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被質疑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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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袋裏麵有三份文件,分別用回形針束了起來,迎麵的第一份文件就吸引了張文凱的注意。

    “蘇某協同同伴,利用機器人造假販假,查明屬實...”

    “李某虐待智能機器人,情節嚴重...”

    “趙某夥同多名朋友,購買機器人,用在作坊廠生產各種零件...”

    看完這三份文件,張文凱真為這些人感到惋惜,在這個關鍵的時刻都敢頂風作案,之前國家已經明確的強調,智能機器人禁止用在商業領域,隻能作為家居使用,而這些人卻做出了踐踏法律的行為,這就是在打國家的臉。

    本來這些人的行為倒沒什麽,造假販假,工商部門查辦就行,罰個款,關幾天,就什麽事都沒有。

    虐待智能機器人,也沒有什麽,畢竟機器人屬於私有物。

    還有把機器人充當勞動力,也再正常不過,機器人被發明出來不就是解放勞動力使用的嗎!

    可是,恰恰是張文凱提供的關於機器人的法律,嚴格的限製了這些行為。

    利用機器人犯罪,觸犯了機器人保護法,法律中明確規定:由於機器人不存在自性,在人類使用機器人犯罪的情況下,人類將施以最少一年的徒刑,此時間以疊加的形式存在。

    而虐待機器人更是觸犯的機器人的人權法。

    還有把機器人用在商業上的,更是罪加一等,國家現在都沒有把機器人用在商業上,個人敢這麽做,得是多大的膽。

    張文凱看到這裏都不由感慨。

    現在這個時期很特殊,正在走向智能時代的關鍵時期,國家是不會允許出任何閃失的。

    所以,這幾個人悲催了,撞槍口上了。

    看著耿長風已經進入了大廳,張文凱合上檔案袋也跟著進入了大廳。

    這個‘大廳’還有另一個稱呼,就是法庭。

    此時,法庭內已經坐滿了近一百多人,大部分都是各界人士,其中還有很多的記者,並且直播設備也在工作中,顯然這場審理是對外公開的。

    張文凱的到來,迅速吸引了眾人的目光,要不是這裏是法庭,恐怕許多人早已經圍了上來。

    “好吧!我們現在開始審理!”法官大人敲了敲小槌,對著眾人說道。

    同時有工作人員上前把張文凱邀請到了原告席,甚至都給原告席找好的律師。

    在張文凱坐下之後,律師微笑的點了點頭,便站起身,手中掐著一份文件,大聲說道:“就在前兩日,我國發現首例利用機器人造假販假,實行犯罪活動,懇請法官大人能夠依法處理。”

    “蘇某等人用機器人製造假酒假煙,並且對外進行銷售,已經觸犯了國家相關法律,在此基礎上又觸犯了國家最新頒布的機器人法...”

    在律師講訴的途中,幾名執法人員已經將犯人帶了上來。

    “犯罪嫌疑人情節嚴重,對社會發展造成不可估量的後果,特別是嫌疑人藐視機器人法的相關條例...”

    律師說的聲情並茂,就像預習了無數遍一般,滾瓜爛熟。

    坐在一旁的張文凱感覺出了一絲不同尋常,這種事情直接走法律程序就好,為什麽還要叫上自己,這就很值得考究了。

    “背鍋?”張文凱一下就想到了這個詞。

    如果按照現在的情況來說,這些人定是嚴懲不貸,嚴懲的原因是因為智能機器人,這樣的話,這件事必將成為當下最大的熱點。

    而國家卻回避這個熱點,把張文凱推了出來,這不就是一種背鍋的感覺嗎!

    明白過來的張文凱苦笑著搖了搖頭,把機器人製造出來的是他,出事了上前頂著的還是他,這都什麽事啊!

    不過,張文凱想一想也就釋然了,沒什麽大不了的事情,本來他就一直處在風口浪尖,虱子多了不咬人。

    “這不是正是轉移視線的好機會嗎!”

    張文凱之前還絞盡腦汁的思考機器人養老院的事情,眨眼之間,直接就有了轉移視線的辦法,他應該高興才是。

    “當事人做一下陳述!”法官聽了律師的話,轉頭向犯罪嫌疑人說道。

    犯罪嫌疑人眼中帶著一分的緊張,二分的恐懼,七分的迷茫。

    “我真的不知道機器人還有法律,我隻是造假了,罪責最沒有那麽大,罰款我交,拘留我蹲,至於律師口中所說的違反機器人法,判我八年,我不認。”

    雖然犯罪嫌疑人說的有些嘴硬,但是卻得到了許多人的認同,本來造假就是有一定判刑年限的,此人銷售金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但不滿二百萬元,最多也就是三至七年,因為機器人法再加一年,怎麽都感覺不太合理。

    記者們的相機已經在拍照了,錄像機的鏡頭也對準了法官大人,以便記錄下法官所說的話。

    法官大人看了一眼不遠處的耿長風,得到耿長風的點頭示意,才開口說道:“這是法律中明確規定的,我們隻是在依法辦事。”

    法官的話剛說完,眾人都疑惑,哪部法律?他們怎麽都沒聽說話,難道是機器人法?不能吧!機器人法不是隻管理機器人的嗎?怎麽還管起人來了。

    也難怪許多人對機器人法不是很了解,沒有一個係統的學習,根本無法理解機器人法中的規定的。

    其它的像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等,我們在上學的時候就已經學過了,所以時間久了自然已經形成了概念。

    但是機器人法才頒布不到一個月,人們不理解再正常不過,更何況機器人法不是幾句規定,而是一部完善的大法。

    在這麽短的時間,也不可能吃透一部大法。

    法官輕歎了一口氣,這種情況也是他從事幾十年法律工作中沒有遇到過的。

    “智能機器人,它到底有怎麽樣的能力呢?”他的心中始終不是很理解國家為什麽這麽看重智能機器人,甚至讓智能機器人的地位僅次於人類。

    當然,作為一名普通的法官是不會知曉上麵的秘密的。

    如果他要是知道一天全力生產就能製造出一千萬台智能機器人,恐怕他也會重視起來,這都是能夠實打實增加國家戰鬥力的。

    “根據法律規定,判處蘇大俊等人有期徒刑八年...”

    法官大人並沒有做過多的解釋,直接宣布了結果。

    ‘這場戲’已經是彩排好了的,隻需要按照劇本走就行。

    法官的話是說完了,台下觀看的人則是喧鬧了起來,雖然他們已經承認了智能機器人的社會地位,但是還是不能接受機器人的相關法律。

    一旁的張文凱則是暗自搖起了頭,他拿出機器人法並不是為了保護智能機器人,而是在保護人類。(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