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五章 新歌加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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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五章新歌加老歌
中午十二點整。
不少人都等著飛鳥音樂那邊,都等著江夏的新歌發布。
也有不少人守在大通網,等著看江夏最新的。
大通網的首頁已經出了專題。
編輯也有幾個問題,提前采訪了江夏,問江夏幾個問題,江夏也回答了出來。
問題一:這次為什麽選擇玄幻題材?
光頭灰太狼:沒辦法,當初的萬人血書太可怕了,我膽小,就改了題材,本來我要寫武俠的,都知道這一點。
問題二:鬥破蒼穹有沒有什麽創新的地方?
光頭灰太狼:沒有,一點創新都沒有。我臨時改的題材,還忙著拍戲,思考上不那麽完善,就寫了最傳統的玄幻,要多俗有多俗,相信我,真很俗。
問題三:那為什麽還拿出來?
光頭灰太狼:讀者要看玄幻啊,我能怎麽辦?我也很絕望啊。不過,俗歸俗,還是能看一看的,畢竟網絡,大部分都是打發時間,純粹打發時間,還湊合。
問題四:鬥破蒼穹準備的更新速度如何?
光頭灰太狼:應該會維持一天一萬字吧?拖了這麽久才發書,就是搞存稿去了,存了不少,多半本書,更新速度或許會加快一點。
問題五:更新速度上來,讀者們會很高興,說一說這本書的創作思路吧?
光頭灰太狼:沒啥很特別的創作思路,最樸素最傳統最正統最正宗的玄幻,核心主題就一個,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
問題六:是怎麽想到這個主題的?有什麽故事嗎?
光頭灰太狼:沒有,瞎想。
問題七:有沒有想跟讀者說的話?
光頭灰太狼:麻煩下回留言就行,別搞萬人血書,算我求各位了……太可怕。
總共就七個問題,反正看完這七個問題,讀者們都笑的前仰後合,江夏太不按套路出牌了,估計問問題的編輯,能被氣死在電腦前。
完全不宣傳新書,完全不按套路出牌。
他們哪知道,江夏的這番問話,全都是江夏一個人自導自演寫出來的。
大通想跟江夏約一個時間,做個簡單的專題采訪,但江夏忙著錄歌,就說我自己給你一份得了,然後自己炮製出來這麽一個自問自答的專題問話。
大通的編輯們看到這七個問題後,也很抓狂。
江夏就不能正經點?
事實證明,江夏還真就那麽不正經,就真扔了這七個問題出來,不改了。
主要就在吐槽“萬人血書”逼著他強行改題材的事,七個問題,吐槽了一多半。不過,也還算江夏有點良心,說了說新書的事,不然大通真的要哭了。
專題頁麵,在淩晨就布置了上來,書名和封麵,大通早就讓人做好。
江夏跟大通合作多年,合作一直很愉快。
這回新書的價格,大通也給的很公道,借著江夏五千萬粉絲的名頭,可是給大通賺了不少流量,大通賺了,當然會牢牢籠絡住江夏這根粗壯的大腿。
他們知道江夏越來越對這塊不在乎,越是如此,他們越得籠絡住江夏。
還好,江夏很給麵子,在價格上沒多談,給多少是多少,直接簽了合同。
中午十二點,江夏新書《鬥破蒼穹》上傳,各方書友讀者前來慶賀,盟主一個接一個往外冒,整個大通,都被刷屏。
好幾年了,光頭灰太狼終於又寫玄幻了,怎麽也得來支持一下。
對比江夏新書這邊,江夏新歌那邊要熱鬧的多。
十二點的時候,江夏新歌上傳飛鳥音樂。
有了提前預告的效果,就是比沒有提前預告來的迅猛。
《好久不見》這首歌,本來就是一首有大火潛質的情歌,具備了一切大火的素質,江夏本人的演繹,也相當的完美。
“好聽。”
“相當讚。”
“我就說江老師的情歌才是王道。”
“眼淚啊。”
“聽哭了。”
“失戀三十三天的宣傳曲?電影我要去看。”
“聽說有mv?”
“太好聽了。”
“相當淒慘的故事,聽哭了。”
“我就想知道誰不想去聽江老師的現場?”
“特別想知道,江老師現場這首歌多好聽。”
“江導的現場,我是服的。”
“想聽。”
……
歌曲剛剛出來,半個小時,就被頂上了新歌榜第一,一個小時拿下熱歌榜榜首。
因為剛出來,大家還都沒來得及寫故事,想必這樣一首歌下方,會有各種各樣的故事出現,或是表白,或是懷念,狠狠虐一番單身狗。
江夏也是在十二點多,轉發了一下新歌。
有了預告,他就不再是往日那種第一個轉發的,所以他也沒卡點轉發,隨便轉發了一下。
然後,跟著就寫了一條微薄。
“似乎很多朋友願意來聽我的演唱會?謝謝大家支持。
那我具體說一說情況,也讓大家有個了解。舉辦演唱會,其實是被趕鴨子上架。
或許有些朋友知道,在許多年前,鞏杉工作室成立了一個基金會,名叫樹基金。旨在扶持偏遠山區上不起學的孩子上學。樹基金一直以來,不對外募捐,隻接受鞏杉工作室注資。很不幸,樹基金的資金有點欠缺,已經快要維持不住發展,鞏杉工作室本身的資金也有些不如,還得維持自己發展,所以,才不得已準備開演唱會。
演唱會將會是巡演的模式,目前定下來的五場,京城、魔都、香江、山城、泉城。京城和魔都,將會是五萬人演唱會,香江、山城和泉城,應該在一萬到兩萬之間,具體看票務情況。
演唱會的全部利潤,都將會投入到樹基金中,鞏杉工作室和我本人將不會在此次巡演中賺取一分錢。也就是說,我本人是義演,為了樹基金的維持而演出,並非商業演出。這是我的原則問題,必須得說明。
現在,有個問題征求大家,就是演唱會的形式,大家希望我全都唱曾經出過的歌曲,還是以兩首新歌加老歌的方式來表演?
我更傾向於新歌加老歌的方式,每場演唱會兩首新歌,場場不重樣,或許更有新意。
用你們的行動告訴我,同意兩首新歌加老歌形式的,請轉發,不同意的,請評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