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披著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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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間破舊的房屋,一扇布滿刮痕的木門,一堆食物殘渣和生物用品堆積的垃圾,三跳被鎖鏈捆著不斷向約翰狂吠的巨型獵犬。

    如果不是門口標記有一個大大的啤酒杯,約翰實在不敢相信這兩件屋子就是一件酒館,出現在黑山裏的酒館。

    時間還不到中午,或許酒館平時就是這樣樣子,木門敞開著,從外麵向裏看,幽深的客廳裏擺著幾張還算幹淨的桌椅,旁邊卻沒有人。

    “喂,有人沒!”

    約翰用力敲了敲木門,許久之後,咣當咣當的聲音響起,一個懷裏揣著火統、頭戴黑色帽子的彪形大漢從後廚走出來。

    “喂!哪裏來的小家夥?”

    “北方!”

    約翰找了個幹淨的椅子坐下來,隨意擺動一下衣袖,露出跨在腰部的火統槍。

    看到火統槍,大漢的神色收斂少許,大步走到約翰身前,問道,

    “來這裏做什麽?”

    約翰有些奇怪了,抬頭向四周看了一眼,疑惑道,

    “難道我走錯地方了,這裏不是酒館?”

    大漢楞了一下,“你是來吃飯的!”

    “不吃飯來酒館做什麽?”約翰聳聳肩,伸手在桌子上按了一下,桌麵幹淨無比,一點飯菜灑落遺留下來的油膩都沒有,

    “看來我來錯地方了,這裏根本不是吃飯的地方。”

    他微微搖頭,抓起木盒,起身就往外走。

    “等等!”大漢側身攔在他麵前,目光緊盯著盯著木盒,“這裏麵是什麽?”

    約翰皺眉,表情瞬間沉了下來,眼角餘光四處遊弋,沒有發現什麽,便把目光定格在他身上。

    身體高大雄壯,個頭達到一米九,留著濃須,左臉上有道傷疤,表情凶惡,看著像攔路搶劫的土匪,但臉頰、手掌、靴麵卻很幹淨,衣服也是經常換洗的,接近了還能聞到淡淡的皂粉味。

    這是一個有幸福家庭的中年男人,絕對不是作惡的盜匪。

    約翰得出判斷,平息心中的冷意,打開木盒,露出裏麵書籍和兩張羊皮紙。

    大漢向盒內看了一遍,見裏麵沒有其他東西後,表情瞬間放鬆下來,從懷裏掏出一支煙,點燃後,吸了一口,說道,

    “年輕人,你要吃什麽?”

    “一杯麥酒,一疊烤麵包片,如果可能,再來一份煎培根。”

    “稍等,一會兒給你端上來。”

    大漢說了一句,轉身向裏走,龐大的身體消失在狹窄的通道裏,酒館再次安靜下來。

    約翰沉凝,思索再三,還是選擇留下來,一方麵,他確實餓了,肚子一直咕咕直叫,另一方麵,這件奇怪的酒館勾起了他的興趣。

    坐落在黑山邊緣地帶的人類酒館,酒館旁邊、不遠處的叢林裏就有剛死的屍體,遠處隱約還有槍聲傳來,在這種情況下還能安然開酒館,說酒館老板是一般人,打死他也不相信。

    沒過多久,隨著一陣咣當響,端著食物的大漢擠出木門,來到約翰身邊,把食物放在桌子上,拉開椅子,直接在約翰對麵坐下來。

    食物的味道縈繞在鼻尖,更多的是讓人無語的焦糊味。

    約翰皺著眉頭,掃了一眼桌子上的食物,嘴角輕輕抽搐起來。

    麵包片烤黑了,培根沒煎透,很多地方還是生的,唯一稍好的就是麥酒,冒著白沫子,散發著糧食的清香。

    大漢端起他自己的酒杯,咕咚咕咚,大嘴如牛飲一樣,一秒不到,能裝七百毫升的酒杯就空了大半,他抹一下嘴角的酒沫,

    “年輕人,以後不要再來黑山了,這裏可不是什麽好地方。”

    約翰咬了一口麵包片,笑著說道,“你指是酒館外的屍體!”

    “屍體隻是其中之一。”

    大漢撇撇嘴,見約翰不領自己的好意,一下子就沒了說話的興致,喝完啤酒,直接起身離開。

    “等一下!”約翰出聲把他挽留下來,笑道,“閣下要是不忙的話,能給我介紹一下孟菲斯的情況嗎,我離開有一段時間了,聽說前些天,前州長羅賓·麥克康納的莊園裏發生了一場暴亂,不知道後來怎麽樣了。”

    聽到這句話,剛才還麵帶笑容的彪形大漢突然沉下了麵容,一雙怒目緊盯著約翰,寒聲道,“年輕人,你和麥克康納家族有什麽關係?”

    約翰挑眉,很不解對方表現出來的警惕情緒,自己不過提了一下邁克康納莊園,他就有這麽大反應,

    看來,離開的這段時間裏,孟菲斯定然發生了什麽。

    “年輕人,回答我的問題。”大漢神色不善,右手有意無意地放在腰部。

    “閣下,我想你搞錯了兩件事情。”約翰左手放在槍套上,冷漠地說道,

    “第一,我和麥克康納家族沒有關係;

    第二,我路過這裏,隻是為了吃飯,順便打聽一下孟菲斯的消息,不是來受審的,你要是再以這種口氣說話,別怪我讓你見不到明天的太陽。”

    平靜的話語透著不容反駁的強硬,大漢臉色頓時變得難看起來,眼睛微微眯起,無意中掃到那雙淺綠色眼睛裏透出的漠然時,心神莫名地顫了一下,

    這種眼神!

    他見過,不止一次,隻有真正殺過人、並視人命為垃圾的惡棍才能擁有這種眼神,而現在,它卻出現在一個年輕人身上。

    該死的,這家夥到底是什麽來頭?

    一時間,他有些拿不準了,想起孟菲斯的老婆孩子,遲疑了片刻,拉開椅子,重新坐了下來。

    約翰微微一笑,眉宇間的冷漠瞬間被和煦的溫和取代,他端起酒杯,遙空和大漢碰了一下,而後大口大口吞咽起來。

    哈!!!!一聲滿足的歎息傳來,

    這酒真不錯。

    約翰大笑,紮起一塊培根放到嘴巴裏,邊吃邊說道,

    “你是這兒的老板吧,不知道你的名字是……”

    “你還是不知道的好。”大漢撇撇嘴,他可不想把名字告訴一個沒有人性的屠夫。

    約翰聳聳肩,從懷裏掏出一把錢幣拍在桌子上,說道,

    “這些錢,換這頓飯,還有孟菲斯的消息。”

    桌子上錢幣加起來超過了兩美元,在這個時代,算是一筆不錯的額外收入,足夠三口之家十天的用度,

    大漢遲疑了片刻,在約翰逼視的目光中,伸出手,把錢幣搓進口袋裏,說道,

    “年輕人,你想知道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