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第三十四章:怪獸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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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圍的人議論紛紛,一種莫名的恐怖開始在夜色中蔓延。

    這是對未知力量的恐懼,也是對這些史前生物的恐懼。

    “卓,你看現在這家夥開始攻擊家畜了,也不知道它什麽時候會攻擊人。它一定還沒有走遠,你說……這些人的安危怎麽辦?”

    我看著眼前這堆惡心的肉,沉思了一會兒,道:“這不是我們應該擔心的事情。”

    “你的意思是交給jǐng chá?”

    “不是!”我繼續搖頭,起身站起,道,“我們……還是繼續找人吧!”

    “不管呢?”

    “對方根本就不是野獸,我們為什麽還要花心思去管這些不相幹的事情?”

    眼前的這隻山羊,的確死得很慘,可在見到它之後,我心中的石頭終於是落下了。

    “不是野獸?”

    我剛才的這一句話,對他們來說太過於沒頭沒腦。

    可這隻山羊真的不是被怪獸咬死的。

    “我們邊走邊說吧!”既然心中的石頭落下了,那我們也就沒有必要再呆在這裏。

    我打算回到剛才追丟阿雪的地方,繼續尋找線索。

    夜裏,響著人在水泥路走動時發出的沙沙的聲音,我輕輕吸了一口氣,道:“剛開始我也認為這是什麽怪獸的傑作。可看到這隻山羊的屍體之後,我就改變了想法。”

    “嗯!這怎麽說?”秦瑤小聲地問道。

    於我,落柯心裏麵明顯還有隔閡,因此他也不怎麽愛和我說話。

    我道:“你們誰見過野獸是這樣撕咬獵物的?這根本就是不計後果地亂咬!除非是打架。可對方的力氣明顯要大於這頭山羊的力氣,所以不存在打架這種說法。

    動物不同於人,他們獵殺獵物,隻是為了填飽肚子,不會將力氣花在沒有用的事情身。而人獵殺動物,其目的可不能單單用為了生存這個理由來解釋!

    很顯然,這頭山羊不是死於被獵殺,因為它身的肉並沒有被撕出來。

    如果對方真的是一頭凶猛的野獸,它在獵殺山羊之後,至少會用牙齒把它身的肉撕下來吃掉。而不是連帶著骨頭把它嚼爛。

    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們現在看到的就不是一堆肉,而是一路血淋淋的骨架。

    就算對方的體型真的很大,可以輕而易舉地嚼碎山羊的骨頭。可它也不會浪費食物。它應給是整個兒地把山羊吞下肚去。

    所以,這頭山羊並不是什麽怪獸咬死的,而是人咬死的。”

    人才是這個世界最恐怖的怪獸!

    “人咬死的?”秦瑤皺著眉頭,有些遲疑,不是很相信我說的話。

    “這隻是一個比喻。”我繼續道:“人要弄死這頭山羊,那可以說是輕而易舉。就算要把這頭山羊活生生地咬死,然後嚼碎,這也不是什麽難事。

    人是沒有那麽強大的力量,可人有一個聰明的大腦。這是人類最厲害的wǔ qì。光憑嘴巴,肯定嚼不碎這頭山羊,可如果是機器呢?機器的力量不知道要比人的大多少倍,要嚼碎一頭山羊,易如反掌。”

    “似乎是這個道理!”

    “直接就是這個道理。”我看著前方,那裏黑漆漆的,偶爾還能看到玉米長長的葉子在風中搖晃。繼續道,“就猶如我之看到的qì chē,如果不是人幹的,那還會是什麽野獸幹的?一個野獸可不會無聊到去啃一輛根本就啃不動的qì chē。

    所以我猜想,那qì chē,一定是一個實驗品,用來實驗那台會咬人的機器用的。這也就能解釋qì chē為什麽會孤零零地出現在蘆葦叢中了。而現在咬死這頭山羊,才是對方真正的目的。”

    我說到這裏,秦瑤就搖了搖頭,“可你之前也說過了,qì chē的周圍,有巨大的,像恐龍一樣的腳印。機器會留下腳印嗎?”

    “能!隻要那台機器配備靈活的液壓係統,想要像一隻野獸一樣走路,根本就不是什麽問題。隻是我想不明白的是,對方這麽大費周折地製造一台機器,其目的是什麽?隻是為了咬死一頭山羊?明顯不太可能。”

    “嗯!這的確有些小題大做。除非對方錢多人傻,要不然還真的沒有辦法解釋這個現象。隻不過這也是一件好事情,既然不是什麽野獸,那這些人就不會有什麽危險了。

    製造這台機器的人,總不能用這台力氣去shā rén。若是真的出了人命,這事情可真的就鬧大了。”

    秦瑤邁著輕盈的步子,走在我的身邊,右手矜持地絞著自己的秀發,也不知道她是什麽時候學會了這麽一個動作。

    這個動作,通常情況下隻有那些年輕的女娃娃才會。

    紅裙隨著她的腳步有規律地擺動,猶如一直紅色蝴蝶不斷扇動的翅膀。

    “我們現在要從什麽地方開始尋找?”她輕輕地問道。

    “從什麽地方斷了線索,就得從什麽地方把線索撿起來,人總不會憑空消失的。總會有些痕跡留下。”

    落柯有些遲疑地道:“都這麽晚了,我們真的還要找嗎?”

    “找?為什麽不找?”秦瑤不滿地瞪了他一眼,落柯立刻就不說話了。

    他找不找和我沒有多大的關係,反正我是一定要尋找的。這件事情,不僅牽涉到阿雪,還牽涉到老爹和丫丫。

    我現在隻想盡快地尋找到他們。

    正說著,前麵的夜色中,不知道從什麽地方就冒出了一個人!

    不錯!他什麽時候出現在路的,我竟是沒有發覺。

    他也不用手電筒,就憑借著微弱的光線在水泥馬路行走著。

    他走得很快,步伐也相當地矯健。整個人,給別人一種硬朗的感覺,這是一種很獨特的氣質。

    而擁有這種氣質的人,隻有軍人!

    雖然我也是一個軍人,可因為我是特種兵,我的氣質不能太特殊,太特殊了就不容易隱藏自己。

    前方突然出現一個軍人,這原本也沒有什麽值得大驚小怪的,關鍵是,這軍人的背影很熟悉。

    就算他背著一個巨大的包裹,幾乎遮住了他的整個背影,可那種熟悉感還是撲麵而來。

    當然,他的著裝隻是便裝,不是迷彩服。

    這個人,居然是莫依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