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二一章、以智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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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寒地凍的時節裏,有一口溫熱的食物過喉入腹,就會令人產生極大的滿足感。

    但對於吸了小半肚子狼血的華雄而言,則是難受無比。

    他死死的咬著牙根,麵部猙獰無比。配上滿是猩紅的嘴角和下巴,再傻大膽的人見了都會繞道避開。

    他努力的遏製住想吐的衝動,不讓狼血再度噴出來。

    那是好不容易才咽進去的!而且在寒冷的天氣裏,狼的軀體已經有些僵硬了,想喝狼血也沒有了。

    當然了,華雄也不想再銷魂一次。

    不過呢,他馬上又要開始用另一種方式來刻骨銘心:吃狼肉!

    生吃!

    雖然他帶了取火用的金燧和木燧。

    在這個時代,人們在行軍或外出打獵時,總會隨身帶有取火器。

    《禮記·內則》有雲:“左右佩用,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偪,屨著綦。”

    大儒鄭玄注曰:“金燧,可取火於日。”

    《淮南子·天文訓》有雲:“故陽燧見日,則燃而為火。”

    晴天時用金燧實際上是一種凹麵鏡,因用金屬製成,所以統稱為“金燧”,相傳發明於周代)來取火。陰天時用木燧取火。

    已經入夜,隻能用木燧取火,然而華雄卻找不到可以生火的木柴。

    爬上四五丈高的大石頭,需要經過鱗次櫛比的石灘,也意味著這裏沒有枯枝枯草可撿。唯一能找到的,隻有從斷崖頂垂下來幹枯蔓藤。

    就是太韌了。

    華雄用匕首連割帶鋸的,半晌才扯下一條約摸兩丈的蔓藤,連一塊狼肉都烤不熟。

    唉,算了,又不是帶上心儀的女子出來野餐,哪來的那麽多講究!

    他認命的放棄,用匕首刨開狼肚,取了最嫩的肋條和裏脊肉,便如野獸般撕咬起來。他是怕再過一會兒,口中的血腥味淡去,就無法在鼓起勇氣入口。

    狼的一生不是在狩獵,就是在狩獵的路上。

    巨大的運動量和經常挨餓,讓它們的肉變得很柴,賊難吃。

    嗯,怎麽形容呢?

    就連乞兒措木部落裏,饞得連從身上捏住了隻虱子,也不忘扔進嘴裏期待聲嘎嘣響的牧民,都堅持嫌棄著狼肉的難吃。

    華雄感覺自己在嚼著一塊老樹皮,又韌又硬。

    吃了約摸一斤有餘的六分飽,足足用了一刻鍾,加上腮幫子不停傳來麻木的抗議。

    不過能吃得下,總是好的。

    六分飽,足夠提供今夜身體所需的熱量了。

    吃得太多,會讓血液集中跑去胃部幫助消化,讓頭腦變得昏昏沉沉,犯困想睡。這種道理,華雄還是知道的。

    而且習慣了熟食的胃,驟然接觸生冷的肉類,就會迎來明日的鬧肚子。

    華雄不想因為吃得太多,肚子在三更半夜就開始鬧騰,然後因為提不上褲子被狼群給啃了。就算要死,也不能悲催的死在自己便溺中不是?

    不用在繼續啃了,那是再好不過了。

    在他慰藉肚子的時候,狼群一直很平靜。

    連對它們來說,芬芳血腥味的致命誘惑,都熟視無睹了。

    不過華雄知道,這個平靜不會太久,應該稱之為殺戮開啟前最後的寂靜。

    夜深了,哪怕是有皓月當空和迷人的星辰撫摸雪地,狼的身軀也隻能大概看出個輪廓來。唯一變得清晰的是,它們綠油油的眼睛。

    猶如荒原墓地的鬼火,勾魂奪魄,令人不寒而栗。

    華雄也開始做最好的準備。

    他將狼皮剝了下來,分成兩塊裹在小腿上,用幹枯蔓藤一圈一圈的繞起來固定。

    類似於後世的綁腿。

    在狼群狩獵的習慣中,麵對比自己更強壯更高大獵物的時候,會采取拖垮、放血等消耗戰術。經常最先攻擊獵物的腿部,讓獵物失去平衡跌倒在地,然後才是群擁亂嘴活活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