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一章 擊殺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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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以一己之力,殺光這二十多頭灰狼,是不現實的。

    狼群的狡猾,一旦發現對手難纏時,絕不會和對手做糾纏。

    眼下我雖在瞬間擊傷了兩頭撲向我的瘦狼,讓狼王很是驚訝,卻也沒有因此挑戰到它的底線,能讓它率狼群逃竄的地步。

    它的目光終究不再那麽傲慢,緊張的盯著我,觀察著我手中的砍刀和匕首。

    在短暫的僵持中,我不可能再讓它發動命令,假如眾狼全部撲向我,即便我的反應在靈敏,也無法第一時間躲開。

    狼王在思考,如何用最少的損失撲食我,而我也在緊盯著它。

    對於一支狼群而言,之所以有很高的協同作戰的能力,歸根結底是因為有狼王的製約和指揮,所以依照我目前的局麵,擒賊先擒王是最好的辦法。

    在狼王身前當著三頭壯狼,它們就相當於狼王的貼身保鏢,想要幹掉狼王,必須要先幹掉它們。

    我不退反進,嚴重挑釁了狼王的尊嚴,在它吼叫前,我以最快的直直的衝它奔去。

    其中一頭壯狼,迎麵撲向了我,而我在它動身前,早已經拉開了距離,右手的匕首順著它撲來的軌跡劃去。

    幾乎就在它被開膛破肚時,身後的狼群全部朝我奔來,擋在狼王左右兩側的壯狼,則無動於衷。

    原來撲向我的壯狼,隻是被狼王拿來犧牲,拖延我進攻的時間,真正的殺招其實是身後齊齊朝我撲來的灰狼。

    此時我若退,就必須轉身去迎麵對抗二十多頭灰狼,無死角的撲麵,我必須要破釜沉舟,一咬牙什麽也不顧了,咆哮著繼續衝著狼王衝去。

    眼看著我離狼王越來越近,它終於沉不住氣了,叫了一聲,兩側的保鏢這才一前一後的企圖想阻擋住我前進的腳步。

    我壓根就沒想停,麵對撕牙咧嘴,麵露凶相的壯狼,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狼這種野獸,不同於鬣狗,也跟野狗喜歡亂啃咬不同,它們的進攻的目標會非常的明確,對於獵物脖頸處永遠是它們緊盯的地方。

    所以注定它們的攻擊方式特別的簡單,後麵的狼偷襲,用來撲到獵物。獵物一旦被撲到,正麵的狼則一口咬住獵物的咽喉,無論獵物怎麽掙紮,就是死死的不放口。

    然而我身後的壯狼壓根沒機會觸碰到我,它的四肢還在空中時,便被我跳起的側踢,直接踢翻了過去,在地上翻滾了至少四五米遠,毛皮都擦出了血痕,正麵迎向我的壯狼,與我同時跳起。

    狼的後腿力量並不大,所以它們原地彈跳的高度,會十分有限。

    我的身子剛剛落地,立即就地側滾,在躲過壯狼迎麵撲擊時,右手的匕首同時狠狠的紮進了它的毛皮裏。

    我沒有一絲遲疑衝著狼王衝去,此時的狼王終於慌了,它一邊吼叫著,一邊夾著尾巴企圖想丟下狼群逃竄。

    我心裏很清楚,隻要這隻狼王還活著,狼群就像牛皮膏藥一樣,怎麽甩都甩不掉。

    狼一旦陷入慌亂,腦袋就不好使了,它若圍著狼群逃竄,我一時半會兒還真拿它沒辦法,可偏偏它獨自一狼,直直的衝著雜草堆方向跑去。

    我丟下了砍刀,手握匕首,將速度提到最快,它不時的回頭打量我與它的距離,反而導致我在它溪水之前就追上了它。

    這麽強壯的一頭狼王,居然被一個人追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它哪裏還有一絲尊嚴。

    窮凶極惡的狼王,終於明白我是不會放過它的,所以一蹬腿,朝我的下盤衝來。

    單獨一頭狼基本不會出現這種攻擊人下盤的舉動,它既然這麽做了,就代表要跟我不死不休了。

    狼的雙顎咬合力比鬣狗差很多,耐力又比不上野狗,按照身體結構,在三者中,屬於最弱的,但它們能成為草原霸主,主要便是異常聰明的腦子,會第一時間照準對手的弱點。

    狼王以為我的下盤是弱點,想要用強大的身軀,將我撞到,然後再不費吹灰之力,將我咬死。

    它想的是挺美好的,事實上一般人麵對狼王的衝撞,下意識的轉身就跑,然而轉身就等於如了狼王的意。

    我求之不得它能衝過來,即便它是最強壯的狼,到底不像野豬那樣的可怕的衝撞力,在它撲來的一瞬間,我避免腿部與它的接觸,欺身一跳,它的前爪一緊,死死的扣住了地麵,後身像漂移一樣,瞬間擺正,始終保持著頭部麵對我。

    如此快的反應能力,假如我剛才冒然用腿去踢踹它,肯定會被它的血盆大口死死的咬住,一吃痛就會變得非常危險。

    狡猾的狼王,攻擊下盤是假,逼迫我出手,纏住我四肢是真。

    我擰起了眉頭,看著狼群已經追趕了過來,心知不能再跟它糾纏下去,我蹲身的同時,右手從地上拾起了一把碎石。

    隨後不停的吼叫著,直盯著狼王的眼睛挑釁著它。

    受到我挑釁的狼王,暴跳如雷,不管不顧的再次以同樣的方式向我撲來,我緊握著匕首,腦子特別清醒,它的進攻目標就是我的小腿,我采取原地起跳,狼王一轉身便被我坐在了身上,它渾身一顫,非常大力的將我甩的險些跪倒在地。

    與此同時,我右手中的沙石衝著它的眼睛使勁拋去,它躲閃不及,吃了一嘴的沙石,眼睛瞬間被迷住了。

    我沒再給它任何機會,將匕首當作自己的爪牙,欺身朝著它胡亂擺動的脖頸處,狠狠的紮去。

    一眨眼,滾燙的血濺了我一身,匕首已然成功的刺入了它的要害處。

    狼王吃痛,不停的甩動的腦袋,企圖想把疼痛從腦子裏甩出去。從這一點上來講,狼和其他動物並沒什麽不同。

    一般腦袋附近吃痛,它們下意識的就會認為,有什麽東西鑽到腦子裏,通過不斷的甩動,把那東西甩出去就好了。

    然而它越甩,血便流的越快,趕來的狼群將我圍住時,狼王隻剩下抽搐的動靜了。

    狼群在其中一隻頭狼的指揮下,丟棄了狼王,以最快的速度進行逃竄,甚至都來不及將蒙哥的屍體給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