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細致剖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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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說什麽。”趙欣橋低下了頭:“這肯定不是什麽小事情,我...幫不上你的忙。”

    白鬆深深呼出一口氣,也不知道該怎麽說。

    隨便做出的保證,沒有任何意義,這是最讓白鬆難過的。

    麵對未知的答案,白鬆頗有一種七尺之軀,已許國再難許卿的感覺。

    “我們同學很多人都當了警察。”趙欣橋看白鬆狀態有點不大好,反過來安慰起了他:“這行業雖然危險,但是我也都能理解。隻是這件事過於特殊,你一定要多加小心。”

    “我會的。”白鬆還是沒許諾什麽:“等這個事情徹底解決了,我再跟周璿把這個事解釋一番,好好跟她道個歉。”

    “嗯。”

    周璿是自帶流量的網紅,這件事提前讓她知道,對她來說肯定不是好事。萬一她多想或者無意中說出什麽,事情很可能就會有其他偏轉。

    網絡太公開了,尤其是大v和名人,一句話很可能就會引發很多別的問題。

    ...

    打車把趙欣橋送回了家之後,白鬆先去門口飯館給她叫了個送餐服務。水煮魚不能親手做,吃這家館子的也不錯,隨後白鬆打算自己先回刑偵支隊。

    老板終於算是認出白鬆了,三天都來點同一道菜的人確實是不多,也很爽快的答應幫白鬆送餐。畢竟送的距離不算遠,而且這又是老主顧。

    離開飯店,白鬆腦子很亂,本來打算打車回隊裏,還是坐在路邊的椅子上發起了呆。

    這事情發生的太急,急得讓他無法靜下心來好好想想事情的來龍去脈。

    此時,路上車流不息,行人熙熙攘攘,白鬆的心卻靜了下來。

    滴滴的喇叭聲偶爾傳來,這邊是個路口,附近又是地鐵站,臨時停車的車主占了三分之一的馬路,加劇了擁堵,但總體還是有些秩序。

    這個事情分析起來,其實並不難。

    從表麵上看,有人想害死白鬆,買通了一個司機,想製造一起交通肇事案。如果最終能夠認定交通肇事罪,那麽肇事者也不會被判太久,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而且不逃逸的情況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種刑期,如果買凶者許諾的好,再拿出足夠的利益誘惑,並不是不可能。

    但是,深層次來說,買凶者並不傻。他清楚的知道,警察不會被這麽簡單的伎倆騙到,刹車失靈這種事雖然可能發生,但是卻不可能這麽巧合。

    而所謂的被買通的司機,一旦被定義為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麵臨可能的死刑,他怎麽可能不招供?

    人心有多麽地經不起考驗,誰都知道的。

    所以,貨車出現安全帶問題,就是必然的了----司機其實也是受害者,買通他的人根本不想讓他活。

    隻有死人才是最安全的,這非常現實。

    白鬆甚至都絲毫不懷疑,這輛車子後麵的線索以及很多線索,都很難查,或者這之間還是有中間人。

    也就是說,雇傭司機的人,很可能都不是真正的嫌疑人。

    如果再繼續沉思下來,仔仔細細地考慮這個問題,這案子雖然可能很複雜,但是掰開了看,還是要找中間人。

    這個司機雖然死了,不就有刑法可罰性,但是,這並不代表他就不是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

    這個案子,並不會因為犯罪的實施者死亡,就不再立案,相反的,二大隊已經就此案立案偵查----案由,故意殺人罪。

    如此立案,如論是周大隊長還是秦支隊,都是很有壓力的。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未遂案件,從犯罪動機上來說,罪犯一定是有殺人動機的,而且目的也是致奧迪車內人員死亡。

    除此之外,這案子還可以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雖然他的目的是撞奧迪車,可是行為人使用的大貨車在高架橋下坡路如此車速去撞擊其他車輛的時候,可能麵對的被侵害法益就不僅僅是奧迪車,還可能是其他不特定第三人,而嫌疑人對這種可能造成的後果持放任狀態。

    當然這裏可能存在爭議,隻是這並不是本案的關鍵,關鍵還是在於後續的破案問題。

    貨車司機雖然死了,這個案子並沒有結。

    後麵的人是誰?誰是本案的間接正犯?誰是本案的幫助犯?後續的人裏,會有多少人會為此案包庇、窩藏?

    而且,這個案子的間接正犯,也就是後麵的買凶者,他本是還很可能是貨車司機死亡案的直接正犯或者間接正犯。

    這很拗口,意思是,他可能親自參與或者安排他人對貨車司機的安全帶做了手腳。

    一起故意殺人未遂案,後麵還有一起故意殺人既遂案。

    呼~

    這就是擺在明麵上案子了。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白鬆看著街上的行人,想起《史記》裏的這句話,不由歎息,從古至今,人心都是如此,從未變過。

    越是遇到大事,越是要鎮定。

    人在激動和難以自控的時候做出來的選擇往往非但不具備價值,反而會讓事情變的更糟糕。

    白鬆此時並不擔心自己的安危,他沒出事,此時真正需要擔心的反而是幕後的人。

    艾德蒙·洛卡德寫的《犯罪偵查學教程》提出過洛卡德物質交換原理,每一場犯罪,都會有痕跡性、實物性和印象性的物質交換。

    白鬆相信,這起車禍案件,謀劃的時間肯定不是一天兩天,即便去查這輛車,很可能也不會有什麽特別好的結果,幕後人肯定用了足夠的時間,盡可能的磨滅了相應證據。

    但是,如果讓他迅速再組織一次對白鬆的這種行動,那基本上就是找死,這會留下海量的證據。

    現在的關鍵性問題,有兩個。

    第一,這個人為什麽要現在實施這個行為?如果如白鬆所想,這個案子真的是和白玉龍有關,那麽為什麽最近他“暴露”了,被人發現了?

    第二,關於貨車司機,是否有其他的可以突破性的線索?車子、貨等等記錄,刑警那邊肯定都在查了,如此,還有其他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