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欲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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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欲望(4)
蘇的腳忽然勾住一截樹根,整個身體忽然向前栽去,然後一個翻身,再詭異地彈了起來,匕首如閃電般刺向了羅伯森的心口!
羅伯森左手倒握匕首,猛地肘部揮起,格向蘇的手腕,他右腳據地,左腿踢出,踏在了一棵樹幹上,就此生生止住了衝勢!
喀嚓一聲,那棵徑粗十幾公分的樹禁不住瘋狗如此狂猛的衝勢,居中斷折。而羅伯森則借力完全在原地停下。
蘇腳步變幻,匕首帶起一道道灰色光帶,不住向羅伯森刺去。羅伯森則或閃躲,或擋格,或狠狠反擊,匕首攻擊的迅捷狠辣,角度之刁鑽,比蘇還要強上幾分。
兩人在林間的一小塊空地上閃電般進退趨避著,兩把匕首在空中交織纏繞,卻始終不曾交擊。鬥了不到一分鍾,兩人已進行了數百記攻防!蘇敏銳發現,羅伯森的腳步並不象初見時那樣靈活,看來剛才的急刹,還是給他的肌肉造成了一定損害。其實羅伯森步法隻有極細微的變慢,一般來說,如果不是比瘋狗還要高上兩階的格鬥高手,根本就不會發現。可是蘇的眼力之強,也絕非普通的格鬥高手可比。蘇一旦發現這點,立刻有了對策,他忽然發力倒躍而出,然後在一株樹幹上借力一踏,就如一頭狼般凶猛地衝進了森林深處。
刷的一聲輕響,羅伯森的匕首在蘇的背影上掠過,然後他就站在原地,眼睜睜地看著蘇逃走。瘋狗看了看匕首,尖鋒上有一滴血珠滴落。他清楚,剛才那一刀應該在蘇背上留下一道十公分長,一公分深的傷口,不會多,也不會少。
羅伯森的反應不可謂不快,在蘇變換身法的刹那,還是抓到了機會給他留下一記傷痕。隻是已經錯過了銜尾追擊的最佳時機。
羅伯森沒有想到的是,蘇居然能夠看出他的行動力受損,從而果斷逃走。現在追去隻會使他腿上的肌肉受傷更重,從而不能恢複。雖然隻要休息一個小時,羅伯森就可以恢複受傷的肌肉。但是一個小時,蘇足以逃出很遠很遠。不過對於擅長追蹤的獵人來說,耐力和耐心是最不可或缺的兩樣東西。羅伯森已經準備連續追上個五天五夜,這個時限是他能力的極限,所以不在乎讓蘇多跑一個小時。
這樣的蘇,才讓他真正有了些興趣。羅伯森笑了起來,將匕首湊到嘴邊,想去舔吸匕首尖上的血珠。他覺得,蘇的血應該非常的甜。
但在血珠入口前的刹那,類似於野獸般的直覺讓羅伯森本能地甩開了匕首。他皺著眉頭,看著匕首上斑斑的血跡,不明白自己何以突然沒了胃口。
森林外,謝娜側躺在地上,不住地喘著氣,越來越麻木的身體令她深深地陷入了絕望,先是下半身全無直覺,現在那種冰涼的木然已經傳遞到了雙臂。她寧可從身體上傳來的是難以承受的痛苦,也好過這讓人發瘋的麻木。
一雙粗厚沉重的軍靴出現在她眼前,這是上尉的靴子,所有的學員都非常熟悉。謝娜立刻哭了出來,她用最後的一點力氣轉了一下臉,終於能夠看到上尉兩條粗得可怕的腿。
“救……救……”她的聲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
上尉蹲了下來,這樣謝娜就能夠看到他的臉。上尉那黑得發亮,遍布刀疤的猙獰方臉此刻看起來是如此的溫暖,如此的讓人安心。
上尉翻了翻她的眼皮,在她的臉上拍了拍,說:“沒救了,不過你一時半會還死不了。我來送你上路吧。”
上尉在謝娜的頭頂輕輕彈了一記,她全身一顫,慢慢閉上了眼睛。
上尉站了起來,望向幽深的森林,狠狠地吐出一口濃痰,罵了句“狗娘養的”,就向森林深處走去。
那口痰如同子彈般打在一株大樹上,鑿出了一個深深的坑。
如蘇所料,羅伯森並沒有立刻追上來。失卻先機又有暗傷,經驗老道的獵人都會知道如何取舍。但是他估計最多一個小時,羅伯森就能完全恢複過來。在叢林的追逐中,幾天幾夜連續的追蹤是平常的事,所以蘇多跑一個小時,並不算什麽了不起的優勢。
方才一場短暫卻激烈的短刃相接讓蘇明白,對方是一個搏擊實力遠在自己之上的老牌獵人,叢林生存的經驗應該不在自己之下。也許蘇惟一自信能夠勝過他的地方,就是耐心。不過每個優秀的獵人都不會缺乏耐心,所以這將是一場漫長的追逐戰。
蘇忽然發現,前方透來的光變得亮了一些,似乎林木漸漸變得稀薄了。半分鍾後,蘇已衝出了森林,在他麵前,有一片廣闊的新天地!
森林外,是一片起伏平緩的平原,足有數百平方公裏,上麵點綴著一塊塊方形的田野,色彩各不相同,看上去就象是一幅繪滿了各種色塊的巨大綠布。平原盡頭,可見橫亙的山脈。這裏的地貌十分奇特,綿延舒展過去的平原先是緩慢抬起,形成一片緩坡,然後便是一幅高達千米的斷崖,崖麵平整得如同是被刀削出來的一樣。越過崖頂,就是白雪覆蓋的山峰。
在平原與絕壁前廣闊的緩坡上,道路縱橫,布滿了密密麻麻的房屋。既使以蘇的目力,在這個距離上,也隻能勉強看清其中大多數是單層的圓頂房屋,但也有許多足有十幾層的“高樓大廈”。所有的房屋造型都是以圓形和弧形為主,但是道路卻是筆直且縱橫交錯的,而且非常寬闊,整座城市顯得整齊劃一。
是的,這完完全全是一座城市,真正的城市,屬於土著的城市。隻是遠遠看了看城市的輪廓,蘇已計算出在這裏生活的土著或許已經超過了十萬人!
十萬土著!這就是上尉所說的城市?
在上尉布置任務時,他的確說的是城市,而不是鎮,也不是村。但是每一個學員,包括蘇,都把上尉口中城市理解為數百名、最多一千名土著聚積的村落。在動蕩年代,荒野中超過千人的聚居點都會被稱為城市。可是誰想得到這裏有一座真正的城市,一座居住著十萬土著的城市!
任務的目標是什麽來著?蘇問自己。其實他記得很清楚,那就是殺光土著。
殺光十萬土著嗎?蘇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匕首。他確信,手裏這玩意兒雖然是新時代的武器,也代表了暗黑龍騎在材料工藝上的高端科技成果,可是最多在幾百個土著的骨肉中進出後,刀刃就會鈍得無法使用。
田野間,遊蕩穿行著的不光是土著,還有一群群行走的灌木。它們守衛,翻土,搬運東西,簡直就象是全能的家畜。而且腰間的新瘡舊傷在反複地提醒著蘇,僅僅是與一小隊的土著搏鬥,他就受了傷。土著吹箭、紮槍上的劇烈神經毒素雖然奈何不了蘇的身體,可是如果中了毒,他仍會在相當一段時間內行動遲緩。在與成群土著生死相鬥時,半秒的遲緩已足以致命。(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