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狗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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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走江湖的人都知道,地麵上有一句有趣的話。

    車船店腳牙,無罪也該殺。

    這句話說的是五種職業,是可以欺負老實人的行當。

    這五種人可以欺負老實人,有一種人卻可以欺負他們。

    這種人就是在小攤子上吃飯,連錢都不用給的衙役。

    能做衙役的人,似乎天生狡猾,平時耀武揚威,遇到大事的時候,躲得比誰都快。

    鐵鞋人能越過城樓而入,能踩塌檀木酒樓,這樣的人非仙即妖,一定是個大人物。

    按理說,油滑的衙役們應該躲著他,現在卻將他包圍了。

    鐵鞋人是行俠仗義者,他一身浩然正氣,當然不會束手就擒。

    所以他手執兩根骨牙,要和持刀的衙役們一決高下。

    麵對千斤鐵鞋的威力,衙役們沒有逃跑,領頭官兵從腰裏拿出一隻葫蘆。

    這隻葫蘆普通,看不出驚奇的地方,上麵貼著一張黃裱紙,用朱筆畫著道符。

    “賊子,這是我護城法師的葫蘆陣,你若是敢反抗,讓你立即化成血水!”

    難怪衙役們有恃無恐,原來是有法寶傍身。

    不過,通常來說,陣法多變,一隻葫蘆,怎能成陣?

    黃裱紙道符在葫蘆身上飄搖,衙役們的刀槍越逼越近。

    鐵鞋人仍是一副英雄氣魄,將骨牙架在胸前,嘴角一聲冷笑:“我想試一試。”

    “你要想死,我成全你!”官兵大怒,拔出葫蘆塞子,在動手之前,對鐵鞋人獰笑:“你化作冤魂厲鬼時,卻不能怨我!”

    葫蘆嘴指著鐵鞋人,護城法師的法寶,就要大顯威風。

    在關鍵時分,聽到街口有人笑談:“穿鐵鞋的朋友,殺人伏法,這是天理公道,修行之人,可不該逆天而行啊。”

    衙役們抓捕逃犯,這也許是要見血光的事,普通百姓躲還來不及,竟然有人來湊熱鬧。

    尋聲望去,見到兩個人。

    一個是手搖白羽扇,滿臉醉笑的白袍漢。

    一個是手提五彩劍,天月俊俏的公子。

    話是醉漢說出來的,他明明在幫著官兵,卻對鐵鞋人滿臉笑意。

    “官府拿人,閑人滾開!”官兵們並不領他的情,甚至有幾把刀,竟然調轉刀刃,對著走來的兩個人。

    “不是閑人,我和他是一夥的。”

    麵對官兵鋼刀,白袍醉漢竟然承認,他和殺人犯是同黨。

    險情在前,他不逃跑,卻說這樣的話,讓所有人都驚訝。

    他走的很慵懶,卻隻用了堪堪幾步,就走到刀陣之中。

    幾把刀立即架在他的脖子上,領頭官兵大喝一聲:“你敢拒捕嗎?”

    “官爺誤會了。”白袍醉漢輕輕一笑,說著懦弱的話:“我是來給殺人案開脫的。”

    “想脫罪?”領頭官兵冷哼:“我們隻管拿人,不管審案,到衙門去說吧!”

    他話音剛落,衙役們已經掏出鐵鎖枷銬,將白袍醉漢牢牢鎖住。

    “在去衙門之間,我想問一句話。”白袍醉漢長歎一口氣,問向領頭官兵:“監獄裏的窩頭管飽嗎?”

    一見鎖住了人,官兵狂笑:“不但窩頭管飽,秋後問斬的時候,還管你吃餃子呢!”

    白袍醉漢被衙役們推搡,向府城衙門走去,他臨去前,對鐵鞋人輕輕一笑:“天地有正氣,清者自清,老兄何必怕打官司?”

    鐵鞋人細細想過白袍醉漢的話,將骨牙收到袖中,伸出雙手,任由官兵將他鎖住。

    已經抓了兩個人,衙役們還不算完,竟然要去鎖與白袍醉漢同路的俊俏公子。

    公子一身華貴,手中五彩寶劍靈氣逼人,麵對官兵掏出枷鎖,他唇角冷笑:“我並非犯人,你們若敢動我,休怪本公子劍底不留鬼魂!”

    他拔劍出鞘,劍身一束冰藍,比太陽還耀眼。

    劍氣禦起寒霜,為瑟瑟冬季,再添一份冷意。

    就算再不識貨的人,見到這柄寶劍,也知道必不是凡俗之物。就算再不識貨的人,見到這柄寶劍,也知道必不是凡俗之物。

    公子眉目俊俏,說話高傲,皮膚白皙,衣冠華貴,看上去並不是江湖人,更像是出遊民間的小王爺。

    衙役們是吃地頭飯的,善於見風使舵,他們不敢輕易得罪華貴之人,於是帶著白袍醉漢和鐵鞋人走的時候,甚至繞過公子行路。

    俊俏公子目送他們遠去,微蹙纖眉,有一副小女兒的姿態,唇角輕輕自語:“采星師兄教我的咒語,到底靈不靈?”

    白袍醉漢和鐵鞋人被押在府衙大堂上的時候,俊俏公子回到了被壓塌的酒樓。

    城府大人的姐夫,自然有一方勢力,挖酒樓的人有數百之眾,將搶出來的家當,堆在掌櫃的眼前。

    銀票都已經爛成泥了,能找回來的錢,隻有幾兩碎銀,還有成串的銅板。

    也許價值萬貫的酒樓,在一瞬間,變成了一堆破木頭。

    破木頭的底下壓著一個死人,已被砸得麵目全非,他身上全是泔水。

    他就是先前趕和尚走的店小二,因為掌櫃的想使壞,要往和尚的缽盂裏放泔水,所以派了他搬泔水的活兒。

    該著他時運不濟,酒樓塌的時候,他正拎著泔水走到大堂正中,腳下一軟,眼前一黑,就這麽稀裏糊塗的死了。

    人們忍著惡臭,把他從土裏拔出來,讓掌櫃的去認一認。

    損了半生家當,掌櫃的心疼的像在流血,正在煩躁的時候,怎會去看血肉模糊,又泡過泔水的屍體?

    他舍下兩串銅錢,打發手底下的人:“賣個薄皮棺材,到亂葬崗去埋了。”

    小夥計跟了掌櫃的好幾年,他在欺負和尚的時候,恐怕萬萬想不到死後會是這個下場。

    人情涼薄,如冰如紙。

    窮人的命像秋後枯草黃,不如富人家的貓狗吃細糧。

    小夥計的屍體都沒有人洗刷,被釘在薄皮棺材裏,用一架驢車拉著,扔在亂葬崗裏,連坑都沒挖。

    這種薄皮棺材有個外號,叫做狗碰頭。

    郊外的野狗,用頭就可以頂開棺材木板,將裏麵的死人拖出來吃了。

    吃人的野狗,通常都在晚上出現,隻等月頭高升時,小夥計也難逃被野狗啃碎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