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刑事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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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支隊,我要匯報一個......”白鬆想了想,說道:“猜想。”

    “哦?快說說。”馬支隊麵露期待之色。

    “嗯,是這樣的馬支隊,咱們這個案子的案卷,我基本上都翻了兩遍。還有一些筆錄是我參與取的。我清楚的記得,有一個叫王千意的人,他是一家金店的老板,他在筆錄裏說,李某曾經在他店裏定製一款230多克的黃金首飾。”白鬆頓了一下:“以李某的財力,購買這樣的首飾倒是不難,但是首先我們可以排除她近日要結婚的情況,畢竟我們沒有任何這方麵的線索,其次我認為正常人也不會選擇這麽大的定製首飾去送人,這還不如送一根投資金條,最主要的是,我們近日掌握的線索可以得知,李某她十分喜歡翡翠首飾,而不喜歡黃金首飾。”

    “嗯?”馬支隊沉思片刻:“你去把王千意的筆錄給我拿過來。”

    白鬆立刻轉身跑下了樓,找人拿了鑰匙,把案卷抱了過來。

    馬支隊拿著案卷筆錄,看了幾分鍾,說道:”你的意思是,這個王千意,是有問題的?“

    ”是這樣,我認為李某不可能去訂這樣的金首飾,因而王千意的話,可能是假的。“

    馬支隊翻了翻卷,點了點頭。

    ”你去通知今天值班沒走的所有人,到我辦公室開會。“

    指令很明確,連夜傳喚王千意。

    傳喚、詢問、詢問、傳訊、提訊......這些詞對於公安部門來說,是必須精準掌握的,絕對不能用錯,使用的文書手續也完全不同。就拿傳喚來說,都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兩種。當然這兩種傳喚表麵上區分不大,都最多隻能傳喚24小時,實際上卻性質完全不同。

    六人的隊伍,直接就奔赴到了王千意的家中。

    王千意不在家,經查,正在外麵飲酒吃飯。專案組用了不少手段,天亮的時候,王千意已經被帶到了專案組,酒意未醒,脖子上還有好幾次口紅。

    等待王千意清醒的時間裏,專案組開了個會,這一個晚上整理和收集到的王千意的信息都擺在了桌子上。

    金店這種經營場所,可不是飯店、超市這麽簡單,作為特種場所,一般來說能經營起來的,都是很有本事的人,而王千意也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從資料裏線索,他曾經是個窮小子,後來合夥搞過房地產,經曆過股市大牛市,在幾次投資中都斬獲豐厚的回報,現在在魯省煙威市還有一個礦業集團的0.3%的股份,估價應該在1000萬元左右,在天華市經營有一家金店。

    大家看著王千意的這個情況,簡直無語了。這是小說主角嗎?這一輩子也太順了吧。

    家庭情況,王千意家庭幸福,妻子在首都一所大所擔任副教授,女兒在天華市的大學讀大二。按照這個情況,王千意是殺人凶手的可能性並不大。

    中午時分,幾名經驗豐富的刑警開始了與王千意的審訊,白鬆等人被安排去查一些別的東西。

    白鬆和孫傑、李漢一組,前往銀行調查賬務問題,這套手續白鬆和孫傑都不會,跟著李漢去就是去學習。

    “李哥,你說,這個王千意是凶手的可能性多大?”孫傑問道。

    “這個誰也不敢說啊,案子這東西,不到法院判決,誰也不能說我們抓的人有罪。”李漢說道:“我倒是感覺,他那種人幹嘛要殺人?你這法醫做的時間還是短,時間長了就會發現,但凡是命案,除了失手打死,都是有著很重的問題才引發的殺人。多大的仇需要害命呢?“

    ”反正也不是什麽好人,早上把他帶回來的時候,你看那個樣子,家庭這麽幸福,還在外麵瞎搞,真不知道他老婆知道了會怎麽想。“孫傑撇撇嘴。

    ”哈哈,這小子,怎麽也想不到,咱們這麽大一個專案組,居然去查他的生活作風問題!“李漢有些好笑,王千意估計在外麵包養小三這個事情,他家人都不知道,這家夥躲的,一個專案組都找了他一晚上!

    要知道,這個專案組可是市局組建的,各個技術部門的人員都有一大堆,就這樣,找一個王千意都找了這麽久,可想而知他的地下工作開展的多麽的專業了!

    大家差點都以為他真的是殺人凶手已經畏罪潛逃了!

    ”是啊“,白鬆也有些無語,他就差點以為王千意跑了,結果忙活了一晚上是這個結果,”你們說,這個男人,有了錢是不是都這樣?“

    ”這話題不討論。“李漢擺擺手:“你這還是年輕啊,怎麽這麽不明白呢?”

    ”怎麽了?“孫傑好奇的湊了過來。

    ”當警察啊,這輩子也別想有錢了!“李漢道:”瞎想那麽多有啥用?“

    銀行的事情忙完,回到專案組已經是中午時分。三人裏昨晚隻有白鬆參與抓人的任務了,但是到了晚上十二點就回去先休息了。畢竟他也幫不上什麽忙,這會兒精神還算是不錯。

    專案組的會議室裏,此時正坐著七八個人。

    一方是專案組的周隊等三四個人,另一方,是兩男一女三人。其中一個,一身正裝,雖然不是西裝,但是穿著十分考究,裏麵穿著襯衣,頭發絲毫不亂,看樣子很像是個律師。另外兩人,白鬆打眼一看,都眼熟。

    怎麽會都眼熟?女孩白鬆可以說認識,赫然就是曾經在健身房門口和飯店都見過的那個女孩。但是男的,白鬆怎麽想也想不起來是誰,在哪裏見過了。

    白鬆這才想起來,為什麽第一眼看到女孩麵熟,原因很簡單,她是王千意的女兒,長的和其父有七八分相似。

    看來真如王華東所說,這姑娘是有錢人家孩子出來體驗大學生活了。但是新的疑惑再次縈繞在白鬆的腦海,這個男的是誰?為什麽會眼熟?

    白鬆的記憶力一向很好,雖然說達不到某些偵探電影裏那種能對動態影像過目不忘、所有見過的人都能製作3d腦海畫像那麽變態的境界,但是基本上看到的人或者東西一定會有印象,對於細節的記憶能力尤其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