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4章 帶著怒火和智慧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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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老板是知道林公子林曉輝追求夕羽的事,並且也知道他兒子被丟在工地上的細節。

    他沒有製止。

    他是支持的。

    能把夕羽娶回家是林家下一步最重要的事情。

    這輩子,林老板經曆過很多事,他後來總結了幾條人生哲學,其中第二條就是“做對事情”。

    人生中,做對了幾件事,人生就立於不敗之地,哪怕是用一輩子時間做對一件事也行。

    娶夕羽回林家,他認為是林曉輝做對的一件大事。

    人生,一是投對胎,來到一個有錢有素質有潛力有責任的家庭,人生幸福就有了一大半了。第二是找對一個伴侶,剩下的一半也來了。這樣的人生將會是完美的。

    找妻子是可以選擇的,找對父母是沒選擇的。

    林曉輝現在在做一次最正確的選擇,作為父親,他是支持的。

    雖然,這種方式有些野蠻,但是,沒有辦法,作為富貴人家,是有硬傷的,好人家的女孩子,不見得會喜歡。

    也就是說,富貴人家有優勢,也有劣勢,有些女子就不喜歡富貴人家的公子,這點,林老板不是不知道,很多好人家的女子,怕將來駕馭不了自己的男人,所以就根本就拒絕富家公子的求愛。

    夕羽就是這樣的女孩。

    美女容易找,並且很容易找,隻要林家放出風,準備找媳婦了,報名的海了去。

    但是,夕羽這樣的女孩真的很難找。

    夕羽這種女孩很純,很真,很幹淨,並且是心底裏都幹淨。在林老板眼裏,這種幹淨是不食人間煙火的。

    林老板是支持兒子以任何手段把夕羽娶回來,哪怕是看起來很丟臉,隻要達到目的了,丟醜怕什麽呢?

    有人回來報告說,林公子林曉輝第三次被保安抬著丟在醫院後門幾百米的工地上,渾身都是泥水,滿臉汙泥,他還在堅持。

    林老板滿意地點頭,“嗯,這才像我的兒子!”

    這就是林老板的性格。

    林老板在大馬國能夠做成功,與他的性格是有關係的。

    他7、8歲跟著父親渡洋過海來到大馬國,在大馬國開了一個餐館,一家三口過上了溫飽的生活。

    後來,發生戰事,父親被抓去當兵,才上戰場就犧牲了,餐館維持不下去了,他母親改行做洗衣工。

    大馬國森林很多,伐木工也多,母親就是為這些伐木工洗衣服,勉強維持兩人的生計。

    林老板就近在樹林邊學校讀書。

    他一邊讀書一邊在伐木場做點零活,幫助母親經營這個家。

    他屬於最勤勞的,也是最認真的孩子,他幹的工作得到了工友們的一致讚揚。

    過了半年多,林老板在伐木場發現了一種紅色的菌子,並且發現這種菌子采摘的最佳時間是日出時分,他為了采摘到又肥又甜的紅色菌子,天不亮就會起床,到樹林邊采摘菌子。

    他把菌子賣到十幾裏外的鎮子裏麵,步行出山,賣完之後搭順風車回來,然後上學。

    幾個月下來,竟然攢下了他人生第一筆積蓄,1700大馬元。

    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

    當時的伐木工每天才3塊大馬元,一個月下來也就是80大馬元,一年下來,能積攢500大馬元的人隻有寥寥數人。

    他母親幫人洗衣服,一天隻能賺1大馬元,剛好維持生活。

    他突然成了富人。

    林老板並沒有因此沾沾自喜,他投資了一間商鋪,在鎮上賣大森林裏的土特產。

    紅色菌子是有季節的,過了這個季節,他有采摘木耳、藥材、蜂蜜等等,並且,他還收購工友們采摘到的物品。

    他的商鋪火了,成了鎮上生意最好的門店。

    一年下來,他有了上萬元大馬元的積攢。

    在大馬國,擁有萬元積儲的人屬於小康之人,在鄉下就屬於富人了。

    那年,林老板才10歲。

    他沒有輟學。

    這是母親的堅持。

    “人要做對事情,哪怕是一件。我不能看得太遠,但能看到一件事,讀書,哪怕是你用一輩子的時間讀好書,這件事是我唯一能夠看清的。”

    林老板一邊讀書,一邊賺錢。

    他用3年的時間,也就是13歲小學畢業的那年,他買下了鎮上一半的黃金門店,他成了真正的財主。

    這是林老板第一次離成功最近的時機。

    他之所以成功,最有價值的一條經驗就是,他的執著,他的堅持。

    當然,林老板那次成功,並不是他後來成功的開始,就在那一年,他成了窮光蛋。

    他成為窮光蛋使他明白了一件事,世界上除了勤勞致富,還有一種方式叫巧取豪奪。

    他的門店和家產被一個軍閥頭子搶奪了。

    這件事,他沒有頹廢,還是他母親告訴他,“讀書,讀書,隻有擁有了知識,你才可能擁有智慧。”

    他聽母親的話,一口氣,他沉默了10年。

    這10年,他讀完了初中、高中和大學。

    23歲那年,他回來了,回到了闊別10年的伐木場。

    大馬國有100年也伐不完的大森林,他沒有在城市裏就業,也沒有在城市裏創業,雖然有大公司請他,也有好友約他一同創業,他拒絕了。

    他專心讀了10年書,現在,他準備從跌倒的地方爬起來。

    果然,讀書有用。

    他和一家有名的律師事務所合作,簽訂了長期合同,他還投資了幾個社會機構——在大學裏,他是一邊讀書一邊經商,他知道,進入社會,他需要有一筆啟動資金。

    他手裏錢不是太多,但也不少了,10萬大馬元。

    10萬大馬元,在城裏創業,是一筆小錢,隻能投資餐飲這種小生意,但是,到鄉下投資,10萬就不少了,他投資剩下的錢,買下了鎮上的3個商鋪——雖然這些商鋪原來是自己的,但是,10年了,主人已經變了幾次了。

    老軍閥並不知道原來的東家回來了。

    他欺負的小朋友現在回來了,帶來的不僅僅是怒火,更多的是智慧。

    複仇,怒火是不夠的,怒火隻能帶來殺身之禍。

    隻有怒火和智慧有機地結合起來之後,力量才是巨大的,敵人遲早會被這種複仇的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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