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本能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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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報告總該有吧?”莫子棽問。√∟

    “那不用說,這些轟動全國至今未破的案子,在我腦子裏早就已經變成教科書了。我老師曾經跟我說過,不要記住那些破的很漂亮的案子,而是要記住那些至今都沒有偵破的案子。這樣,你才能知道,永遠有犯罪凶手比你更聰明。”吳隊長一臉正色的說著。

    慕森點點頭說:“你的老師這句話說的還是真在理。案子已經送到手上來了,不管不問一是不可能了。雖然這次並沒有標注明確的期限,但是我相信在l的心裏是有期限的。咱們最好不要等他失去耐性,給了他再次大開殺戒的理由。”

    “行。這次檔案被偷,就相當於在我臉上扇了好幾個耳光一樣!這些案子不應該被藏著,怎麽丟的臉,怎麽找回來就是了!你說吧,有什麽計劃。”吳隊長問向慕森。

    慕森倒沒被這時隔二十六年的懸案嚇到,他很平靜、很沉穩的對吳隊長說:“你願意聯係那個什麽全國專家小組的話,你就聯係。願意再組織個專案組也不是不行。二十六年過去了,該沒的證據都沒了。我們得靠著這僅存的檔案重新開始調查才行。”

    “哎!二十六年,凶手活不活著都不好說!”吳隊長有些氣餒的說。

    可慕森卻擺擺手否定道:“不。l既然會把這個案子給我,凶手就一定還活著。如果凶手死了,那他曾經做過的一切也就全一筆勾銷了。那樣的話,這個案子是懸而未解還是鐵證如山又有什麽分別呢?不僅如此,l既然對這個案子感興趣,他一定也是下了功夫的了。我懷疑……他可能已經知道凶手是誰了。我說他心裏有個期限,就是在和我賭。期限內我若破了案子,凶手緝拿歸案,量刑裁斷是你們警方的事。如果期限內我沒破了這個案子,那他就用他的方式把凶手殺了,以這種方式讓真相大白。這樣一來,他既殺了人。又沒有破壞遊戲規則。”

    “那、那我們可得快點兒了!要是讓他把罪犯處決了,我們的臉還往哪兒放?”吳隊長一聽就急了。雖然被l打臉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可是他還是不能容忍這種事情發生。

    慕森示意吳隊長稍安勿躁,然後便說道:“如果現在開始,你要不要組織一個警隊內部的專案組?比如,把你們那個……那個誰,玩兒互聯網的那個叫上。”

    “……孟小天?”吳隊長試探著問。因為他實在不知道慕森的“那個”說的是誰。其實現在想想,慕森想都不用想就能喊出的名字,大概也就隻有莫子棽。

    “對對……就是那個孟小天。他工作態度還是很認真的。而且保不齊也有用得到他的地方。剩下的人你自己安排,現在先跟我好好說說這個案子吧。你不說你去過一次現場嗎?慘不忍睹?有多慘?”慕森開始進入了主題。

    吳隊長說:“也許和後來這些案子比起來,當初那案子並不算手法多奇特恐怖的那種。而且,也沒有分屍碎屍那麽殘忍血腥。我老師說,這個案子就像是開膛手傑克一樣,有明顯的謀殺對象、以強/奸為目的、割取受害人部分組織器官……可是,真實的開膛手傑克,一共才殺了幾個人?五個而已。可我們的這位變/態殺人狂呢?二十二個!我倒是真想說句。論戰績,這倆不是一個水平上的。”

    “這麽說。這個凶手也割取了被害人的器官?”慕森問。

    “是的。雖然隻是部分皮膚以及性/器官的一小部分,但是仍然讓人覺得不寒而栗。當時有人推測說,凶手會不會是把割下來的組織吃了?可我覺得這不太可能。割下來的既不是內髒也不是人體肉比較多的地方,誰會有那種偏好呢?隻吃一小口?”吳隊長質疑這個推論,可是他忘了,殺人的人本來就是個變/態者。對於一個變/態來說。有什麽偏好是不可能的呢?

    莫子棽這時提醒了慕森一下說:“被害人的年齡在增長,是因為凶手的年齡也在隨著時間增長。二十六年前他作案的目標還是花季少女,因為那時候他也許還是個少男。時隔二十幾年,他殺人的目標變成了中年婦女,因為他現在也已經變成了中年男人。從這一點來說。這個殺人犯的某種心理狀態是正常的。並且,側寫範圍應該確定在四十五歲到六十歲之間。”

    慕森思考了一下,然後推理著說:“如果二十六年前他二十歲上下,那如今也是一個將近五十歲的人了。他這兩年忽然停手銷聲匿跡,會不會是因為性/功能衰退呢?畢竟他作案的根本目的是強/奸,殺人隻是為了滅口的順便行為罷了。真正以殺人為目的的凶手,幾乎不可能會有心情強/奸被害人。”

    “這個……現在可還不好說。”莫子棽沒有妄加定論。因為不管怎麽說,目前推測凶手的年齡是四十五至六十歲之間,由於人的人體素質以及先天基因不同,慕森說的情況也就無法有個肯定的答案。那六十多歲還能老來得子的人,不在少數。

    吳隊長這時插了句說:“哦,對了!當初的法醫報告表明,這個人有著很強烈的性/扭曲變/態心理。被害人的刀傷都集中在雙/乳部位,而且根據刀傷檢驗,凶手是在進行強/奸的過程中,不斷的刺傷被害人的。直至被害人已經死亡,他也沒有停止他的獸/行。每個被害人的刀傷都不低於三十多刀,有一個傷最多的,刀傷多達五十六處。雙/乳及外/yin由於過度損傷,幾乎完全缺失。”

    慕森聽著,摸了摸下巴思考著說:“在強/奸的過程中刺傷被害人,有可能是凶手隻能通過傷害她才能獲取性/能力。他的欲/望是要在血腥和暴力中才能被釋放。而他本人又是在這種釋放中得到自我肯定。所以,下手才會那麽狠。我想說……凶手可能並沒有想太多。隻是一種原始欲/望驅使。”(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