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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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安和李菁的故事從茶樓開始,又匆匆從茶樓結束。兩個月的時間,淳安在皇帝麵前說盡他的好話,愣是把他從一個七品的翰林院編修職位上提到了六品。可李菁似乎並不滿足,他請求了外任。

    我不想以惡意去揣摩李菁的心思,可是我想他一定是發現了他不同尋常的好運氣,同時,也一定會好奇自己是如何晉升如此之快。

    淳安的存在,不會是個秘密。

    他遞紙條約了淳安見麵。

    尚是春季,陽光明媚中透著幾絲寒涼。他們肩並肩走完了京城西市,看遍了所有的雜耍熱鬧。淳安想必從未玩得這般盡興過,日日端著公主的架子,不可放肆大笑,連站姿都是規定好的。活在條框之中,定是如她所講的那般無趣與乏累。

    每日重複同一種日子,無論是誰都會厭煩吧。我想淳安,她早已厭煩了這樣的日子,隻是缺少一個釋放自己激情的契機。好在,她,結識了李菁。

    他們郊外遊玩,淳安因他學會了騎馬。從第一次順著馬兒的毛發安撫小心翼翼的試探騎坐到它身上,到現在可以風風火火瀟瀟灑灑的策馬狂奔,中間經曆了太多太多。

    “腿都是淤青的。”她這麽說。

    我知道學騎馬的痛苦,馬兒比自己都高,站在它身邊都有種被壓製的恐懼,沒有勇氣踏上前去。就算有勇氣上了馬,視角從平地到高處,一眼望過去都滿是驚恐,怕自己被甩下去摔傷。騎行更是一種磨難,穩不住身子是其一,更可怕的是擦傷,正如淳安所說,滿是淤青。

    遊玩那日下了雨,兩人冒雨回程,被淋成了落湯雞。按照話本子裏的情節,我想,李菁應該脫下自己的衣服給淳安披上。

    淳安白了我一眼,“脫什麽脫,都是濕的有用嗎?”

    我摸了摸鼻子,話本子果然跟現實有些出入。李菁不是那些好色輕浮的書生,明明沒甚用處還硬要那樣做,隻是不知道那些女子們是否會感念他們。不過看結局都是書生成親後變心,想來是撩成功了。唉,還是李菁技高一籌,知道淳安不是普通女子,不按套路出牌,看看如今李菁另娶,淳安追隨的局麵,他也撩成功了。

    幸好他們出行帶了足夠的銀子,出城之前留下的人馬都候在城外長亭,立刻幫他們換了幹衣服。正因為李菁一路上並沒有什麽輕浮的舉動,淳安認定這個人是個本分的。她很樂意與這種認得清自己身份的人交往。

    也許純粹的愛情並非是話本子裏所講的那種郎情妾意肢體接觸,而是精神交流,以及對人品的互相欣賞。李菁與淳安或許就是這樣,他們談了一場精神上的戀愛。恰如隻有書信往來的兩人,不知對方容貌,唯有自己想象對方的模樣,賦予自己理解的品性。李菁沒有讓淳安失望,他如同眾人說的那樣,就是那樣一個人,也隻是那樣一個人。

    他們之間的感情迅速升溫,相識不過十幾天,卻已似相識好多年。淳安如同飛脫牢籠的鳥雀,撲棱著翅膀越飛越遠。

    可惜這並非是一個郎有情妾有意的美滿故事。否則,我也不會坐在這裏看喝得醉醺醺的淳安看似平淡的講述。

    我看得出來,淳安跟我一樣,無論外表怎麽溫婉,內心都是好強的人。就像我之前一般,在那人變心要推拒我之時,我一定要化被動為主動,甩掉他。淳安晚了一步,隻能對外人講是誤會,是李菁他自己的一廂情願。

    可實際上,不過是淳安自己的一廂情願。

    “我知道他一直就沒放開過我的身份,恭敬有餘,親切不足。可我還是喜歡接近他,讓他陪我逛西市看雜耍,逛書坊買古籍,想把我們的腳印踏滿京城。”淳安醉得一塌糊塗,“可是他要走了,他要回去成親了。”

    她把空掉的酒杯塞給我,“倒酒!”

    “什麽從小訂下的親事?明明就是匆匆忙忙訂下來的!當我是夏子麽,就這樣騙我。我還沒瞎呢!”她越說越大聲,周圍的賓客雖隻剩下三三兩兩的幾個,可我依舊捂著了她的嘴。

    “來人啊。”

    角落裏走出來一個丫鬟打扮的女子,朝我福了一禮,“姑娘有何吩咐。”

    我掃她一眼,模樣平平無甚特色。“客房在哪裏?她需要休息。”

    她上前幫我攙扶住淳安,道:“隨我來。”

    若我是這家主人,若不想壞勒婚宴,怎麽也不可能要淳安進得門來。如此我,這就是淳安冒雨守在李府斜對的亭中緣故吧。自我們落座開始,周圍客人就開始絡繹離去,想來也是聽聞了京城中的傳聞,不願看這種熱鬧。想想也是,喜歡看熱鬧是自古的傳承,可這種關乎身家性命的熱鬧,人們都還是有些腦子的。這樣也好,淳安失態的那些話,也沒幾個人聽到了。

    看著淳安熟睡,我卻看著她發起了呆。身為公主尚失卻所愛,看啊,即使是身份再尊貴又如何,還不是依舊被人辜負。那這世間眾多平凡的女子呢,到底又有多少人失望,多少人幸福?從來都是男人允許三妻四妾,男人允許金屋藏嬌,女子呢?我依舊記得奶娘給我講起那些個紅杏出牆的女子時語氣中的鄙夷。當時她說,“這種不守婦道的女人就該浸豬籠!”

    浸豬籠是什麽刑罰?我不記得在爹爹的律書中找到過。哥哥歎息著告訴我,這不過是村中之人對失德女子的懲罰。可這懲罰,在奶娘這類人的眼中竟是如此的理所當然。為什麽會這樣呢?

    為什麽,連身為女子的奶娘也這麽認為呢?

    是了,是一代一代的言傳身教,是不容許女子失去德行的三綱五常。

    可是,那不過是針對愚昧無知的民間女子。像我們這種人,誰敢對我們施如此刑罰呢?就算再私德敗壞,連累了家中名譽,也不過是送往家廟,對外宣稱暴斃,從此青燈古佛為伴過一生罷了。

    而那些被私刑殺害的女子,她們的悲慘並非止於此。因此事臭名遠揚給家人蒙羞,甚至子孫都活在她失德陰影下被人指指點點半輩子,難以抬頭。他們會怪誰?會不會是造成他們被戳脊梁骨的罪魁禍首——那個早已死去的女子?

    真不知道到底是誰想出來這麽陰毒的刑罰。若是真按這這所謂的規矩來,我很淳安,怕是一個都活不了。

    可,這裏的人,誰又敢動我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