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八十三章 可記玉女煉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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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將心比心,如果別人看見自己出錯,也幸災樂禍或者一棍子打死,那自己心裏肯定不好受。所以,對於犯錯,不論是自己還是別人,要有寬容之心。
敢於知錯,是指對錯誤的認知態度。有的人,認為自己都是對的,從來沒錯過,就算有錯,也放在一邊,不管不顧,或是躲著走。
這,當然是不對的。
雖說對錯是相對的,但是,對於每一件具體的事情,對錯是可以劃分得很清楚的。所以,要知對錯,尤其是錯誤,要敢於去知道,不能視而不見,也不能繞著走。
勇於認錯,是在敢於知錯上的升華。很多人,就算知道自己錯了,要是讓他認下,也是很難的。這也難怪,趨利避害,是人之本性。做對了,得了好,都想搶。做錯了,遭埋怨,都不想認。所以,要達到這個“認”字,是需要很大勇氣的。
但是,很多時候,不認是不行的。即便一時不認,或是遮掩過去了,可總有一天還會找回來,甚至鑄下更大更多的錯。正如那句古惑仔電影裏的名句——“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而且,真正經曆過很多對錯之後的人,會非常清楚如果不認錯意味著什麽樣的後果。就像“一句謊話需要用十句甚至一百句謊話來圓”,一個錯誤的隱瞞也往往需要用十個錯誤甚至一百個錯誤來遮蓋。
反過來,“認”了往往就沒事了。看上去對自己是一種“抑”,卻是去除浮華,回歸真我。更何況,別人看到你“認”了,往往就不再苛責你了,反而會覺得知錯能改,千金難買。於是,內外環境能能夠得到極大的改善,就變成“揚”了。
這,就是一種境界的提升。
重於糾錯,則是勇於認錯上的再升華。
實際上,知錯、認錯,根本目的還是在於改錯、糾錯。如果隻知而不改,隻認而不糾,那還不如不知、不認。正所謂“不知者不為過”,你都知錯、認錯了,卻還任由錯誤存在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在一個地方跌倒三次,還不知悔改,沒完沒了地跌下去,那就應該真去醫院查查自己的情商和智商是不是負數了。
對於這幾點,唐卡是深有體會的。
以前的他,可不是現在這樣。那會兒的他,被人稱為“跛腿將軍”,對於寫大稿子、搞研究這類的事情,部是避之唯恐不及,恨不能跑得遠遠的。反過來,他熱衷於搞搞協調、交換交換資源、把事情辦成。
所以,對於亦選書記布置的帶有鑽研性質的任務,他總是想方設法轉移給別人,比如研究室,比如秘書科。真正出了錯,他也不用擔著,久而久之,就真成了無錯之人了。
本來嘛,錯都是幹出來的。你都不幹這方麵的活兒,哪兒來的錯啊!
或許,有人會說,這也不叫錯,隻是揚長避短而已。
但是,他其實從一開始就知道這是錯,也知道不是長久之計。所以,相比一般不知錯的人來說,還算強了一些。不過,即便是強,也強得有限。雖然知錯,但就是過不了心裏這道坎兒,看不明白其中的道道,總想著再拖拖,總會好的。
卻沒想到,這一拖,就真成了“跛腿將軍”。直到遇到了路晴,王亦選嚴令她對自己實施“地獄訓練”,才算是打通了他的“痛症之結”。
應該說,一開始“煉獄”的時候,他也是極度掙紮的。但是,站在他麵前的,可是未婚妻、路老爺子的親閨女、王亦選的親師妹,想掙紮也沒用,隻能被迫接受。
卻沒想到,在被迫接受之後,一種不可思議的變化正在慢慢到來。
要說這絕大部分還得歸功於路晴,她給唐卡下的第一個通諜就是,你錯了這麽久,在筆頭上輸給宗欣承已經不是一星半點了,必須承認這個事實。
唐卡當時不服,但是想想,還是低下了頭。別說,路晴才來西京幾天,就已經看得這麽清楚了。自己待了這麽多年,還是煮熟的鴨子——嘴硬而已。
當自己說“認”了之後,路晴笑了,說認就好。隻要認了,就能把這麽多年犯下的錯一點點扳回來。而反過來,如果不認,就隻能越錯越遠,差距越拉越大。這裏外裏一疊加,差的可就不是一星半點了。
唐卡到這兒還隻是口服心不服,按照他當時心裏的想法,這些道理都知道,可是就算認了,又能扳回多少呢。
當然,這種心中不服隻持續了半天不到,就迅速被小路老師的“地獄訓練法”給顛覆了。
這位小路老師,竟然讓他一遍又一遍地抄寫範文。
這丫頭,難道要把我當成小學生麽?
當然,雖然不解,也不屑,但王亦選說過,如果他連路晴的話都不聽,那就真的無可救藥了。於是,在抄了同一篇範文三遍之後,他好像明白一些什麽了。
卻在這個時候,路晴突然把他手裏的東西全部抽走了,在一張白紙上寫下了與剛才所抄同樣的題目,讓他再寫一遍。
他當時就愣住了,這不是教小學生“默寫”麽?
愣歸愣,小路老師又變戲法似的拿出一個不知道從哪來找來的秒表,嚴肅說道:“給你十分鍾,把這題答完,可以用剛才抄的話,也可以加上自己的理解,但是隻有十分鍾!”
乖乖,這還真是把自己當才啟蒙的小學生啊!小爺再怎麽不濟,也是西康大學中文係畢業的好吧,就說大學光顧著泡美眉去了,但是好歹也是科班出身,總是有些功底的好吧?
於是,他憤而寫之。
別說,這麽一憤,還是激發了不少。剛才抄了三遍的那些東西,不知道為什麽,這會兒就像刻在自己腦海裏一樣,非常清晰地浮現出來。所以,他寫得很快。而且,說來也奇怪,在快速寫起來之後,他還真的往裏麵加了自己的一些東西。比如說原來範文回答的是三大點,他自己又多加了一大點,變成四大點,使整個答題顯得更豐滿一些。
十分鍾後,他還真是答完了。
小路老師二話不說,直接把卷抄起了,一開始隻是不屑地看了一眼,但是看完之後,臉上竟然有了一絲笑容,說出一句:“我本以為,你這錯到家的家夥,是因為笨導致的。現在看來,隻是為了偷懶嘛。別說,還算有些小本事的!”
他急忙接話:“是麽?這麽說,按照你剛才說的理論,我是不是離宗欣承的距離已經拉近不少了?”
小路老師白了他一眼:“得了便宜就賣乖,如此沾沾自喜,也是你錯到家的原因之一,知道麽?”
他不敢再得意,隻能悻悻問道:“那我們接下來做什麽?”
小路老師不動聲色:“接著抄!”
他哭笑不得,卻不敢違逆,隻能繼續苦行僧一般接著抄,接著被路晴抽走抄寫的東西,然後默寫剛才抄的內容。
一連三遍。
不過,在這三遍之中,他自己感覺還是有變化的。那就是手雖然寫酸了,但是這種短暫時間的抄默方式,讓自己的思維和邏輯能力都得到了增強,或者叫“喚醒”。
一個突出的體現,就是他第一遍默寫的時候,加了一點內容。到第二遍的時候,則加了兩點內容。而到第三遍的時候,他已經加了四點內容,而且還舍棄了原文中的一點。所以,這第三遍答題,他默寫出來的內容,僅有兩點是原文,其他四點全是他自己的觀點了。
小路老師一如既往的不動聲色,而且反過來問他:“讓你自己給自己打分,能打多少?”
他又展現了痞子本色:“那當然是一百分了,甚至還得加分,比範文都多出這麽多豐富的內容來,怎麽也得給了一百四五十分吧?”
小路老師忍住不笑,又白了他一眼,把他手裏的卷子抽走,然後又遞給他一張白紙,快速在上麵寫了一道題目,說道:“既然你這麽自信,那麽現在什麽範文也不給你,任由你寫,還是以十分鍾為限,看你能寫出多少來?”
他大吃一驚:“這麽快就進入實戰了?”
吃驚歸吃驚,她已經按啟了手裏的秒表。於是,隻得趕鴨子上架,有多少寫多少吧。不過,說來也奇怪,剛才自己加出的那四條在一瞬間全浮在了腦海裏。其實想想看,剛才那題雖然與這題領域完全不同,但回答思路可以差不多嘛。
於是,十分鍾之內,他真的全靠自己把這道題答完了。而且,比剛才默寫那題寫得還多,竟然寫了七點。
小路老師的臉上有了一些微笑,又按照同樣的方法,讓他又進行了兩次類似的練習。
他二話沒說,提笑就寫,而且一次比一次寫得多。到最後這次,他竟然寫了九點。
小路老師叫停:“好了!休息一會兒!”
然後,她把一份完整的考試題與回答範文拿給他看,讓他找找不同。
他看了看,很是驚訝,不由感慨路晴確實是“一代名師”。
原來,這份完整的考試題,一共六道題,全是她剛才讓自己抄默或新出的集合。也就是說,她讓自己看似無序練習的是分體,歸攏起來,竟然是一個有序合體!
這太藝術了吧?(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