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第二具女屍
字數:3146 加入書籤
A+A-
“這說明什麽呢?你是不是已經想到什麽關鍵問題了”莫子棽的眼中有著些許的期待。
可是沒想到,慕森卻搖了搖頭說:“不,不對。那樣的話不合邏輯,我還得再想想……”
就在莫子棽有些失望的時候,慕森卻像是忽然回了神兒一樣的看著他問道:“誒?你怎麽還在這裏?快去解剖她啊。對於屍檢的結果,我還是比較相信你。這個案子的關鍵,大部分都在屍檢上了。其次,就是在那海棠花現場。”
莫子棽本來還想試圖為自己爭辯兩句,畢竟他現在並不是職業法醫。曾經那,這種情況不是完全沒有,隻是幾率大大的降低了。
正說著案子的過程中,那第二具屍體就已經運來了。應吳隊長的要求,在進法醫室之前,屍體要盡可能的保持成原貌。所以抬進來的時候,白布下麵那奇異造型的屍體,格外顯眼。
吳隊長勸慕森回去休息休息,可慕森卻看著法醫室說道:“他這一/夜是別想睡了……我要是偷懶兒曠工,他明天說不定會把我也拖進去解剖一下看看的。沒事兒,你去休息吧,結果出來我會通知你的。”
吳隊長是一個好麵子的人,慕森這個編外人員都不走,他自然是也不會離開。於是,兩個人就這樣在法醫室旁邊的小辦公室裏,足足等了一/夜。
慕森估算的時間差不多,在天快亮的時候,莫子棽終於出來了。當他看到慕森的時候,顯得比較驚訝:“你怎麽還在這兒?等了一/夜?”
“嗯,咱們戰友不是得同生死共進退嘛。你這加班加點的屍檢,我哪能找地方偷懶兒睡覺。”慕森笑著說。
莫子棽白了他一眼說道:“恐怕你是等不及屍檢報告了吧?先告訴你一件事,你猜對了,確實是奸殺。而且,兩名死者在生前都曾有過被暴力性/侵的跡象。手足捆綁勒痕的程度表明,她們被綁架的時間至少有一個星期之久。也就是說在這一個星期之內……”
莫子棽沒有把話說明,不過慕森倒是很大方的接道:“對被害人折磨性/侵一個星期才將她殺害,這樣的方式,如果是一個被害人那還算合情理。但是同時綁架兩個人,就不太對了。”
“哪兒不對?禽/獸不如的東西,他還在乎糟蹋幾個人嗎?”吳隊長越聽越生氣,情緒明顯有些不理智了。
不過慕森依舊還是很冷靜、很淡定的說道:“不是他在不在乎的問題,而是綁架的時間越長,發生意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凶手一個人,他能怎麽保證同時看住這兩個被害人不逃跑呢?”
聽到這裏,吳隊長似乎恍然大悟的說道:“哦……我明白了,你是說凶手不止一個人?!我們要找的是兩名,甚至更多的人渣?”
慕森沒有回答,莫子棽在一旁對吳隊長說道:“奸/殺的案子普遍都是單獨完成的。很少會有兩個甚至更多的男人來‘合作’這種事情。那需要極強的信任和最親密的關係。”
吳隊長被慕森和莫子棽說的有點兒迷糊,他們一邊說這個案子一個人似乎是無法完成的,一邊又說很少有罪犯會合作這種事情。這到底是什麽意思你?
還沒等吳隊長追問,慕森就對莫子棽問道:“沒有體液精斑?”
“沒有。屍體雖然有遭受性/虐的痕跡,但是在死之前她們被清理的很幹淨。眼球是在活著的時候取出來的,內部肌肉腱環的損傷可以看得出來。”
慕森微微的歎了口氣,然後自言自語的低聲說著:“一個年輕漂亮條件又好的姑娘,怎麽會輕易被幾個陌生男人帶走……光天化日之下強行綁架的風險太大,應該沒有人會愚蠢到這個地步。難道是……”
吳隊長聚精會神的聽著慕森這句“難道”,以為後麵會有答案。
可慕森並沒有繼續說下去,而是對吳隊長叮囑道:“你必須要更快的找到屍源。我擔心凶手還在繼續實行綁架殺害,我們得摸清楚他的綁架套路。”
“我已經安排人去查了。可是屍體身上沒有任何能證明身份的信息,隻有查dna和附近派出所失蹤人口對比。這個時間……”吳隊長也很著急,但是卻也很為難。因為畢竟有些事,不是他想效率,就能馬上有結果的。
這時,莫子棽拿著手裏的資料夾對慕森說道:“給吳隊點兒時間,你先來看看這致命傷。”
三個人圍著辦公桌坐了下來,莫子棽打開了那資料夾。吳隊長剛瞥了一眼,就表情不太自然的轉移了目光。因為莫子棽手中的資料,全部都是屍檢時候的照片。尤其那一雙黑洞洞的血窟窿,看的人渾身很不舒服。
莫子棽指著兩張照片說:“死者所有的傷,都有生活反應。包括眼睛上的傷。除了後心這一處刀傷,是致死的。”
“為什麽要從後麵?”慕森考慮的問題,總是和別人不太一樣。比如吳隊長現在想的,就是凶器的問題,而不是凶手為什麽要從後麵殺死被害人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過了。我覺得,凶手這麽做的原因隻是為了他的作品能完美。”莫子棽說著,又翻出了兩張現場的照片,然後說道:“你們看,臥魚的姿態,是以一個特殊的姿勢,仰麵朝上的。如果說刀傷在胸前,那無疑會影響整個屍體的美觀。”
“美觀?屍體還有美觀?!”吳隊長有些不能接受的喊著。
慕森點點頭說:“對於這個案子的凶手來說,屍體是需要美觀的。從他綁架、殺人、清理屍體開始,扭斷骨骼、擺正造型、等待屍僵、堆積花瓣……這些都是費時費力且沒有任何意義的事情。但是凶手卻好像很熱衷這一點,仿佛他殺人就是為了看這華麗的最後一幕。”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