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4章 太多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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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國際一流的公司合作,一般還是比較穩妥的。

    比如說合同詐騙、欺壓代言人等等的行為,他們是做不出來的。

    畢竟你一個藝人明星才多少錢?

    我們的品牌價值多少?

    為了一點小錢就直接抹黑我們自己,劃得來嗎?

    倒是那些小企業,為了拚命蹭熱度,肯定會想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子出來。

    比如當年的肥羅,隻是出門吃了頓飯,拍了張照片便收了20萬。

    這本來是很美滋滋的事情,可問題是商家直接把照片用在了廣告上麵,而且是在華夏電視台播出。

    你播出一年也就罷了,問題是年年播出,年年播出,一直到五年之後,肥羅再次來華國都能看到。

    你說遇到這種事情,明星惱火不惱火?

    肥羅的經紀人披露出這件事情後,這家企業可謂是丟盡了臉,被別人提起時,都是一個笑柄。

    雖然實質上的意義並沒有被損害到,可是他們想要繼續往大了發展,那也是不大容易的了——大家都覺得你是笑料,那你的聲譽能好得了?聲譽不好的企業能做大的,你找一個出來看看?

    回到阿迪達斯的合約上麵來。

    沈歡並沒有詳細的看合約。

    因為這些合約肯定是交由專門的律師來反複查看的。

    不過作為小半個女主人,王真卻是可以問一些問題:“瓦特納德先生,您這個時候拿出合約,是為了獎賞沈歡的代言呢,還是想要在接下來的廣告宣傳中,讓沈歡更加的忙碌辛苦呢?”

    瓦特納德哈哈一笑,“王小姐您想多了,我們並沒有別的意思。這就是阿迪達斯做事情的風格,隻要是為我們貢獻了的朋友,我們就會給予最充足的回報!”

    紀茵眉在旁邊癟了癟嘴兒。

    阿迪達斯這樣說,就有點自吹自擂了。

    最充足的回報,阿迪達斯可從來都比不上耐克。

    不說喬老板,單說別的明星,耐克一年都能砸幾千萬。

    傳說詹姆斯馬上就要拿價值16億美金的合同了,而足球場上的小小羅,一年也有3000多萬美金入賬。

    相比起來,阿迪達斯和沈歡的合同,目前可靠的不過是20年4億美金。

    如果不談沈歡退役的話,這筆數字相比沈歡的身份,簡直是一種巨大的侮辱。

    其實按照去年一個年度沈歡的商業表現,給沈歡每年3000萬美金,根本也是賺大了。

    如果是同等表現的巨星,他不拿你1億美金才怪!

    也就是沈歡決定退役,所以他身邊的人,包括王真、科比在內,才不好去建議他和阿迪達斯重新談合同。

    即便是沈歡要退役,耐克從去年到現在,其實一直都在秘密的和沈歡聯係,他們願意支付阿迪達斯的高額毀約金,並且保證沈歡來到耐克之後,收入絕對翻倍。

    可沈歡還是拒絕了。

    當初耐克和阿迪達斯相爭,聽說了沈歡要退役,耐克馬上就縮了,隻有阿迪達斯堅持了下來,而且還給了終身合同。

    這樣的恩情,沈歡可不會忘記。

    所以哪怕是去年阿迪達斯在沈歡身上狂賺六七億美金的淨利潤,沈歡也沒有絲毫提出要修改合同的意思。

    或許也正是因為這樣,阿迪達斯才在沈歡拿下第二座總冠軍的時候,立刻奉上第二份巨額合同。

    沈歡對錢並沒有什麽在意的。

    不過如果錢多,那麽肯定自己能做的事情便會多一些,倒是挺好。

    看到沈歡的態度,瓦特納德也暗自鬆了一口氣。

    阿迪達斯對沈歡的重視,那是前所未有的。

    按照這個架勢,沈歡最少三年之內會給他們帶來超過100億美金的銷售額,純利潤不會少於30億美金。

    這樣的吸金巨星,自然是不能怠慢了。

    可你要說給沈歡更高的合同,阿迪達斯實際上還是有顧慮的。

    畢竟人們都是善忘的,如果三年之後沈歡徹底沒落了,給他的大合同那就是一個很大的負擔。

    因此,阿迪達斯上上下下有了決定,決定先提升一點點,如果沈歡以後再複出,或者商業價值沒有明顯的暴降,那麽阿迪達斯再修改合同也不遲。

    ……

    阿迪達斯營銷部門的動作非常快。

    在科比的律師團體被喊過來、正在看合同的時候,他們在媒體上已經開始放風了。

    全球的媒體也是非常配合。

    因為昨天沈歡才奪了總冠軍和fmvp嘛,儼然就是如今世界上最紅火的明星。

    “知情者報阿迪達斯又有巨額合同給沈歡!”

    “即便是沈歡要退役,他仍舊是世界上最偉大的體育明星,阿迪達斯表現自己誠意的時候到了!”

    “爆料!阿迪達斯修改合同,大致會再給沈歡的終身合同加碼!”

    “阿迪達斯高層在接受記者電話時表示,沈歡是他們最重要的合作夥伴,因此阿迪達斯一定不會吝嗇!”

    “退役了都能每年拿三五千萬美金,這樣的巨星,不愧是我們東亞的驕傲!!”

    “我國著名體育運動員沈歡,據說要簽訂一份高達50億人民幣的讚助合同,這已經創下了華國運動員的世界之最!”

    “……”

    媒體們一窩蜂的放出了消息,一群吃瓜群眾們也紛紛表示了自己的羨慕嫉妒恨。

    “我辛苦一周,薪水才350美金,一年薪水還不到2萬美金。沈歡一天的收入就夠我兩三年的了啊!”

    “上麵的兄弟,你不是一個人!我們薪水差不多!沈歡真是太厲害了!好羨慕!”

    “喂喂喂,夠了啊你們!我們華國這邊薪水更低,我一個月工資才600美金上下,沈歡一天收入當我14年的工資,臥槽!”

    “你們難道忘記了我們非洲的兄弟嗎?我們一年的收入也不過500美金,那沈歡的一天收入相當於我們100多年的收入了!”

    “哈哈!你們怎麽能去和沈歡比?人家是世界第一巨星呢!要我說,一年三五千萬美金的代言費,對沈歡來說還是太低了!”

    “對!朋友你才是明白人,憑什麽詹姆斯要準備拿一年5000美金的讚助合同而我們沈歡不能?兩個詹姆斯能比得上一個沈歡嗎?!”

    “哎呀,都別說了,反正錢又不是你們的,不要眼紅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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