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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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貴鎮的義莊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最繁忙的義莊了。
這個富貴鎮既不富也不貴,隻因為曾經鎮上出了個人物,喚做王富貴,於是一提到這個鎮子,大家便很自然的說道“王富貴的鎮子”,久而久之,原名被遺忘,便改名成了富貴鎮。
王富貴何許人呢?二十年前能止小兒夜啼,令雞犬噤聲的殺人魔王。他在富貴鎮擁有著江湖上最大的殺手組織——“富貴院”。諷刺的是這院子的前身居然是一家鏢局。王富貴初入江湖之時,人稱“萬無一失”,提起他來江湖中人首先是豎起大拇指,讚一聲“義氣”,靠一身深不可測的功夫和為人處事耿直率性結交無數英豪。後來某日宣布閉關,從此金光閃閃的江湖第一鏢局變成了陰森詭譎的殺手組織,從前的雇主被一個個殺掉,滅門,“萬無一失”變成“無一生還”。再也沒有人見過王富貴,江湖上一直流傳著的隻有他的傳說和仇恨。
這件事造成的另外一件結果就是,富貴鎮不再是那個繁華喧囂的交通要道,這裏的居民一家家搬走,伴隨而來的是為死去之人報仇的各種刺客、江湖高手、捕快密探們。對於這種情況,官府再也無力管轄,隻剩幾個走不掉的老人家留了下來,什麽?仇殺?對不起,下班了。
以上的這些對於王承善和王承仁這兩個孤兒來說意義就是,鎮上義莊的斂屍人王福突然忙了起來,他們便也跟著忙了起來。每天都有各式各樣的人送來各式各樣的屍體,有馬臉瘸子送來漂亮小姐的屍體,有耄耋老人送來羊角孫兒的屍體,還有不少是酒保、小二送來的打架鬥毆死掉的人,順帶陪一個老頭兩個孩子嘮嘮發生了什麽,更多的是富貴院的人送來的屍體。每次這些人來,多多少少都得給些小費,靠著這種生意,王福著實發了一筆小財。而王承善、王承仁兩個流浪兒也得以被慈心大發的福伯先後從鎮外撿了回來,過上了衣食無憂的日子,愉快的在屍體堆中慢慢長大。承善原姓劉,福伯抱他時懷裏有張紙條寫著,可見丟得是很舍不得。承仁卻什麽都沒。跟了王福後便都跟著他姓了王,兩人年歲相似,王承善早入家門兩個月,是為兄長,王承仁便是弟弟。
冬去春來,夏盡秋迎,待二人將滿九歲的那年冬天,福伯撒手西去,留下一本祖傳醫書《王士雄醫案》,一封信,一聲歎息,當然,還有不少的銀子。
從那天開始,承善和承仁就接替了福伯的角色。靠著這個特殊的身份,不管殺手們也好,官府也好,哪怕菜市場賣菜的大媽賣肉的大叔,對他們都是客客氣氣的,離得遠遠的。在人們看來,已經跟幾百具屍首打過交道的兩個孩子早沒了活人的氣息。
“他是個心軟的人,心軟的人是報不了仇的,所以他現在躺在這裏。”瘦小的弟弟啃著半個蘋果,坐在桌子上,隻見兩隻穿著草鞋粘著泥濘的腳晃來晃去,背後的地下放著一具已經僵硬的屍體,約莫剛成年,衣飾華麗,臉色煞白,雙眼圓睜,真的是死不瞑目。
“這樣的人見得多了,小小年紀就想做這個做那個,有些技藝就覺得自己天下無敵,豈不知連門都沒有入。”王承善懶得再瞧一眼,費力的將屋子另外一邊的草席抽了一張出來,想了想墳場還有什麽地方有空位,作為收屍的人,他們總會為這些沒人要的死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畢竟收了錢了,得滿足老板的需求,不管是埋在一處好地方,或者一處死地,讓死者永世不得超生。
承仁從床上跳下來,把屍體衣服掀開,指著肋下的一處傷口說道:“看這裏,傷口很細,很深,很利,從下往上刺,點中心髒就拔出來,一分不少一分不多,你想到什麽沒有?”
那處傷口早已發白,然而卻很有特點,並不像其他外傷一樣會有皮肉外翻或者內翻、破裂之類,就像是這條裂縫天生就在這裏,將縫拿米汁塗一塗,就會完好無損一樣,可見造成傷口的武器之特別。
“前天那位瞎眼的刺客也是這樣。”王承善一下子想起來了。
“說明什麽?說明這個人一直就在附近。”
“那又怎麽樣?又跟你沒有關係。”
“你難道不想試試我們的成果嗎?”
王承善知道,弟弟雖然不屑於麵前的這個死者,但是他已經和地上那位一樣了。他看著眼前的嚴肅麵孔,知道這個弟弟性格執拗,隻能告誡道:“雖然沒人願意管我們,但那是因為我們不去管閑事,如果你破壞規矩,可能我明天埋的就是你。“
“此生斂首數載,無子無女,死氣沉沉,世上早已無王福,唯一行屍走肉耳。幸遇二子於天涯,得保一線生機,望死後安穩,可入輪回。望承善、承仁二人一生善良仁厚,多造福緣,早離死地。”王承仁背著福伯死後留下的那封信,”你說的沒錯,這些我都知道。我更記得福伯留下的這些話。“那雙充滿了倔強和堅毅眼睛盯住王承善,“你要當一輩子的行屍走肉嗎?”
王承善沉默了,是啊,雖然福伯讓他們早日離開這裏,可是看了那麽多不該看的屍體,別人能讓他們走嗎?他們倆基本已經認命了,就這樣一輩子跟屍體打交道。如果運氣好,可以碰上跟自己一樣的孤兒,那麽可以撫養長大,積積德,等下輩子或許能投個好胎。如果運氣不好,就這樣老死,死後卻連尺寸容身之地都不會有。娶妻生子,的就像山海經裏的故事一樣是神話。
他們知道,或許能讓自己走出去的唯一方法就是練出一身高強武藝,不再怕任何人。可是,這些功夫哪裏來?兩個人互相學王八拳嗎?大約是福伯死後沒多久,二人發現如果仔細推敲死者的傷口,或許能推斷出那麽一招一式來,於是兩人每晚將那些富貴院送來的屍體悄悄翻出來研究,一招一式的比劃,最後居然能刺出幾式簡單的招數來。兩人心誌堅定,每日裏空閑時便一邊想著如何殺傷敵人,一邊用這一兩招刺出千百劍,年複一年,過了幾年,兩人竟然刺懷的木劍有上百根,鐵劍也有幾十根了,招數越研究越多,雖然彼此連貫不起來,卻發現尋常打些兔子,捉些麅子得心應手,常常一擊即中。
可是真的對敵又該如何,兩人如今是越來越糾結這個事情了。
麵前的這個死人,前幾天才到鎮上,與王承善和王承仁在菜市口見過一麵,順手請了他倆一壇酒。當時見此人身高六尺,頭頂遠遊冠,方臉微黑,一身青紋黑底雲錦長袍,腰中琵琶玉鉤,一眼望去,令人誇讚一聲:好一個翩翩佳公子。一柄長劍係右腰,劍身3尺,劍柄八寸許,如此之長使得兄弟倆多看了那公子一眼,當時王承仁歎息道:“可惜可惜,這麽好的衣服怕是能值兩銀子,糟蹋了糟蹋了。”接著他又搖搖頭,好像那貴公子已經是個死人了。“我猜他活不過5天。”
”也許別人隻是路過,一般不惹事、有背景、隻是路過的人還是很安全的。“
”別自欺欺人了,能帶著那種長劍的一般都比較招搖,一個富家公子,招搖的來到一個每天都死人的鎮子,你說他是來玩的?“
或許因為那壇酒,讓王承善不忍心親自收斂他,仍然希望他能活下來。然而,僅僅過了兩天,富貴院的聶叔就將他送到了兄弟倆的跟前,讓他們能安安靜靜的分析這位公子的死法。“好生安葬,院子裏不希望別人看到這具屍體。隨便埋了吧,深點。”聶叔悄悄的說道,順便將幾塊碎銀子放到桌上,大搖大擺的走了。聶叔總是這樣,送來屍體的時候像賊一樣,待得完成任務,就會趾高氣揚的出門,好讓別人瞧見,好像在說“瞧,我又殺死一個。”雖然他也就是富貴院中一個跑腿的夥計。
回神再看這位翩翩公子,長劍已出鞘,卻連血都沒有沾上,幹淨的好像剛從商店裏拿出來的一樣。屍體其他地方也沒有傷口,那肋下唯一的一處傷口就是致命傷。
”這樣長的劍,出鞘一定很麻煩,你看劍鞘底部,很尖利,射出去後會像箭一樣,出其不意,雖然不能傷敵,但也能打亂對方的節奏。我猜他這起手第一招會是向敵人跳過去,射出劍鞘,等敵人招架一下後,長劍已經遞到敵人麵前,開始施展劍招。“王承仁細看半響,肯定的說道。
王承善顯然很同意王承仁的說法,開始準備抬板將屍體搬到墳場,突然停了一下,“那麽你還要去試你的劍招嗎?”
”對手根本不管他射出去的劍鞘,因為他跳起來的時候,敵人已經到了他的麵前,然後抬手,一刺,結束。這正是我想看的劍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