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3章 百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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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第一麵第一句話就承認自己天生殘疾的人一定是個強大的人,否則初次見麵一定是極力掩飾的。

    因為殘疾是人身體的殘缺,一個人一旦有身體殘缺就會被歧視,被用異樣的眼光來看待。

    右手。

    李天第一時間承認自己的殘疾,那麽天狼就應該看向他的右手,天狼沒有。

    天狼對此沒有絲毫興趣。

    她開口直接是死亡威脅,死神級別的威脅。

    “給你三分鍾撤走所有人和車,否則全都要死。”

    其實本來她一個神級高手根本不準備下車處理這種小事的,沒錯,在別人眼裏天塌下來了在她這裏就是小事一樁。

    可是架不住車裏的唐老板不耐煩了,要快點帶著自己傾城傾國的女朋友回鹹陽。這雪還在這麽大的下著,他帶著女友回去能幹嘛?

    肯定不是一起攜手修複神狼刀,而是鑽進房間裏做些見不得人的事情吧。

    哼。

    無恥。

    腦子裏整天都是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這樣的人能成大事?

    可是眼前除了這家夥真的沒有別人更適合成大事了,所以不管這家夥怎麽做怎麽玩怎麽耍怎麽作。

    隻要這家夥沒投敵叛國什麽的天狼就都得忍著,忍不住也得忍著。這家夥才是龍族亂世當中的主角,至少是第一個被各方麵公認的主角。

    天狼隻是一個配角,一個從屬角色,關於這一點她一向很清楚。

    雖然她是隱藏的神級狼王。

    李天當然沒有害怕,他對三輛車的情況了若指掌,他這種人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嚇大的。他淡淡一笑,不急不慌。

    “如果天狼想殺人或者喜歡殺人,沒關係這裏有100人可以讓你隨便發泄隨便殺,我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可你殺完了這一百我還有一百,你殺完了那一百我還要一百,所以天狼,縱使你的本事再大也是殺不完的。”

    “先別著急動手和否定,至少聽我把話說完……”

    “我這次來主要是想見一下唐家的後人,不是為了我自己,也不是為了刺殺。而是有一個同樣唐姓的朋友讓我給他傳個口信……必須親自傳達給他……任何人都不能從中代勞……否則這大暴風雪天氣我也不會跑出來受罪了,在房間裏呆著溫暖如春的多好?”

    李天的話看起來很多,可是從他嘴裏說出來的時候卻讓人覺得一個多餘字的廢話都沒有,整個人威嚴而有理有據有節。

    讓人不得不信服。

    他說他有天狼無論如何都殺不完的一百人。

    天狼立刻想到名揚整個西北的跟神狼族起名的百人族,百人族顧名思義就是一次任務,不管做什麽,不管是對付一個人還是一千個人都出一百人迎戰。

    當然百人族當中都是以一百人的戰力為一個小隊,他們從小同吃同喝共同訓練,他們之間有無與倫比的默契配合,十分擅長團隊作戰。

    百人族的百人隊戰力從高到底分別是金銀銅鐵,黃金百人,白銀百人,青銅百人,黑鐵百人。

    很顯然今天來的是黑鐵百人。

    那麽李天在百人族當中的級別就不會高到哪裏去,按照常規推斷最多隻是一個黑鐵百人的百人隊長而已,稱作黑鐵隊長。

    但是事情絕沒有那麽簡單,李天在百人族內部地位絕對不低,甚至很多。

    百人族從來不做刺殺的買賣,他們隻正麵交戰,幾千年來的傳承從未改變,中間倘若出現參與刺殺暗殺背後偷襲這種事情,那麽負責人會被全部誅殺,連同他的家族。

    十分殘忍,卻同時也保證了百人族無與倫比的正麵戰場戰力。

    江湖規矩就是江湖規矩。

    這裏所說的江湖其實包含在龍族亂世之內,跟龍族亂世完全不矛盾,是正常世界當中的人正常理解的一個概念和概括。

    而“江湖”!隨著近代以來開始興盛的武俠文化,這個詞已經被賦予了太多的含義。

    但究其本義,如範仲淹在《嶽陽樓記》說,“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江湖一般被定義為與官場、廟堂所不同的民間社會,而跑江湖的人,也都是在社會上混飯吃的。

    正所謂“常在江湖飄,怎能不挨刀?”

    而要想不挨刀,很多江湖規矩都是要遵守的。

    首先要明確的是,和武俠小說中的江湖不同,江湖並不僅僅是武人的江湖,武林隻是江湖中的一部分而已。而在江湖上混的人,也不僅僅是武人,這裏麵各門有各門的門道。

    比如過去江湖上的騙子,還分“風”,群體騙子、“馬”,獨行騙子、“燕”,仙人跳、“雀”,關場相關四大門。

    至於江湖,則有“金”,風水類、“皮”,藥類、“彩”,戲法、“掛”,武術、“平”,說唱“,“團”,相聲、“調”,投機、“柳”,戲曲八個門。

    武林人士大多隻是其中的“掛”門。當然,其他門也可能有練家子,並且土匪小偷黑幫等等,也有各自的暗門。

    在皇權不下縣的舊社會,指望官府主持公道、維持各行各業的秩序,實在是一件難以實現的事,於是應運而生了江湖規矩。而舊社會的江湖規矩多,也是因為隻有維持一定的秩序,大家才能更好的生活下去。畢竟在舊社會,人在江湖飄,就得想辦法不挨刀。而不懂江湖規矩的,壞了規矩則會被群起而攻之。

    現在,這些江湖規矩依然有一些留存於各行各業之中,隻是換了個名稱,現在我們稱之為“潛規則”。

    在舊社會,比如賊,也都是有嚴密的分工,所謂“賊有賊伴,盜有盜夥”。搶劫的不去偷盜,偷盜的也有分工,當扒手的不能入室盜竊,當飛賊的不能當街行竊,偷商店的不能偷住戶。甚至於地盤也都有劃分,外來越界的,輕則挨一頓打,重則有遭到砍去手腳等處罰的。舊社會官府懲治小偷,很多都是小偷們自己送去的。小偷發現有人越界“下貨”,侵入了他們的地盤,然後扭送官府。一般來說賊不往官麵上送人,官府基本不會專門去抓賊。因為偷盜是很難禁絕的,這些盜竊團夥自己劃分地盤偷盜,反而便於管理。

    還有,盜賊有“三天不動贓物”的規矩,這是為什麽呢?就是如果有大人物的東西被盜了,官府通知扒手頭子,還能把東西找回來。這樣官府不會因為找不回來東西而擔責任,小偷們也能繼續在街上討生活,不用擔心偷了哪個大人物的東西,遭到滿街海捕。同時,普通人若是丟了那種不很值錢但是對自己非常重要的東西,托人找到扒手頭子,也能夠尋回來。這就是過去賊這一行的規矩。(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