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4章 宋曲的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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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唯不會是故意這麽做的吧?
故意讓她以為他喜歡上她,等她真的上當,心動了,再把她甩了!
而這才是林子唯給她的真正的懲罰!
宋曲默默地抽了抽眼角。
為了懲罰她遲歸林家雨林,這位林大少爺真的是氣瘋了,才會想出這種清奇招數!
但是,她既然識破了,就絕對不會上當。
她已經品嚐過失戀的滋味,雖然沒有別人的那麽撕心裂肺,但是,她又不是受虐狂,幹嘛再經曆一次哦!
自以為參破真相的宋曲,默默地任由林子唯抱著,心說,“我就當是在安慰一隻人形抱枕了。接下來嘛,我就靜靜地看著這位林大少的演出好了。反正我有自知之明,我是絕對不會對不屬於自己的男人動心的!”
宋曲卻不知道林子唯抱著懷裏的姑娘,卻在籌劃著,如何將他們結婚的消息告訴林逸和花菲。
林子唯放開宋曲。
宋曲撩著耳邊的發絲,後退了一步,想了想,別開臉,說,“我繼續,咳,繼續寫情書。我,我還沒寫完。”聲音小得像蚊子嗡嗡。
“好,你繼續寫。我進去拿本書看。”
宋曲沒有說話,轉過身,露出懊惱無比的表情。
她剛剛在害羞個什麽勁兒!
她的心髒幹嘛跳得那麽快!
她又不喜歡林子唯!
再說了,就算她喜歡林子唯又如何,林子唯不是她能喜歡得起的!
哪怕她的身體沒有被白白小姐打傷,她也喜歡不起啊!
當宋曲這樣想著的時候,她尚且沒有留意到自己眼裏露出苦楚的表情。
人有時候就是這麽的厲害,厲害到能夠連自己的心都看不清。
將自己都騙得透透的,這是人最可憐的地方。
林子唯拿了一本書,並沒有離開,就坐在沙發上,看了起來。
宋曲盡量忽略沙發上的男人,認認真真地寫她的情書。
是的,宋曲是一個非常認真的人。
無論做什麽,她都希望自己能做得盡可能地完整且完美。
是以,宋曲第一封情書,當然,也是她這輩子寫的唯一的一封情書,曆時四個小時搞定,字數不知道有多少,但是,宋曲寫了兩頁有三行,也是相當有誠意了。
“唯少,請過目。”宋曲舔了下唇,“您要的情書。”
林子唯看了眼宋曲,先放下手上的書,這才寫過宋曲寫給他的情書。
宋曲抬起手,捂嘴打了個嗬欠,“我能去睡覺了麽,唯少。”
“你睡次臥。”
“好的,唯少。”
宋曲便去睡覺了。
林子唯則坐在書房裏,看起了宋曲寫給他的情書:
“
敬愛的林子唯先生:
您好!
思來想去,我決定告訴你一件事,盡管這件事,可能會令您感到困擾,並且哭笑不得,但是,我還是決定對自己的心負責,為自己的心勇敢一次。
這件事就是……敬愛的林子唯先生,我喜歡上您了。
如果你問我,我是什麽時候喜歡上你的,我無法回答。但是,我知道,當我意識到,我喜歡你的時候,我必然是已經很喜歡很喜歡你了。
而在我給你寫這封信的時候,必然是喜歡你的情緒已經滿溢到泛濫成災,迫使我不得不訴諸筆尖,請您見諒。
敬愛的林子唯先生,我知道,在您的眼裏,我很平凡,就像牆頭的狗尾巴草,毫不起眼,就像海邊的沙礫,您的眼睛所矚目的是浩瀚的大海,無垠的白沙灘。
盡管如此,我還是想要向您傾訴我的心意。
因為人在愛情麵前是平等的。
我的人很平凡,但,我的發出內心的愛情同樣是耀眼的星辰,是一生努力綻放一次的煙火。
所以,敬愛的林子唯先生,我,宋曲,喜歡你。這件事,我想要你,悉數知曉。
當然,我不祈求你的回應。
因為,如今的我已明白,真正的愛意發乎自己的內心,可以隻是一個人的事情,強求別人愛自己,便是勒索。
勒索的愛,不是真正的愛,而是一場利益輸出。
所以,我愛你,但是,我不需要你愛我。因為你能令我愛上你這件事,已經是我今生難遇的福分。
好了,寫到這裏,您已經明白這封信的意義。
但是,我們之間並不熟悉,所以,您可能會有一點點地好奇,我是如何喜歡上您的。
當然,哪怕您一點都不好奇,也沒有關係的。因為嚴格說來,這是一封自我傾訴的情書。
您若覺得沒有意思,請將其放下,一笑而過。
敬愛的林子唯先生,您還記得,很多年前的那個夜晚嗎?
有個小女孩,她背著滿滿一書包的食物,準備踏上離家出走的旅途。
她從便利店出來,就被您撞倒了,為您表演了一個烏龜翻殼兒!
您記得也好,不記得也很好,畢竟這對我來說哦,並不是很美好的回憶。
但是,當我寫的時候,心裏卻感到了一股無法形容的幸福。
我們本是兩條平行線,卻在那個夜晚,產生了交集。
因為這個交集,我們之間有了很多你並不知道的浪漫點滴。
比如在帝都的心苑,我們曾一起散步,月光清淨,晚風習習,我們什麽都沒有做,甚至沒有牽手,擁抱,隻是聊了幾句家常,卻讓我覺得,一生的歲月,就那樣慢慢地走過去,平安平淡,便是最踏實的幸運。
比如多年以前,在心島,你來看我。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們哪兒都去不了。你便讓我陪你坐在陽台上,聽著大珠小珠落玉盤,看了一下午的書。
直到此刻,我還能聞到那天桌子上的碧螺春散發的幽幽清香。
歲月行至此,經曆得太多,很多事的痕跡都已經模糊,唯有這些細節性的記憶,卻鐫刻於心,因為這些都是我以為的愛情的記號。
再往前追溯,我還記得,我的第一條來自家人以外贈送的裙子,是敬愛的林子唯先生,您給我買的。
那是一條紅色的連衣裙,小方領,秀氣文雅。
是我13歲,過生日的那天,你專門趕來心島,送給我的生日禮物。
雖然直到現在我都還沒有弄明白敬愛的林子唯先生您為何送我一條紅豔豔的小裙子——在明知道我不穿裙子的情況下。(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