螳螂捕蟬 黃雀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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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血噴濺到地麵上,像一隻活了的大蟲,迅速隱藏到砂礫之下,隻在表層留下一個淺淺的烏紅色痕跡。
我詫異的看著神藥婆,不解的問道:“怎麽會這樣子?我被咬了前後不足十分鍾,這傷口裏的汙血怎麽好像……好像腐屍的味道?”
是的,腐屍!隻有腐屍的味道才會如此腥臭難聞,也隻有腐屍滲出的液體,才會“其狀似血,其態為水”,能輕而易舉的滲入地下。
神藥婆皺著眉頭,極為罕見的解釋道:“這種食駝蝙蝠除了吃駱駝,還吃死在沙漠裏的一切東西,包括人!它們的唾液裏有溶解屍體的成分,所以一旦被咬傷,如果不及時把傷口清理幹淨,溶屍唾液就會順著傷口在人體內蔓延。就算沒染上狂犬病菌,傷者也會慢慢爛掉!但是,出現腐爛的現象一般需要數天的時間,我不知道,你身上的反應為什麽會這麽快。”
化身石像的魔咒提前應驗,如今,連肌肉腐爛的速度都比尋常人要快很多,我雖然尚不明白其中的原因,但是,隱隱覺著:時間在我身上似乎被調快了很多!我的肌體反應也在不斷的加速,照此下去,如果錯過這次尋找最後一塊金飾牌的機會,我很有可能在下次機會到來之前,就已經大部分石化,無法再行動了!
我正胡思亂想著,神藥婆從衣襟裏掏出一個圓溜溜的白瓷小藥瓶,淩空扔給我,冷冷的說道:“自己撒上。要是不想看著那些人死掉,就去給他們也塗上點。”
我伸手接住,先在自己的傷口處撒了一些。白色粉末落到露出血肉的肌肉組織上,瞬間像沾了水的生石灰,咕嘟咕嘟的冒起一層白色泡沫,同時,傷口一陣火辣辣的疼痛。白沫過後,先前血肉模糊的傷口竟然像被燙過一樣,結了一層暗紅色的薄疤。
這層薄疤足可以隔離外界對傷口的感染路徑。
神藥婆的白色藥粉具有奇效,我準備在出發前給所有的傷者都撒上點兒,還有那些駱駝,它們在沙漠裏負重前行,更需要處理好傷口。
“阿婆,你真的不走嗎?”我最後一次問她。
神藥婆抬頭,用陰鶩的眼睛瞅了一眼夜空,冷笑一聲,對我說道:“臭小子,你就別白費力氣了。別說你,就是秦老六,現在請我回去,我老婆子也不會聽他的!”
張雪峰再次吹響集合和哨聲,那幫假雇傭兵瞬間列隊集合。六爺那隊人馬也整裝待發。我隻好放棄規勸,返回人堆裏,給所有受傷的人都撒了點藥粉,最後把剩下的半瓶塞給維族向導,讓他處理一下駱駝身上的傷口。
維族向導陰著臉,極不情願的把駱駝從駝圈裏拉出來,任由黑衣人和雇傭兵把裝備以及所需物資搬上駝背。
“那些重的東西能不帶就不帶了嘛!沙漠裏最重要的是水。”維族向導站在駝隊旁,忍不住規勸那些裝運行李的人。
張雪峰陰著臉,冷冷的看了維族向導一眼,那個維族向導便不再說話了。
黑牛在土房內搞了三套裝備,把頭探出牆洞對我吹了個口哨,招了招手,示意讓我過去幫忙整理,我順勢翻了進去。
牆外,湯姆.李依舊披著羊皮毯子縮在牆角,用生硬的普通話和六爺商量他的計劃,他說道:“給我留下四個人就可以了,我要在這裏等我的商隊,他們最遲今天下午就能到!我要和我的商隊在一起!”
六爺遲疑了一下,還是答應了,“也好,到時候,你順著我給你的複製地圖走,爭取兩天之內趕上我們,如果實在來不及,我會在最後消失的路線上給你留下標誌。總之,湯姆先生,我希望你能明白當前的形勢:沙漠裏藏著難以計數的寶藏,而他們,很有可能成為我們的阻力!”
湯姆.李如獲重釋,滿口答應道:“六爺,你放心,我知道該怎麽做!我的商隊都是精英,為了確保這次交易萬無一失,我特地花大價錢給他們置辦了裝備。”
“這就好,不過,還有一點。”六爺壓低聲音,說道:“我不希望顧小姐的後續隊伍出現在我麵前,你或許可以在這裏,打一場漂亮的伏擊戰!”
整個談話過程,我和黑牛隔著土牆聽得清清楚楚。我心中這才明白過來,原來六爺手裏有複製的沙海冥宮地圖,不過複製的也是殘卷,應該是在壽宴結束的當晚複製的。當時,他發現地圖被茶漬浸泡壞了,這才想了個主意,假意在列車上拿出來,交給顧奕芯。其目的,也不過是想讓我利用自己掌握的星象知識,幫他找到缺失的路線。
正想著,牆外傳來一陣漸遠的腳步聲,看樣子,這兩隻老狐狸已經走開了。
黑牛用胳膊肘搗了我一下,壓低聲音說:“老蘇,剛才聽到沒,‘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啊,我還想呢,湯姆.李這個老油條做生意怎麽不帶幫手,隻帶了個小跟班兒,原來他的人他娘的也在後麵!還準備憋著壞在這裏伏擊小顧的人!老蘇,咱得和小顧同學透透風兒,讓她的人提防著點兒!”
“嗯,我去找她,你去找高墨離,把知道的情況和他說一聲。”說罷,我背起一個縮減後的裝備包,從牆洞爬出去找顧奕芯。
在營地搜尋了一圈,都沒見她的身影,張雪峰一行人已經準備就緒,也在找她。我想了一下,朝土廟走去,如果所料不錯,她應該在看地洞裏的那幾幅警示性壁畫。
六爺自詡進過一趟沙海,對我描述的壁畫上的內容頗為不屑,但是顧奕芯不同,她心思縝密,謹小慎微,任何和沙海冥宮有關的東西,她都不會輕易放過。
夜色朦朧,營地上人生嘈雜,我兀自走進寺廟,隻見倒塌了的石像底座背後透出一道光亮,快步走到洞邊,還沒來得及喊顧奕芯。
隻見顧奕芯站在洞底,猛然轉身,以極快的速度從腰間拔出一隻“五四”,於此同時,她一手拿著狼眼手電,一手握著“五四”,將燈光和射擊口同時對準我的腦門。
我趕忙下意識的舉起手,連聲解釋道:“別衝動!是我!”
說話間,我隱隱意識到一些不對勁兒:在益州刺史墓裏的時候,她用“湯普森”遠沒有這麽熟練,怎麽僅僅隔了十多天的時間,她的身手就變得這麽矯捷了?
她手持“五四”的姿勢,就像一個經久訓練的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