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殺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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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警官推著我的輪椅,坐如電梯,我們直奔三樓。請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

    我和曾警官的病房距離重症監護隻有一層,也是在六樓。這一層的病患多是剛剛脫離危險期的,一旦出現問題,可以及時再次送入重症。三樓的病患多是受了外傷的,近可以送入外科手術室。

    “人在哪裏?”曾警官問帶路的同事道。

    見女警指著過道一側的辦公室:“在這裏麵,是一名護士最先發現的死者。”

    “把那名護士帶來這裏。我們兩個人先進去。”

    曾警官將我推進辦公室,見辦公桌後的椅子,一名醫生打扮的男子仰頭癱軟在那裏。

    不用我說話,曾警官已專門去摸了屍體的後背道:“和六樓的屍體一樣,脊椎也被凶手抽走了。”

    “不一樣?”曾警官重新確認屍體的脖頸與背部,很肯定道:“他的死法和六樓的屍體一模一樣,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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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次搖搖頭:“你沒發現他身邊沒有血跡嗎?”

    艘仇科仇獨艘球陌孤球科科  一種是死者的死亡時間被做了手腳。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和曾警官已經通過屍斑判斷出了死者死亡的時間。如果想要提前他的死亡退後,必須增加死者周圍的溫度,可辦公室裏一直開著空調,體感溫度也在二十三度下。

    因為六樓那具屍體出現時我太過震驚,那一幕深深的烙印在我的眼睛裏,所以算沒有現場照片,那裏的每一個細節我都能直接指出來。

    那具屍體從嘴角到身下,都有血跡,而這具屍體則幹淨的讓我覺得怪異非常。

    曾警官聽我如此說,忙抬起屍體的手臂:“有屍斑。”

    人一旦死亡,血液會停止流動,皮膚細胞便會逐漸死亡。聚集血液較多的皮膚位置,會在屍體死亡一段時間後形成屍斑,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七到八小時。

    也是說,這位死者已經死了七八個小時以了。

    “會不會是凶手專門清理了死者流出的血液。”曾警官分析道。

    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凶手在殺害六樓的死者時,剛巧被我打擾,所以驚慌失措之下他選擇奪路而逃,沒有來得及處理屍體的血跡,要是這麽想的話,血跡的問題倒也說的通。隻是我不明白他已經殺了人,為什麽還要耽誤時間去清理血跡呢?

    我正欲說出自己的想法,辦公室外聽到女警的聲音:“人我帶來了。”

    門應聲打開,走進來以為怯懦的女護士。她一手遮住半邊臉,很害怕見到屍體。

    “是你第一個發現死者的?”曾警官出聲問道。

    大概是因為職業習慣,曾警官問話時總會不自覺的提高音量,嚇得女護士忙後退了一步。

    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曾警官尷尬的咳嗽兩聲,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來代替他。

    問話又不是我的專業,我隻能順著曾警官剛才的話再問一次:“這具屍體是誰?”

    “是,是外科的主任。”女護士怯懦的回答道,聲音略略帶顫。

    其實能夠回答我的問題,她已經表現的不錯了,心理素質算是過硬的。大多數人在看到死屍後都會嚇得六神無主,最起碼要一天半天的才能緩過來。

    我再問道:“你能不能說說,你發現屍體時的情況?”

    女護士道:“我今天本來是陪著趙醫生查房的,剛查了一半,有位同事說有事情要辦,想和我換班。我答應她之後,想先跟主任說一聲,結果開門”

    說著說著,女護士顏麵哭泣:“他這樣了”

    人已泣不成聲,說話也變得斷斷續續,再想問什麽困難了。

    大概是聽到哭聲,門外陪著目擊者同來的另一名護士推開半扇門:“對不起,我能進來嗎?讓我勸勸她。”

    按照常理來說,非案件相關人員,不應該進入案發現場。

    但是這名女護士哭的實在太厲害,我也想不到辦法勸她,可又不能直接讓她這樣離開,畢竟屍體最開始的狀況,隻有她才知道。

    “注意不要亂動房間裏的東西。”曾警官也沒有讓同事將她直接趕出去,大概是和我想到一塊去了。

    趁著女護士的朋友哄她的時候,曾警官左右來回渡步,開始分析起時間與屍體之間的關係。

    “照這麽說,死者是早來醫院班之後,立刻遭到殺害了。”曾警官分析道:“屍體放在這裏,一直等到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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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等我說什麽,那名目擊證人的朋友卻道:“我一個小時前還和主任一起搬運件來著。”

    “什麽?”

    她這無心的一句話,直接粉碎了我和曾警官最初的判斷。

    “你確定?”曾警官不敢置信的再問:“你和他有直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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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兩個一起下樓搬的件啊。”這名女護士倒是絲毫不怯懦,說起話來理直氣壯。

    曾警官眉頭已經擰在了一塊,忙道:“你們三人先出去吧。”

    女警忙將兩名護士帶出去,辦公室內立時安靜的許多。

    “我確定他已經死了七八個小時了。”曾警官雖然不是法醫,但是專精於辦理刑事案件的他,對估算死亡時間很有一手。

    “也是說,這個本該在七八個小時前已經死掉的人,一個小時前卻還在和護士搬運件。”我重複著事件的疑問。

    對於這種事情,我可以推測出三種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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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是死者的死亡時間被做了手腳。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和曾警官已經通過屍斑判斷出了死者死亡的時間。如果想要提前他的死亡退後,必須增加死者周圍的溫度,可辦公室裏一直開著空調,體感溫度也在二十三度下。

    這個問題近乎恒溫,既不會讓屍體的死亡時間提前,也不會讓它推後。

    第二種可能則是屍體在死後又活了過來,然後還若無其事的和同事一起工作。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麽凶手是一個心思縝密的普通人。如果是第二種情況,殺人者便不是一般人,甚至於不是人。

    “有想到什麽嗎?”我一頭霧水,隻能問曾警官。

    曾警官麵色還是那麽難看,搖搖腦袋道:“我不相信死屍能夠複活。算是鬼魂也沒辦法輕易操縱肉屍吧?”

    我回答曾警官說:“亡魂是可以借自己的靈力進入屍身,進而操控。但若真是鬼魅作祟,我一眼能看穿。”

    鬼氣像是鬼魂的身份證一樣,亡魂去往哪裏,它的身份證會未遂到哪裏。算是亡魂進入人的肉身,鬼氣依舊會在道眼之下顯形。所以亡靈作祟,絕不可能逃過我的這雙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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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在質問下去,成了曾警官在懷疑我的能力。他想必意識到了這一點,又走到屍體身前:“一連兩具屍體,兩具屍體還毫無關聯,我真有些頭大了。”

    現在也可以否定之前的猜測,凶手殺人並非針對警方。暫時來看,辦公室裏的這位死者與六樓的死者並不存在任何交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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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通知大家,讓大家警覺一點不要單獨行動,如果凶手還在醫院裏,說不定他還有可能犯案。”

    “的確,看他殺人的手法如此一致,死者的脊椎骨也許有他需要的什麽東西也說不定,在沒有達成目標之前,我想他不太可能罷手。”

    我說著往前挪動了一下輪椅,用手轉輪椅輪子的走法,要用雙腳困難的多。好在下樓時一位護士告訴了我該怎麽正確使用輪椅,我也不至於總纏著曾警官。

    雙腳?

    我腦閃過自己目擊凶手時的畫麵。

    衛生間裏昏昏暗暗,那人影又是撞倒我之後才跑掉的,說實話我連他的身形都沒有看仔細,不過他那雙鞋我倒是有那麽一點印象。

    我轉折輪椅來到屍體身邊,大致看了兩眼,又問曾警官道:“六樓衛生間外的鞋印,你有拍下照片嗎?”

    曾警官點點頭:“有,在這。”

    他說著找到手機裏的鞋印照片,然後遞給我道:“有些不清晰,但是應該還能辨認輪廓。”

    “是右腳的鞋印。”我自言自語著便將屍體的右腳皮鞋脫了下來:“曾警官,你來看。”

    雖說鞋印並不是獨一無二的,但是一萬個人裏也很難會出現兩個人穿一模一樣的鞋的情況。所以那鞋印作為身份的證明,也並無不可。

    對照著鞋印花紋的排列,再看醫生這隻右腳皮鞋的鞋底。

    點對點,麵對麵。曾警官驚呼:“是同一隻!”

    “嗯,在六樓衛生間留下腳印的是他。”我說的自己都沒有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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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人既然已經死了,又沒有受到亡魂操控,怎麽可能會死而複生,又殺了另一個人呢?

    敵遠仇地酷艘察陌孤方察陽  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曾警官尷尬的咳嗽兩聲,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來代替他。

    況且他是死於脊椎被抽,算他能夠複活,因為缺少脊椎,他也應該無法正常直立行走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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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卻聽曾警官略帶躁氣道:“偏偏這種事情又讓我們兩個人遇。既然能證明是他在自己死了以後又去殺了另一個人,這件案子已經不再是普通的凶殺案了。”

    話雖如此,我卻真的一點頭緒都沒有。算是城隍廟的方丈,為了能讓自己的兒子複活,都費了那麽大一番功夫,其他人又有什麽辦法能在不借助亡魂的情況下,讓一具沒有脊椎的死屍複活,不僅能跟自己的同事正常交流,還能去殺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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