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八章 開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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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珠恍然,這就是說,她這黃鬆菇還得送到京城看是什麽價格,然後張大老板會親自來跟她結算?

    對於黃鬆菇居然這麽珍貴搶手,王永珠確實沒有想到。

    不過這最起碼給她提了個醒,黃鬆菇這種東西確實稀少,今年是為了和張大老板搭上線,才不得不出這麽多貨。

    加上上半年的,她一個人的出貨量,居然差不多占了整個石橋鎮黃鬆菇的一半。

    太出風頭了!

    最起碼明年,明年不能這樣了,黃鬆菇不能再培育了,不然隻怕就要引起人的注意了。

    王永珠心中計定,麵上不顯,將簽子收好。

    關一飛抱著那竹簍跟抱著寶貝一樣,眼珠子都不敢錯一下,告罪了一聲,就進了後院。

    宋重錦和王永珠出了院子,兩人對視一眼,都知道對方有話說。

    “要不,我們路上說?”王永珠建議。

    宋重錦點點頭,在路口買了一大籠肉包子,又往王永珠隨身帶的竹筒裏灌了一筒熱茶,兩人才駕著車往家趕。

    宋重錦趕著馬車,將包子推給王永珠:“都中午了,先吃點墊墊肚子。”

    王永珠也不推辭,抓起包子,咬一口,皮薄餡美,肉汁又燙又香,難得的美味。

    “這包子真不錯,我還從來不知道這家包子好吃——”王永珠一邊咬著包子,一邊含糊的道。

    宋重錦也拿過包子,一口下去去掉了半個:“這家是鎮上的老字號,唐氏包子。據說祖上曾經在京城就靠這包子,發了家。後來不知道怎麽得罪貴人了,一家子賣了房子地,幹脆回鎮上幹起了老本行。”

    “傳了幾代,在鎮上也置下不少地來,家裏子女如今都不愛學這個,隻有如今不過隻有唐老漢一個人做些來賣,賣完就關門。他家的肉好,真材實料,價格又比別人家的貴,一個包子要五個大錢,加上鋪子不在趕集的那條街上,除了真喜歡他們家包子,家裏又有閑錢的,倒真少人來買。”

    那倒也是,鎮上的人家大多家境也隻是普通,五文錢可以夠一家人一天的菜錢了,誰家舍得去買一個肉包子來吃,還不飽肚子?

    王永珠數數那一堆包子,足有二十來個,這就花掉了一百文,估摸著也就夠兩人一頓。

    確實普通人家吃不起。

    這麽好吃的包子,王永珠吃了幾個,就停了手,想著這肉包子,張婆子肯定沒吃過,王家以前的家境,也不允許會買這個給家裏人吃。

    她少吃兩個,一會帶回去給張婆子他們嚐嚐。

    宋重錦見王永珠不吃了,哪裏還不明白?

    硬抓了兩個塞給王永珠,以不容置疑的語氣:“你先吃飽。一會留兩個給嬸子和叔帶回去先嚐嚐,以後到鎮上有的是機會,到時候帶上金鬥他們,直接到鋪子裏去吃都行。何必餓著自己?”

    王永珠抓著包子,愣愣的看著宋重錦,這還是他第一次對自己用這樣的口氣說話,可眼裏不容錯辯的關心,讓王永珠心中油然而生一點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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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個時空,宋重錦是除了張婆子以外,隻關心她,以她為先的人。

    眼睛裏不由自主的泛起一絲笑意來,王永珠難得十分溫順的點點頭,咬了一口包子。

    吃飽喝足了,王永珠也沒坐在車廂裏,幹脆的在車廂外麵,和宋重錦肩並肩坐著。

    秋天下午的太陽,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看著山路兩邊層林盡染的群山,王永珠隻覺得從來沒有過的放鬆。

    宋重錦看王永珠放鬆愜意的樣子,整個人不像平日裏總是繃著,心情也跟著平和下來。

    不過該說的話還是要說的:“那黃鬆菇,今年的貨交出去後,明年還是別種了。經過你手的黃鬆菇,品相個頭大小都上佳,就好像精心挑選過一樣。黃鬆菇本來數量稀少,山野裏能找到就屬不易,品相怎麽都會有瑕疵。”

    “要是數量多了,隻怕就會被有心人發現。要是被人知道你是用哪種法子就能培育出黃鬆菇來,驚動了京城的人,恐怕後患不小。”

    宋重錦說道這裏,停頓了一下:“也是如今我力量還太小,還不能和那些貴人抗衡,隻得委屈永珠你了”

    王永珠聽到這裏,扭頭看宋重錦果然一臉的自責,頓時笑了,拍了一下他的胳膊:“我知道你是好心提醒我。我也知道這法子不能長久,今年是沒法子,最後一批黃鬆菇賣給張大老板後,這個法子我再也不會用了。山洞裏的那些也會毀了去,不會讓人發現痕跡的。”

    宋重錦見王永珠能明白自己的一片心意,嘴唇一翹,從懷裏摸出一個匣子來,塞到王永珠的手裏。

    王永珠詫異的看看手中的匣子,再看宋重錦,雖然麵色正常,可耳朵尖一點紅出賣了他。

    “這是什麽?”一邊問,一邊打開手裏的匣子,一片金光映入眼簾。

    宋重錦看起來目不斜視的趕車,眼角的餘光卻一直看著王永珠,見王永珠喜滋滋的取出那蟲草的簪子來在頭上比劃,也忍不住眼底沁出笑意來。

    王永珠沒想到宋重錦送給自己的是一套首飾,金光閃閃的,她不知道這個是銀鎏金,還以為是純金的。

    以前一直覺得純金的首飾俗氣,可上次宮裏娘娘賞賜的黃金首飾富麗堂皇,讓她本來就歎為觀止了。

    這次的首飾卻纖巧精致,看了讓人愛不釋手。

    尤其是那兩隻簪子,蜻蜓和蝴蝶栩栩如生,精巧可愛,隻是看著總感覺有點眼熟?

    王永珠靈光一現,想起在周記買鐲子的時候,那個招待自己的小姑娘頭上的那支蜜蜂的簪子,和這個好像是一個係列?自己還多看了兩眼的。

    當時沒注意的情景,此刻回想起來,不正是自己多看了兩眼那隻簪子,宋重錦才拉著那個小哥到了隔壁房間。

    王永珠哪裏還有不明白的。

    沒想到宋重錦以前是不開竅,如今開竅後倒真是讓人驚喜。

    能主動想著給未婚的妻子買首飾,就值得表揚。

    更何況這首飾真是買到了王永珠的心尖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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