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千斤生鐵鑄成一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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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心的日子過得快,不知不覺進入了一九六四年。

    這一年,臘梅十五虛歲,已經發育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少女。

    她所在的王店村十一生產隊,由於春用苜蓿芽兒、夏用馬齒菜、秋用胡蘿卜纓、冬用儲存的幹馬齒菜做菜團子,一年四季有收入,工值一直保持在一元大幾毛,成了遠近聞名的富裕生產隊。

    臘梅的收入也很樂觀:

    由於生產隊常年做菜團子,她負責銷售,自從辭了前世現代的京城文化有限公司以後,就一直沒有參加商業演出。

    但她的農場和林場經營的都很好,每年都有大幾十萬百十萬的收入。

    饅頭房、蔬果門市部、糧店,也都擴大了規模,收入都很不錯。

    舊紙幣生意仍然做著,王曉葉也因此成了大富豪,手裏沒有千萬,也有大幾百萬的存款。

    這裏就不一一細說了。

    現實中雖然度過了三年困難時期,但物資仍然很匱乏。人們的口糧是夠不夠三百六。買食品要糧票,買布要布票,買油要油票……買工業產品要工業券。

    總之,一且都按票證供應,而且少的可憐,遠遠滿足不了生活的需求。

    臘梅仍然利用能在兩世裏穿越的空間通道,以白頭發老奶奶的名義,無償地救濟人們。

    她也隻能無償救濟,因為這個時期不允許個人做買賣,她又實在看不得人們受窮、挨餓。

    關鍵是前世現代的物資太豐富,她手裏有上百億的錢,良心不允許她視而不管。

    還與過去一樣,臘梅斷不了給十一隊的社員往戶裏送糧食、送蔬果。都是前世現代自己農場、林場裏的產物,給的比以前更加大方。

    仍然往其他十二個生產隊的倉庫裏灌玉米,然後讓大黃傳音,讓人們拿著口袋,去本生產隊倉庫裏,領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兒。

    現實中,臘梅的個人收入:每年有一百大幾十、小二百的分紅款,再就是倒賣雞蛋、倒賣饅頭的收入。

    分紅款一律給了賈老太太;賣雞蛋和賣饅頭的收入,除了自己零花和給母親一些外,供應著前世現代的王曉葉賣舊紙幣。

    可喜的是:過了六一年以後,現實中舊自行車能以賣出去了。

    前世現代中,自從成立了廢品收購站,侯萬秋一年能收大幾十輛舊自行車。

    六二年六三年兩年內,臘梅在現實中的烏由縣城大集上,賣出了二百多輛,每輛都是三十元。

    在前世現代中二十元一輛買的,兩世裏物價相差十倍,相當於花了兩元現實中的錢。

    由於舊自行車比較多,需要每個集日都擺出來賣。臘梅沒有再讓父親王長鎖出麵,而是找了一個中間人,以每輛自行車三十元錢的價格批發給他。賺多賺少全歸中間人。

    中間人也很會做買賣,貨一到集上就出手,哪一輛也賺個十塊八塊滴,直催臘梅快點進貨。

    當臘梅把手裏的舊自行車全賣出以後,卻發生了讓臘梅沒有想到的事情!

    原來,由於經常出現自行車丟失,工商部門對自行車嚴加管理,所有的自行車,無論新的舊的,都要到工商所上“戶口”,領取牌照。

    牌照上要注明自行車牌、牌號、生產日期。

    這一領牌照不要緊,卻出了大亂子:買過臘梅舊自行車的人,在領牌照時被驗出了超前的生產日期。

    當時是六四年春,卻出現了六五年、六六年……,甚至是七十年代生產的自行車。

    這一下,無論是驗證的還是被驗的,所有人都懵了!

    奇了怪了,六四年驗出了六五年六六年……甚至是七十年代的自行車,而且還全都是舊的!

    天方夜譚啊!

    還沒到的年份兒,怎麽會出現了打印著這年生產的日期呢?

    這可是出廠日期,打印在車軲轆的鋼圈上、車架子上,不是人力能以辦到的。

    而且,有的鋼圈上與車架子上的年份還不相同,很明顯的重新組裝品!

    問自行車的主人是從哪裏買來的,車主也大惑不解,如實說了自行車的來曆。

    一個這樣說,兩個這樣說,所有持有超前年份自行車的人,幾乎是異口同辭,都說是從烏由縣城大集上買的,賣自行車的是一個趙姓的中年男子。

    於是,工商局又把趙姓男子叫來查問。

    趙姓男子也是一頭霧水,不知道是怎麽回事。怕連累自己,趕緊把臘梅供了出來。

    臘梅被叫到工商局,聞聽更是驚訝的無以複加!

    她防千防萬,卻萬萬沒有想到,自行車上還有生產日期!!!

    為了適應現實,光知道要六、七十年代的舊自行車了,卻把這個忘得一幹二淨,更沒想到自行車還要領取牌照!!!

    可這又怨誰呢?

    其實這個自己早該知道:因為自己從這個時代過過一次,自行車要牌照的事兒應該知曉。

    腦海裏卻沒有一點兒印象!

    回憶自己的前世,六四年已經沒了父親沒了哥哥,孤兒寡母的根本買不起自行車。

    弟弟王貴勇上社辦初中以後,學校離家六裏地,每天上、下學要走四趟。母親心疼唯一的兒子,咬牙買了一輛舊自行車。

    但那已經是六七年以後的事了,那時弟弟已經十五、六歲,當起了半個家。外界上的事,母親也讓他去跑,她對這事沒印象。

    自己有自行車騎,是與侯萬秋訂婚以後。那時訂婚興要三大件(自行車、縫紉機、手表),為了過日子方便,她隻要了自行車和縫紉機。

    雖然是自己要的,使用權仍然在婆家,是她與侯萬秋共同擁有。官麵上的事,有侯萬秋全權辦理,她根本不知道有上牌照這一說。

    現在後悔也晚了,二百多輛舊自行車全出手了,大錯已經鑄成,可怎樣挽回呢?

    臘梅不由地埋怨起現實來:

    前世裏自己孤陋寡聞,也就算了;

    這世裏為什麽現在才執行牌照?如果第一輛、第二輛就實行,自己知道了不可以,也不會費盡心機,幫助侯萬秋成立廢品收購站,收購這麽多舊自行車!

    埋怨歸埋怨,現實還得麵對:

    千斤生鐵鑄成一個大錯,全得由自己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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