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一一章、隴西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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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漢朝,男子年十五束發。

    就是束紮發髻。《禮記·玉藻》有雲:“童子之節也,緇布衣,錦緣,錦紳並紐,錦束發。”

    華雄此刻頭上的頭發,不再是紮成總丱,而是束了起來。

    這是他臨出門時,讓他阿母龐氏幫忙弄的。

    用他的話來說,是今日就要跟著羌人去隴西了,束起頭發來也讓路上方便些。

    龐氏想了想也是這個道理。尤其自己孩兒的身高已經將近七尺,再紮成總丱的孩童發型,也不太適合。

    然後呢,在幫他束發的時候,還不忘在他的小布兜裏,塞了好幾個煮熟的雞子。

    “路上吃。雄兒啊,阿母聽說參狼羌那邊挺亂的,汝可不要亂跑啊!”

    “還有,出門在外莫要和人鬧騰打架。”

    .......

    絮絮叨叨的,將孩兒第一次出遠門的各種擔憂和叮囑,都給扔完了。

    讓休沐在家的華立,都進來催促了好幾次。

    身為人父的他,有著西涼男兒的豪邁,隻是叮囑了一句莫惹是生非,剩下的全是“男兒當誌在四方”各種勉勵。

    就是呢,他給王達阿舅的糧食,除了換取馬匹和幫傭口糧之外,還額外多給了兩石。

    作為多照看自家孩兒一眼,私下拜托的謝禮。

    畢竟這裏是西涼,出門外出遇上馬賊或山賊什麽的,並不是什麽稀奇事。

    而有人照看和沒有人照看一眼,有時候會關係到一個人兒,是否還能繼續愜意品味著這裏的西北風。

    其實呢,華立的這兩石糧食都白費了。

    就算沒有他的私下拜托,王達阿舅也會好好照顧華雄的。

    不光是因為自家外甥王達幾乎和華雄形影不離,更因為自己的兒子車兒,變成了華雄的跟屁蟲。

    甚至在他心中,還不止一次閃過這樣的念頭:為什麽自家外甥是王達,而不是華雄呢?

    好嘛,他生出這種念頭是有理由的。

    他血親外甥王達,無論是態度還是神情,都帶著明顯的排斥。就連對年齡相仿的表弟,都是冷冰冰的。

    而華雄,則是不同。

    在前些日子,幫傭割麥的時候,他帶來了麥餅給車兒吃。

    在如今回去部落的路上,他腰側小布囊裏的雞子,大部分都進了車兒的肚子裏。

    晚上歇息的時候,他幫忙車兒將頭發紮了個總丱;還拿出自己的兩石鐵胎弓講解射術和教了好些漢字!

    是的,他的兒子,一個羌人的後代,也認識好幾個漢字了!會寫出了自己的名字!

    整個參狼羌,大大小小那麽多部落,有幾個人是識字的?

    兩隻手就能數得過來了吧!

    羌人沒有自己的文字,現在也沒有發展出姓氏,都是以部落種號代替姓氏的作用。王達阿舅的羌名音譯成漢語,叫乞兒措木。

    不過呢,他自己是不會寫這幾個字的。

    所以呢,他對華雄心生感激,也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