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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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家原也是名門望族,三代往上時沒落了,書香的底蘊依舊在,謝慕錦弱冠之年金榜題名,謀了缺,做了大理寺平事。

    踏踏實實為官七八年,仗著一身斷案的本事,升任正六品寺正,是個做實事的官職。

    五年前,外放出京任鎮江知府,旁人都說,這就是去鍍一層金,再回京時,就能平調大理寺左右少卿,將來做大理寺卿

    平步青雲,光耀門楣。

    隻是,謝慕錦終是等不到回京之日了。

    七夕那夜,謝箏偷溜出城去放花燈,錯過了關城門的時間,就在趙家嫂子家裏宿了一夜。

    她難得睡得沉,醒來時已經正午,念著回家少不得挨罵,幹脆破罐子破摔,貪吃了嫂子的一隻母雞。

    正啃著雞腿,趙捕頭急匆匆回來,臉色難看。

    那時候,謝箏才知道,她的父母都沒了,她就算回去了,也沒有人會罵她一通了,晴天霹靂一般。

    更讓謝箏詫異的是那不知何處冒出來的情郎,她幾年前就定親了,那人在京中,這鎮江城裏,哪兒來的情郎?

    “趙捕頭告訴我,四更天的時候,是從我的屋子先燒起來的,等衙役們發現走水了,趕過來救火時已經來不及了,撲滅了之後,發現裏頭燒死了四個人,趙捕頭是天亮後進城當值的,剛到衙門裏,就已經定了說法了。“謝箏說得冷靜,唯有她自己知道,每一個字出口,心都在滴血。

    那是她的父母,是她的親人,他們不僅死了,還死得那般慘,連謝家的名聲都被謝箏的罪名給汙了。

    “說我有個情郎,又受婚約所苦,因而在七夕夜裏,與情郎兩人在房內殉情,結果被父母發現了,推挪之間打翻了火燭,自個兒死了不算,還連累了父母……”謝箏咬緊了後槽牙,鳳眼裏氤氳一片,“太可笑了,這世上怎麽會有這麽荒唐的事情!”

    蕭嫻站在一旁,靜靜聽謝箏說著,下意識地,攥緊了垂在身側的手。

    她與謝箏雖多年未見,卻一直沒有斷了書信往來,蕭嫻可以拍著胸脯保證,謝箏絕不可能會有一個情郎,且不說謝箏早已定親,本身也不是個不知輕重之人,怎麽會做出那般自損名節之事?

    可整個鎮江城都傳得有板有眼的,蕭嫻再不信,也無法證明謝箏的清白。

    直到在官道遇見謝箏,蕭嫻就知道,她沒有信錯謝箏。

    蕭柏在屋裏來回踱步,良久歎道:“你是個通透的,虧得是沒有站出去。”

    謝箏苦苦笑了笑。

    她不是沒有想過要站出去,隻要露了麵,殉情一說不攻自破,她的父母死於非命,定要查到底,為父母伸冤。

    是趙捕頭不讓她衝動行事,攔住了她,反問她“不是殉情,那又是為何?”

    這句話,如當頭棒喝,謝箏霎時間醒悟過來,淚水簌簌落下,她也一眨不眨。

    尋常雞鳴狗盜之輩,斷不敢入府衙後院為非作歹,那歹人分明就是衝著他們一家而來的,要置他們於死地。

    謝慕錦是朝廷命官,若死於凶案,必要徹查,少不得費些時日,歹人才能把事情抹幹淨,而“殉情”害死父母,則是家中事情,人都死完了,簡簡單單就能結案。

    這個法子是最好的。

    眼下敵在暗,謝箏若站到明處去,還未弄明白其中關節,恐怕就會遭人暗算。

    她隻是一介女流,偷學了些拳腳,卻都是花拳繡腿,真遇到了凶狠之徒,連自保都不成。

    連自個兒的命都填進去了,還能有人能替他們一家報仇嗎?

    她必須活下去。

    蕭柏在大案邊站定,指尖敲打案麵,沉聲道:“你一路從鎮江來,是打算進京?打算去尋陸家?”

    謝箏抿唇。

    陸家是她定了親的夫家,也是蕭家的姻親。

    謝家早已敗落,謝箏幾乎是孑然一身,若說依靠仰仗,就唯有陸家了,蕭柏如此猜測,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隻是他猜得不對。

    謝箏想入京,並非是為了尋求陸家庇護,而是為了弄清楚父母的死因。

    無憑無據,沒有線索,靠著直覺,謝箏唯一能入手的地方便是京城寧國寺。

    兩年前,謝慕錦曾回過一趟京城,帶回來了一塊溫潤玉佩,環狀的,沒有任何雕刻,顧氏串了繩子,給謝箏掛在了脖子上。

    謝慕錦說過,這東西來自寧國寺,是他對一位故人的承諾,也是故人對他的托付,至死不能相忘。

    父親斷案無數,見過多少生死,以至於他從不把“死”字掛在嘴上,那偶然提及的一句,深深刻在謝箏心底。

    謝箏想,既然無從下手,不如就去往寧國寺,興許會有收獲,再往後的時候,就隻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出發之前,謝箏裝扮成趙家嫂子的模樣,去府衙後院看了一眼,她住的廂房燒空了,父母的正屋損害不大,隻是被翻亂了。

    當天夜裏,她就離開了鎮江,揣著趙捕頭給她的銀子,獨自入京。

    這一路並不好走,那點兒銀錢不夠雇車,即便換了少年裝扮,也必須千萬分小心。

    小心賊盜,也小心隱在暗處的敵人。

    死了的是她的丫鬟,若敵人縝密,早晚會發現本該活著的小丫鬟不見了,再一想,大抵就想轉過來了。

    謝箏走了七八天,身心俱疲,再是謹慎,也還是遭了賊——錢袋子沒了。

    身無分文,虧得是遇見了蕭嫻。

    謝箏感激地看了蕭嫻一眼,琢磨片刻,沒有說出玉佩一事,而是道:“鎮江城是不能待了,我沒去過其他地方,打小在京城長大,就想著還是回京城吧,許是能有一條活路,再者,天子腳下,我站出來擊鼓鳴冤,也不像在鎮江,會被人徹底拿捏住。煩請伯父帶我入京。”

    “你不說,我和嫻兒也不會扔下你,”蕭柏寬慰謝箏,思索一番,道,“入京之後,你先在蕭家住著,陸家那兒,我會去跟你公爹說,你父母的案子,少不得要你公爹出力。”

    謝箏一怔,搖了搖頭:“留在蕭家?”(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