事,才能夠活得更長,如今的他們自然沒有錢去請什麽保鏢,隻能依靠自己的能力活著。好在他們之前在冒險中學到很多,增加了活下去的可能性。

    他們同樣也在琢磨為什麽樓會塌了,因為這一次的樓塌得太怪。別說什麽之前就有隱患,如今爆發出來,如果他們都死了,隻怕潑髒水比較容易,可現在的情況不一樣。

    他們並沒有接到什麽危樓的通知,這是有自己的手機提供的記錄,而且到現在為止也沒有發現這個地方出現什麽地質構造出問題的報告。

    這其中的問題大了去,如果他們這些人沒有中招的話,那麽就算是有些什麽問題,比如說樓層原本的隱患爆發,也會有人有機會逃出去。

    可有那種想要讓大家一起昏迷的藥,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等於是一開始就不打算讓大樓的人能夠清醒,百分之百不想要他們活著。

    為什麽有人不讓大樓的人活著?喬和戴維也無法想清楚原因,總要有一個原因,才會讓他們幾個人都去死。

    也許他們不怎麽接觸上層,但不等於是傻子,不怎麽明白是怎麽一回事,但可以確定是有人算計,這對他們來說就是一個難辦的問題,不知道敵意來自何方。

    如今隻有猜測,到底是怎麽樣的情況根本不知道,如今的他們發現要打個官司,但他們也知道隻能一點點確定問題,看看是不是不要多打官司。

    他們四人在律師事務所的幫助下,最終確定要先把米勒餐廳告了,所有生物樣品裏查出來讓人安眠的東西,這就代表有人故意讓人們陷入昏迷中,這個不告沒有天理。

    還有大樓的質量問題,也專門請人出具報告,想要知道到底是怎麽倒塌的,為此大樓的建築商也是一臉的晦氣,支持查驗。

    而淩霄很明白大樓倒塌有外力作用,雖然她來的晚,大樓倒塌完畢後到達,但收羅了不少證據出來。

    但她暫時不想要公開,因為這是拉仇恨值。原主四個人還有打官司,要是再爆出來其他的事情,隻怕被請去喝咖啡後不見了蹤跡。

    而這段時間裏淩霄一方麵申請更加高的學曆,一方麵努力投資,感謝原主父親的教育,讓原主有了第一桶金。

    原主的投資還是比較穩,淩霄則更加大膽,很快就讓原主的錢增加了不少,讓淩霄放心下來,不至於沒有錢念書,沒有錢支付房租,然後會被房東趕出去。

    畢竟這一場官司還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宣判,更不知道什麽時候算是完結,就算是有賠償更不知道什麽猴年馬月。淩霄不得不要加緊掙錢的速度,花銷真的不少。

    除了原主這個身體需要花錢,除此之外原主的妹妹也跟著她住,而淩霄一開始就沒有讓伊蓮娜分攤房租和家用,這是原主的想法,不在乎一些不多的錢財。

    淩霄聽從了原主的建議,但很快就發現伊蓮娜暗中背著她接觸了不少人,仔細一查才知道她那一塊地被人看中,不少人想要和伊蓮娜商談。

    以至於伊蓮娜那段時間十分忙碌,帶著自己的律師外出,甚至還雇了一個團隊為自己服務,就是想要拿到很大一筆錢。

    當然她本人隻是和淩霄談了一下要處理財產,但更多的情況沒有說,完全沒有想要給原主說一下的想法,不是她不記得,而是根本不願意告訴原主。

    導致在看到淩霄時,伊蓮娜有些心虛,不敢和她多在一處,因為她根本不願意拿出一筆錢出來給唐娜,在她看來唐娜就應該活得十分小心翼翼,不敢花錢。

    在經曆這一次之後伊蓮娜發現自己從心裏有些嫉妒唐娜,還發現唐娜並不比自己笨,而且還想要去讀名校的研究生,等於是根本就沒有打算全心全意照顧著自己。

    這個發現讓伊蓮娜心裏很不高興,因為她覺得自己自作多情,這種被人拋棄的感覺很讓她不高興,自然更不願意再給唐娜送錢。

    要是唐娜沒有錢的話怎麽會想著去念什麽研究生?一想到唐娜另外有錢,就讓她氣的不行,甚至問唐娜為什麽有錢?

    在她看來父母親的遺產都在她手裏,唐娜應該沒有什麽遺產才對,那麽唐娜為什麽這段時間裏就沒有缺錢的跡象?

    唐娜看著這個妹妹,心裏也不知道說什麽好,她這個人屬於那種不怎麽愛花錢的人,也不怎麽太在意金錢。

    一開始父親給她開立投資賬戶時給予的那一筆錢,還以為是父親背著母親給予的,她雖然去做投資,但沒有想過把那一筆錢據為己有。

    這也是為什麽在父母親去世後原主還以為自己不得不休學打工掙錢,好在她在谘詢律師後才知道父親給的那一筆錢並不屬於父親,而是祖母留給大孫女的一筆款子。

    當初祖母在死之前就沒有留給父親,卻不知道什麽原因給了原主,隻是那時候原主小,才沒有馬上給,到原主十八歲學習投資時父親給了原主。

    所以這一筆錢屬於原主,當淩霄把這個事情告訴給伊蓮娜後對方不願意相信這是真的,在她看來父母親的錢財都應該歸她才對,怎麽可能是祖母給的?

    淩霄也沒有想要辯解什麽,因為怎麽說也是白搭,好在還記得原主自己也曾經不相信,就直接讓她去找律師查證一下。

    經過這一次後淩霄和原主對伊蓮娜更加沒有什麽想法,說到底伊蓮娜這人就是那種隻有自己的利己主義者。

    即使這些年原主為她付出良多,也不會被她記得曾經的付出,一味想要證明什麽,看不得原主過的好。

    一副不願意相信姐姐的話,說句不客氣的話她拿到的遺產真的不少,吃了不少肉,恨不得連湯都不給自己姐姐。

    看著這個人的所作所為就感覺不怎麽喜歡,一味不想付出,隻想著得到回報,舍得給自己買衣服首飾,卻這段時間裏就沒有想過分攤一部分房租和家用。

    兩姐妹因為這一筆錢鬧得彼此都不開心,淩霄知道後打算讓伊蓮娜另外租了一套房子,不願意再和伊蓮娜一起住。

    而伊蓮娜查證了一番後發現唐娜說的話都是真的,跟著發現唐娜幹脆不願意和她住在一起,直接讓她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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