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飛元真君萬壽堂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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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鄢懋卿本以為自己給俞大猷羅織的罪名縱是不能要他的命也可扒他一層皮,結果卻被對方輕而易舉間就全部化解、自己反而碰了一鼻子灰。
    而且令鄢懋卿搞不懂的是,且看嚴嵩方才的態度,好像他也沒有要特別針對俞大猷的意思,嚴世蕃更是從始至終一句話都沒有說過。
    看著鄢懋卿出師不利的憋屈樣子,俞長生心中信心更足,他轉而又看了看汪直的表情,卻發現汪直依然是一副坦然模樣,完全沒有任何失望之意。
    本來關於兩廣貽誤軍機一事的參劾、其目的就是製造民情輿論,用此手段隻是給朝廷和俞大猷施壓而已,汪直原也不指望著憑此能給俞大猷定什麽大罪,真正的重罪也罪不在此。他先前自首檢舉的也是俞大猷擅殺趙文華,並夥同戚繼光和胡宗憲與他有所勾連。
    眼下戚繼光和胡宗憲都分別被徐階和嚴嵩保下來了,俞大猷作為汪直剩下的目標,更要命手段還在後麵等著他呢。
    王本固這時道:“閣老明察秋毫以理服人,不過雖然鄢大人的參劾指控隻有輿論沒有實證故而暫不成立,但是下官對罪員俞大猷的彈劾之罪,可是有事實有證人的!望各位主審上官明鑒!”
    嚴嵩道:“王大人先前向朝廷參劾上本,說俞大猷擁兵自重勾結倭寇,殺害監軍趙文華。
    胡宗憲、戚繼光對其罪行包庇隱瞞,二人似也有通倭之嫌。
    如果胡戚二人都已經被隔離禁足,且他們都隻是此欽案中的旁支,今番隻要能查清罪員俞大猷通倭有無實證,便能一並做出決斷。
    王大人,你先詳細說說你這裏的情況。”
    王本固道:“回閣老,日前下官先後收到兩位證人檢舉,其一便是堂下證人之一汪直。
    此人乃是東南倭首領袖,雖出生在中土、但這些年實際上已經脫離了大明,並於日本領土範圍內圈地建國、國號為‘宋’,自稱為五峰徽王。
    其人雖然是倭寇,但曾平定過諸多海盜、並主持海貿開市,說起來也算是有些功勞的。
    一直以來倭寇有兩大勢力,一為汪直、二為徐海,兩人彼此關係並不和睦。雖然汪直也因無法約束部下導致從屬作亂,但在我大明為禍的主要倭寇武裝勢力都是來自另一倭首徐海手下,汪直其人之罪主要是違犯海禁。
    並且其人也並未掠奪大明寸土,所建新國乃是在海外之地,故而也不完全算是背叛大明。
    先前汪直部署被我王師幾乎剿滅殆盡,他所建宋國在日本也喪失根基幾乎名存實亡。
    其人下屬叛亂走投無路這才來找下官自首,以檢舉軍內罪行為狀想要換取一條生路。
    汪直也表示他願意將全部家資充歸國庫,彌補違反海禁之罪,下官考慮再三之後覺得這是於國於民都有益無害之事,
    故而下官答應了他做為欽案的汙點證人、保全其性命,從而挖出軍中奸佞。
    據汪直交代,多年來他與俞逆大猷私相授受,不僅合謀於軍費之中上下其手,並且還彼此交換軍情消息,致使我明軍剿倭作戰屢屢不利、拖延日久不見成效。
    並且在俞逆大猷誅殺趙文華大人之後,胡宗憲與戚繼光態度曖昧、有意庇護,俱汪直所說他也曾與此二人有所利益輸送,請各位主審大人明鑒。”
    嚴嵩道:“堂下證人,你向王本固大人所檢舉的所有罪狀,可一一屬實否?”
    汪直道:“回稟閣老,小人所說具有實證,先前小人在自首時曾呈交了一份與俞逆大猷等人往來的賬本和部分書信,其內容都可以作為佐證。”
    嚴嵩道:“你所提交的證物諸位大人都曾看過,往來賬目明細和書信內容都很詳細、也能對的上,諸公對此怎麽看。”
    這時張居正道:“閣老,下官有些話想說。”
    在得到了嚴嵩的同意之後,張居正道:“證人所提交的賬目和書信,下官職權有限,隻看過關於戚繼光的一部分。
    但就下官所預覽的部分來說,所有的賬目和書信雖然都能表明汪直是與剿倭軍內中人聯係,但是沒有名字記錄、書信的署名貌似也被有意無意的裁掉了。
    由此隻能證明軍中確實有重要人物與倭寇勾結,但並不能證明戚繼光本人參與其中。
    這種書信的字跡一定是可以掩蓋或者是假他人之手所寫,其餘的證據是不是也沒有署名下官不清楚,但至少關於戚繼光,下官認為不能定為通倭。”
    徐階看了張居正一眼沒有多言,這時陸炳道:“張太嶽所說很有道理,之前我們都隻關注於賬目和書信內容本身的真假,卻忽視了這一點。
    因證人檢舉有名有姓,是以我們都先入為主,認為這賬目書信背後就是俞大猷等人。
    但經這麽提醒,貌似也無所鎖定通倭者究竟是何人?
    這樣指向不明的證據,證人作何解釋?”
    眼見俞大猷身為欽犯無人審問、始終沉默,而汪直是為證人現在卻受到質疑。汪直經過一番觀察,他認定陸炳和沈煉是在全力維護俞大猷;徐階和張居正雖然小心謹慎、但內心也會多少偏幫俞大猷等人。而嚴嵩嚴世蕃此刻以一敵二,應是一時沒有好的機會,汪直必須要助力他們父子一二。
    汪直道:“回太保,這種秘密交往,軍中要員自然是不希望留有把柄在小人手裏的,是以俞大猷都與小人有所交代,來往書信必須裁掉署名、相關賬本也隻能記錄銀錢數額不可注有人名。
    但是請各位大人細想,如今小人已經是階下囚,隻要大人們一聲令下,小人隨時都會人頭落地。
    小人手下叛亂、所建新國覆滅,到處都是想要要小人性命的仇家,小人自首檢舉就隻為活命而已。
    各位大人不妨設身處地換位思考,小人實在是沒有必要蒙騙各位大人,更沒有必要拿命開玩笑,誣告朝廷命官豈不更是罪加一等、必死無疑。
    閣老您說是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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