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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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芬,你這些年去哪了?”

    坐在家裏的沙發上,瑪麗的眼神忍不住往他身上瞟。

    林耀一時間難以回答,隻能挑幾樣開口道:“走走停停,去過很多地方,四個月前,我還當了荒野獵人,給一個叫亨利的老板效力。”

    “荒野獵人!”

    瑪麗點點頭,她知道荒野獵人,卻不知林耀他們狩獵的地方是印第安保護區。

    隻當林耀是西部的普通獵人,獵殺一些麋鹿之類的獵物,欣喜的說道:“看上去你混的不錯,這身打扮真帥氣,你爸爸回來一定高興極了,他一直在為你擔憂。”

    “我其實早就想回來了,隻是因為工作性質,老板不願意給我放長假。”

    “我們老板很賞識我,我現在已經是狩獵隊的隊長了,每個月有140美元,看到這把槍沒有,這是鍍金版的卡諾步槍,價值超過800美元,是我們老板的心愛之物,他將這把槍送給我了。”

    林耀說著善意的謊言,一如跟家裏打電話報平安的北漂們。

    人在外,家裏人不知道你過得有多辛苦。

    你也絕不會想將這種辛苦告訴父母,反而隻會挑好的說,這是人的本性。

    “真漂亮,我從未見過這麽漂亮的武器。”

    瑪麗是農場主,家裏也是有獵槍的,可鍍金的獵槍誰見過。

    在她想來,隻有那些財力雄厚的人,才有給武器鍍金的閑情逸致吧。

    換成普通百姓,拿著20一30美金的月薪,能讓一家老小吃飽飯就算好的,金子真不是普通人能常見的東西。

    “我帶回來一些錢,您先留著吧,不多,卻是一點我的心意。”

    林耀掏出錢夾,抽出了十張百元大鈔,想了想,又抽出了五張,總計1500美元遞了過去。

    “這麽多?”

    瑪麗吃了一驚。

    家裏有三十多頭牛,每頭牛價值200美金上下,三十頭也就是6000美金。

    這三十頭牛,足以讓林耀一家過上中產階級的生活,在小鎮上也是比較體麵的家庭。

    小牛的價格,是成年牛的三分之一。

    林耀拿出來的1500美金,足夠他們買20頭小牛了。

    隻要好好經營,兩年後牧場的規模能擴大一半,這筆錢在當下可不是小數目。

    “您把錢收下吧,錢不多,卻是我的心意。”

    美利堅人很少有孩子給家裏錢的習慣,不過瑪麗有個唐國丈夫,多少也受到點唐國思想的衝擊,能理解林耀想為家裏付出的想法。

    接過錢,瑪麗臉上的笑容更濃,戀戀不舍的說著:“我的小史蒂芬已經長大了,知道給媽媽錢了。你放心,這筆錢媽媽會給你留著,你的年紀也不小了,明天...”

    說到這裏,瑪麗臉上的表情有些僵硬,疑神疑鬼的看向林耀,問道:“史蒂芬,你不會還喜歡艾瑪吧?”

    “艾瑪?”

    林耀一時恍惚,瞬間從前身的記憶裏,想到了那個青梅竹馬的女孩。

    前身之所以會出去闖蕩,也是因為艾瑪母親的反對。

    艾瑪長的很漂亮,是附近有名的美人。

    她的母親認為她奇貨可居,林耀這樣的中產家庭她都看不上,一心想讓艾瑪嫁給富豪。

    “艾瑪怎麽了,嫁給富豪了嗎?”

    喜歡艾瑪的是前身,不是林耀,所以他顯得很平靜。

    瑪麗搖了搖頭,小聲道:“嫁給富豪就好了,她現在混的可不如意,當年你離開後,鎮上來了個芭蕾舞劇團,他們的團長認為艾瑪很漂亮,身形也很好,有表演芭蕾舞的天賦。”

    “很快,艾瑪就跟著芭蕾舞劇團離開了,在外麵跳了幾年,後來因為發育的太好不適合跳芭蕾舞,於是又轉行做了小提琴演奏師。”

    “但是很遺憾,她在這方麵沒有多少天賦,聖誕節前從外麵回來了,目前正在鎮上的酒吧裏演奏。”

    聽了半天,林耀也沒聽出什麽來,疑問道:“這不是挺好的嗎?”

    “好什麽,她演奏的一點不好,別人去聽她演奏是因為...”

    瑪麗說道後麵不說了,煩躁的捏了捏額頭:“總之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好吧,我會去瞧瞧的。”

    林耀注意到瑪麗的表情不太對,又道:“我對艾瑪沒什麽想法了,當年是太年輕,以為那就是愛,實際上那隻是友誼。我給你的錢,你用來購買小牛吧,不用急著為我的婚事操心,我正處在事業的上升期,沒有精力去想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聊了一下午,傍晚的時候,林誌舟放牛回來了。

    看到林耀,他整個人都蒙住了,愣了幾秒之後才轉為欣喜。

    聊了聊外麵的事,又問了問家裏的情況。

    一切都好,林耀也放心了。

    晚上,他們吃的是烤羊排,喝的是鎮上自釀的果子酒。

    借著酒興,林誌舟還拉著林耀去看了牧場與群牛,並指著那隻頭牛跟林耀說:“看到沒有,那隻就是頭牛,隻要控製了它就能控製整個牛群。”

    “怎麽分辨出來的,我看它們長得都一樣。”林耀反問道。

    “感覺,它給人的感覺就像個王者,實際上它確實是牛群的領袖,我總能一眼認出他,你媽媽就不行。”

    林誌舟趴在柵欄上,醉醺醺的看著林耀:“孩子,你這次回來還走嗎?”

    “當然,石頭鎮太小了,用來安度晚年或許不錯,用來事業起步卻不夠,也沒有合適的行業讓我發展。”

    林耀說的是實話,石頭鎮這種繁榮小鎮,各行各業都被人占據了。

    外來人進入就得競爭,短時間內別想著賺錢。

    林耀需要的是那種百廢待興的小鎮,最好剛建立不久,急著招人和拉攏投資的。

    這種新興小鎮,往往會給出大額度的商業免稅,三年是基本常態,有的甚至能給五年或者八年。

    更重要的是,林耀還沒想好做什麽。

    他之前想跟格拉斯合夥開工廠,這個計劃也隨著亨利的死泡湯了。

    再加上他把身上大多數的錢都留在了家裏,身上隻有一百多美元,本金方麵又成了問題。

    他需要離開小鎮,再次積累原始資金,並尋找良好的投資項目。

    這些東西都不在石頭鎮,他留下隻是浪費時間。

    “你長大了,我支持你的想法,隻希望你能記住這裏是你的家,累了可以回來休息。”

    林誌舟並不是一個多有本事的人,家裏能過得風生水起,一多半都是母親瑪麗的功勞。

    不然光憑他一個唐人,在喜歡看膚色的美利堅怎麽能成為中產家庭。

    別以為林耀不清楚,現階段的有色人種過得有多糟糕。

    哪怕是石頭鎮,也有人歧視他們的膚色,前身小時候沒少因為這個被欺負。

    “我要回去睡覺了,今天喝的有點多,果酒的後勁可不小。”

    林誌舟搖晃著腦袋:“你呢?”

    “我去鎮上轉轉,聽說艾瑪在鎮上的酒館兼職,我準備過去看看,順便欣賞下夜色下的小鎮。”

    林耀是個夜貓子,現在才晚上七點半,睡覺的話太早了點。

    隻是這話一出,他就發現林誌舟的表情有些不對,仿佛並不太希望林耀去見艾瑪。

    “怎麽了?”

    “艾瑪變了,你們相處的或許不會太愉快!”

    林誌舟支支吾吾的回答著,隨後借口醉的厲害就離開了。

    林耀目送他的背影,發現不管是母親瑪麗還是父親林誌舟,都對艾瑪的事有些三緘其口。

    奇怪,這些年在艾瑪身上發生了什麽,他們再怎麽說也是從小玩到大的朋友,怎麽會相處的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