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2章 名字就叫朝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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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涼涼的晚風裏,倫敦的街頭,也有燈火,充滿了歲月沉澱的風情。

    事實是,對她來說,很多古老的外國小鎮,給她的感覺,都可以用杜拉斯的那本小說裏的名句:“比起你年輕時的美麗,我更愛你現在飽受摧殘的容顏。”來形容。

    這句話不應該僅僅用來形容美人,更應屬於每一座安靜享受風霜雪雨的古老城市。

    然而,當他陪著她,走到她下榻的酒店門口,當他微微垂眸,安靜看著她,晚風微微吹著他的白襯衫,衣領安靜地搖擺著,在他身後的風景,都似乎被肉眼看不見的大雨模糊了,令她再也看不分明世間的風景。

    她抬起頭,望著他不冷不熱的微笑的臉,注視他那雙生得格外清秀的眼睛,聽見他說,“還是巴黎適合我這樣的人生活。”

    還是巴黎適合我這樣的人生活。

    她們之間隻有冷冰冰的合作關係,他卻對一個見不得光的合作夥伴說這樣的話,最可惡的是,安靜的眼睛裏閃爍著對她的憐憫。

    那是一種燭光般柔和的憐憫,令她非但不反感,反而渴望沉溺其中。

    因為那樣的眼神,令她感受到了,眼前的男人,他在說,“我願意全然地無條件地包容你。”

    我愛你,不是因為你長得美,不是因為你腦袋聰明,不是……總之,不是因為你,而是我渴望憐惜你。

    多麽美好的眼神啊!

    應該就在那一晚,就在那一刻,她的心就悄然淪陷了,卻不自知。

    事實呢。

    她也看向窗外,差點笑出聲。

    剛剛還互相摟著腰的情侶,這會兒,正在咖啡店門口,拉拉扯扯,公開吵架。

    好吧,有傷風化,更上一層樓。

    事實是擁有那雙動情眼睛的男人,她也可以不因為另一個女孩如何如何,隻是他渴望憐惜她。

    此刻,坐在這裏想想,她覺得自己的人生還是蠻有趣味性的。

    若當年的那個隨音樂轉圈圈的小姑娘,對應了如今陪在她身旁的溫瀾;那麽,那個“回眸一笑百媚生”的金發女孩,則對應了如今陪在宋歌身邊的年朝顏。

    因為她送給小姑娘一枝黃玫瑰;金發女孩送給宋歌一朵向日葵般的微笑。

    年朝顏,那個女孩,在宋歌的眼裏,自然是比她更像追逐陽光的向日葵,畢竟名字就叫“朝顏”啊!

    “嘖嘖。”

    李一皖故意咂了咂嘴巴的聲音,令她又看去了一眼。

    “這兩人當自己是電視劇裏的主人公呢!別說,這擁抱的姿勢,這渾然忘我的投入,還真像那麽回事!溫姐,你覺得呢。”

    “演得這麽用力,看來,現在當網紅的門檻的確低。”

    李一皖撲哧一笑,“所以,咱啊就不去湊熱鬧了。”

    在李一皖這裏吃完了早餐,看了一場免費的狗血偶像劇,她便捧著一束嬌豔的香檳玫瑰回去了。

    新店不易,她有買單。

    李一皖直接掏出手機的這份爽氣實在,是她喜歡的。

    回到家,她將玫瑰交給溫瀾,溫瀾果然高興得一蹦三尺高。

    “周奶奶,你快來看,媽媽給我買了我最喜歡的花,好漂亮!”

    趁著溫瀾跑去廚房,她趕緊回房,反鎖上門,脫下臨時新買的大衣,拿了家居服,去洗澡。

    運動衣並不保暖,後來買的大衣也不怎麽禦寒,這會兒,她明顯感到自己有感冒的發熱跡象,正好胳膊也有傷,她便泡了一個熱水澡,泡到身體微微出汗,這才起來。

    搞定護膚,吹幹頭發,看了下時間,竟然已經十點半了,當真是時光不饒人,唯有小孩子才希望時間走得快一點,盼著每天都是星期五。

    “媽媽,你看,誰來了!”

    “溫小姐,小宋先生說,您胳膊受傷了,快給我看看!”

    “小傷,不要緊的,周姨。”

    “媽媽,宋叔叔,給你買了好多好吃的。”

    “溫小姐,我本來要喊您,小宋先生說,他不忙……”

    這對“祖孫”倆,你一言我一語,嘰嘰喳喳,仿佛有無數隻蜜蜂,在她耳畔,飛來又飛去。

    然而,一對上,此時坐在沙發上的小宋先生的眼睛,她整顆心都……清涼了。

    “總有一雙眼睛,當你們看向對方,全世界都為你們安靜了。”

    慕容瑤瑤在心裏不無諷刺地如此想,臉上的笑容,反而因為惱怒,格外地明豔動人。

    至少落在宋歌的眼裏,眼前女字的笑容明豔動人,早已賽過茶幾上的香檳玫瑰。

    她看了一眼宋歌麵前的咖啡,淡淡地說,“周阿姨,小宋先生喜愛喝茶。”

    周阿姨會意,立馬去廚房準備茶水。

    “溫瀾,作業寫完了嗎?”

    溫瀾吐吐舌頭。

    她臉色一寒,“去寫作業!”

    “知道了,媽媽。”

    餘光盯著溫瀾灰溜溜地回房,她在他對麵坐下,眼角眉梢都掛上譏誚的笑意,“小宋先生,請問您貴庚!”

    “即將而立。”

    “所以,你親自上門,向一個孩子告我的狀,風趣?”

    “你誤會了。我並不知道周阿姨不知道。”

    她實在憋不住了,索性冷笑一聲,懶得搭理這個裝模作樣的男人。

    “我和朝顏的婚禮,定在三月,屆時,還希望你能夠帶溫瀾,來喝杯喜酒,祝福我們。”

    宋歌從身後,取出一張請柬,放在茶幾上。

    純白金邊的請柬,有細線勾勒的絲絲入扣的精美圖案,金光閃閃,竟和開得爭豔的玫瑰花,相映成趣,極為和諧。

    她終於明白了。

    她終於明白了,多年以前,自己為何會出現於那家特別的酒吧,為了使宋歌認識他的今生伴侶——那位年朝顏小姐啊!

    年朝顏和宋歌之所以能認識,她可是紅娘呢。

    他們的初遇,是在她住所的地下停車庫。

    他們的二遇,是所謂第二人格的宋歌,帶她去體驗所謂的尋常人生活。

    她看著他的眼睛,平靜地說,“到時候,再說吧!畢竟我不確定屆時在不在帝都。”

    他卻沒有看她,視線停留在她放在旁邊的複習資料上,“你打算留學?”

    “嗯,準備去進修服裝……”

    淩厲的眼神陡然射向她。

    毫無防備之下,她微微一愣,才鎮定下來,不動聲色地說,“有問題?”

    “嗬!”

    他倏然站起,斯文儒雅的臉上,溫和的笑意終於不再,眼角眉梢掛上了譏誚,如她剛剛。

    看吧,他們是同一類人,天生不適合在一起。(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