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三十四章:藝術(求月票!!!求訂閱!求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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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裏嗎?”羅夏穿著一件褐色大衣,帶著圓頂硬禮帽走進了案發現場。
    他的打扮很有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便衣警探的風格,非常的芝加哥風。這是羅夏的個人興趣,他似乎對那個時代非常的迷戀。
    “是的,長官!”一個新人警探看著羅夏那不斷變換的免遭,心中不由自主的感到懼怕,但還是馬上立正站好大聲的問好。
    羅夏的墨跡麵具,麵具上的墨跡會隨著他的心情不斷變化。那是由托尼·斯塔克發明的一種新型麵料,雙層布料中間的粘性流體對熱量和壓力敏感。托尼·斯塔克是打算用其來討好佩珀的,但佩珀覺得托尼完全沒有時尚感,這麵料醜爆了!於是果斷拒絕,於是這玩意就成了托尼眾多無用發明之一,被丟進了斯塔克集團的倉庫中。
    羅夏原本的麵具在抓捕中被破壞了,於是薩吉就想著給羅夏重新搞一套麵具。結果羅夏看中了這種麵料,羅夏覺得布料很美。而且這麵具有類似羅夏墨跡測試的不斷變換的對稱墨跡,於是羅夏認為這是一個完美的巧合,所以選中了它。
    但不得不說,當你看到這個麵具,再加上羅夏那冷酷的氣質,讓他看起來非常的可怕。
    羅夏卻對此更加高興了。
    帶給罪人恐懼,是他最大的樂趣。
    羅夏沒理他,直接走了進去。
    羅夏之所以答應進入特部,其實就是為了所謂的殺人執照。特部有能力把他的任何一次殺戮給壓下去,比如逮捕某個罪犯,罪犯持槍拒捕,於是羅夏不得已開槍反擊……
    這種話術美國警察可是很會的。
    至少在紐約,任何負麵新聞,凱都可以壓下去。
    羅夏雖然堅持絕對正義,但不代表他真的不會變通。他的目的是為了懲戒罪犯,至於其他的……倒也沒多大需求。
    可這也不能說明,羅夏有多喜歡警察。
    芝加哥底層人,就沒一個喜歡警察的,羅夏自然也不例外。
    他依然認為,美國之所以變成這樣,就是因為警察的無能和法律的軟弱。
    所以他還是不喜歡警察,即便現在也是警察。
    不過,暫時容身而已。
    羅夏很快來到了案發現場。
    這裏是屬於哥倫比亞黑幫的老巢,一座曆史悠久的老房子。
    老房子不一定貴,關鍵是位置在哪裏。
    這裏屬於紐約鐵鏽帶,屬於以前的工廠,後來被黑幫的人買了下來。
    外麵看著破舊,實際上裏麵的裝修和設備都相當好。
    “嗚……”不等羅夏走進,就看到一個女警捂著嘴巴從房間裏衝了出來。
    然後她撞到了羅夏。
    剛剛準備說對不起。
    結果一抬頭看到了羅夏……立刻把要吐出來的東西給吞了回去……
    “長……長官……”
    “要吐離遠一點,不要破壞現場!”
    羅夏的聲音從麵罩下傳出來,就像是從地獄傳出來的聲音一樣。
    讓人不由自主的汗毛直立!
    “對……對……對不起!”
    羅夏卻根本沒理她直接走了進去。
    進去之後,羅夏才知道為什麽那個女警會這個樣子。
    太慘了。
    一個男人被吊在了窗戶前,身上被幾根繩子穿過身體,背後的肌膚和血肉被撕開,做成了翅膀的樣子!
    這雙翅膀非常的大!
    足足有兩米的翼展!
    一個人背後有多少血肉?於是這對翅膀非常的薄,它是由極為精湛的手法,由背後的血肉片成的!
    現在正是白天,透過窗口進來的光,可以清晰的看到血肉的紋理和血管……有一種異常的美感!
    羅夏的眉頭一下子皺了起來。
    這可不是普通殺人犯可以做到的。
    專業!太專業了!
    “羅夏長官!”米絲蒂這個時候走了過來。
    雖然當初抓住羅夏,主要是因為夜梟和米絲蒂,但米絲蒂和夜梟都非常佩服羅夏這個人的本事……當然對於他的做法兩人都持反麵態度。夜梟和米絲蒂都是警察思維,認為羅夏太殘忍了。
    “嗯。”對於自己特部的同事,羅夏還是比較認可的。至少不是白癡和廢物。至於說理念差別,羅夏表示並不在意。他維護的是正義,又不是搞獨裁,不需要別人都認可自己。
    “凶手很專業。”羅夏不喜歡搞社交,實際上他有輕微的社恐,要不然也不會帶上麵具,麵具是他最好的保護,帶上麵具的他,可以拋開自己的真實身份,完完全全沉浸在羅夏這個身份之中。他厭惡自己的名字和本來的身份,所以很少很少脫下麵具,這樣他更自在一點。
    羅夏指著那對翅膀:“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夠做的出來的,凶手一定精通解刨,而且從傷口上看,凶手這麽做的時候,受害者還沒死,對了。”
    羅夏指著那個男人的臉。
    “這家夥是活活疼死的。”
    米絲蒂打了個冷戰。
    她知道受害者死的很慘烈,可沒想到慘烈到這個地步。
    而且,羅夏居然隻看一眼就能看出這麽多東西。
    這讓她這個警察有點汗顏啊。
    “現場有什麽證據沒有?”羅夏問道:“雖然以凶手的手法推測,他一定是個老手,應該不大可能在現場留下什麽證據。但還是要循例問一問。”
    米絲蒂張張嘴,把剛剛想說的話咽了回去。
    羅夏說的真特麽對!
    “現場什麽都沒留下,凶手打掃了現場,連灰塵都沒留下。”米絲蒂還是老實說道。
    羅夏點點頭。
    “長官,那我們怎麽辦?線索斷了。”
    “不!這就是最好的線索!凶手絕對不是第一次行凶,他應該還有很多案子,去查!”
    羅夏卻搖搖頭。
    “那這個家夥的人際關係要不要查查?”
    “可以查,但不需要廢多大力氣,這種貨色,和連環殺人狂不可能有什麽交集。”
    連環殺人犯有一個共通的地方,他們的目標,一般都以女人居多,或許也和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大多是男人有關。講起來有點詭譎,但確實是女性成為連環殺手的可能性更低一些。所以大多數才認為,連環殺手都是男人,受害者全是女人。其實是因為女性更不容易成為連環殺手。另外一點就是從作案的可持續性來看,體力和膽識上處於弱勢的女性相對於男性更容易殺,那麽在連環作案時這一點就大大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因為遭遇到激烈反擊而失敗甚至暴露的風險。
    像黑幫老大這種強悍的目標,不是連環殺手的目標。
    米絲蒂有點猶豫的看了羅夏一眼,然後問道:“那您覺得,可不可能是另外一個義警做的?”
    萬惡的黑幫頭子,殘忍的殺手。
    看看羅夏。
    覺不覺得這個劇本很熟悉?
    羅夏也明白了米絲蒂的意思。
    但他並沒有絲毫不適。
    畢竟他的確是這樣的人。
    “不!絕對不是義警幹的。”可羅夏卻可以肯定,做這件事的人,絕對不是因為什麽正義的理由!
    “額……為什麽?”雖然這麽問不太好,可米絲蒂還是好奇羅夏為什麽這麽肯定。
    “藝術!”羅夏說道:“沒有義警會做這麽無聊的事情。我也不會,我雖然手段殘忍,但絕對不會搞這麽多儀式。看看這裏,房間一塵不染,沒有任何地方遭到破壞,還有受害者的擺放方式,都需要大量的時間來做,義警的主要目的是懲戒,或許會殘忍,但不會這麽用心。我們從來不會把懲戒這種人渣當做藝術來做!那太瞧得起這些人渣了,他們不配!”
    米絲蒂聽到羅夏的說法,嘴角扯了扯,感覺好像沒好多少。
    不過仔細想想還是很有道理。
    義警做事可不會這麽優哉遊哉,他們不會這麽浪費時間,畢竟他們很忙的!
    ……
    哥倫比亞黑幫的老大被殺這件事……壓根沒引起什麽波瀾。
    畢竟那可是黑幫,雖然紐約治安比以前好很多了,但別忘了這裏是紐約!
    哪怕是凱也沒辦法消滅這裏的黑幫。
    黑幫的出現,歸根結底是因為基層權力的真空,政府管控不力。可權力真空不會永遠存在,社會有自己的調控能力。權力出現真空,自然會有勢力去填補。而在很多地方,這部分填補的勢力就是黑幫。
    雖然這麽說有點超常識,但黑幫的確代表了某種秩序!
    像華夏,政府的力量直接深入到了街道,基層管控能力強!黑社會、黑幫的生存能力自然就弱,他們發展不起來,最多就是一群土混混,不可能有什麽嚴密組織性。
    但在國外就不一樣,特別是西方,他們的政府對基層管理能力相對較弱,這就給了黑幫生存空間。
    其實觀察黑幫形成和發展最好的例子,就是蘇聯。
    蘇聯時期,根本不存在什麽黑幫。
    因為強大的基層管理能力,讓所有的涉黑分子,都被送進了古拉格種土豆去了。但隨著蘇聯出現問題,對基層管理能力減弱,許許多多的黑幫就開始發展起來。
    可即便如此,蘇聯晚期,那些黑幫其實也隻是一些鬆散的小團夥,且壓根沒什麽影響力。
    但隨著蘇聯的崩盤,原有的社會體係崩盤,底層秩序開始混亂的時候,原蘇聯境內的黑幫就開始野蠻生長。在掌握基層權力之後,這些黑幫發展的非常迅速,並且趁著私有化進程,他們侵吞了大量屬於國家的資產,然後飛速壯大。
    然後俄羅斯黑幫短短二三十年的時間內,就成為全球最猖獗的黑幫。
    凱就算再厲害,也沒辦法改變美國的政治生態。
    美國人本來就有結社傳統,因為他們也沒什麽所謂的基層組織,加上貧富差距等等一係列問題!
    黑幫幾乎是不可能被消滅的。
    凱就算幹掉再多黑幫分子,也架不住,這個國家每年都能產生無數預備役黑幫啊!
    小約翰的視頻看過麽?
    龍場悟道了解一下。
    美國可是全世界最大的監獄國家!
    根據統計,美國的監獄人口高達230萬人,位居世界第一,相比於其總人口327億人,其監禁率高達07,也位居世界第一。另外還有370萬人接受緩刑或者假釋。(2006年的數據更誇張,全美有近700萬人人被關押在監獄中、被判緩刑或者是假釋,這個數字占到了美國成年人口的1/32這可是美國自己的數據)
    另外美國有3800萬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而且其中有超過800萬人處於深度貧困!
    想想看,這是多麽巨大的一個人口紅利?
    很多人窮人吃起飯,隻能去犯罪,一旦進入監獄,立刻龍場悟道,從原本的小偷小摸,立刻進化!
    他們出獄之後,因為有案底,正規工作不可能招收他們。
    幹不了正行,又在黑幫學了一身的偷雞摸狗本領,他們能幹嘛?可以幹嘛?
    當然隻能參加黑幫。
    至少黑幫的人事部門招收員工不需要看文憑和學曆!甚至對於有前科的人員還優先錄用……
    可以說,黑幫人口源源不絕!
    消滅黑幫?
    不可能!
    而紐約經濟好,有錢。這可是一大片紅海,沒有黑幫不希望進入紐約的。
    凱就算再厲害,也改變不了這個現實。
    所以紐約黑幫一直都存在。
    黑幫人員被殺……不是很正常的事麽?
    誰特麽會在意黑幫被殺的新聞?
    現在連黑人平權都不香了,誰特麽會去給黑幫成員叫屈?(最近歐美的政治正確的風已經瘋了,連特麽戀童癖槍尖犯都開始要關愛了……真的不能理解這幫損塞是個什麽想法,難道這種人也可以影響選票?)
    除了警察,沒人在意哥倫比亞怎麽樣。
    而凶手自然也還在逍遙法外。
    “‘修補匠’菲尼亞斯·梅森?”
    科技宅肥仔梅森被帶到了一個廢棄工廠。
    “你們是誰?我叫克裏特·卡爾瑪!我不認識你們?你們要做什麽?我可以給錢!求你們不要傷害我?!”
    梅森很熟練的報了假名,並且順滑的把自己的錢包給拿了出來。
    斯奈特好笑的看著這個小胖子:“梅森,梅森,梅森。你以為我們是誰?街頭混混?”
    鏡子大師和尖峰人臉色一紅,他們還真是街頭混混……他們剛剛還想著,自己是不是抓錯人了。
    主要是這個小胖子裝的太真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