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不好辦
字數:4976 加入書籤
“寧神捕,磚下空無一物,什麽也沒有。”縣尉轉頭對寧小七說道。
當縣尉說那塊磚下什麽也沒有的時候,不隻丁夏臉上有嘲笑的神情,其他捕快也有看好戲的表情。
這就是神捕?
就這?
寧小七醉眼朦朧的識物識用,看得出秘室、暗格等隱秘機關,還知道怎麽用。
但是,他不好直接說出來,否則別人會奇怪你如何知道。甚至還會懷疑,他是不是早知道,並有可能栽贓陷害。
所以他並不著急,而是慢慢解說道:
“但凡這磚能掀開,裏麵有空格,就說明有問題。你往四個方向分別按一下試試。”
丁夏原本嘲笑的神情,再次變得慘白。
縣尉看了眼丁夏,手在那空格四周分別用力按。在按向床裏麵那個方向時,就聽到哢嚓一聲響,仿佛推開一個卡拴的聲音。
他看到床下的地板,裂開一道縫。
那些剛才還存著看戲心思的捕快,此時全都驚訝地看向丁夏,眼神在說,丁夏你居然騙我們!
縣尉趴進床下,伸手入裂縫,將活動蓋板往床後一推。
嘩啦!
床底的地下,出現一個坑。坑裏有一物,是用布包著的一堆東西。
“看看,藏了什麽?”寧小七道。
縣尉將那個布包的東西拿出來,當眾打開。
金燦燦的黃金!
一共十錠黃金,錠十兩!
共一百兩黃金!
眾人變色,全盯著丁夏看。即便是丁夏的家人,也都看著丁夏。他們不知丁夏竟然埋有百兩黃金,太意外太震驚。
“黃金,百兩!”寧小七看著丁夏說道:“你一個捕頭,哪來百兩黃金?”
大家都等著丁夏回答。
丁夏咬牙,回答道:“我不知這裏有個暗格,也不知裏麵竟有黃金。”
寧小七搖頭,說道:“你再狡辯也無用。黃金在你房間找到,而且看起來並非放很久的樣子,你還是從實招來好點。”
“也許有人故意栽贓陷害!”丁夏幹脆反咬一口。
寧小七皺眉,沒想到丁夏真是嘴硬。
“丁夏,你可知毒師在江湖上的惡名?有多少人被毒師害死,又有多少人被毒師賣的毒藥害死?”
“那些人的親人朋友,都是毒師的仇人。他們原以為毒師被斬,他們大仇得報。可現在你救走毒師,那些毒師的仇人,會怎麽想?”
“你就不擔心,有人會找你報複麽?”
“又或者他們找不到你,報複你家人?”
“你若招,我以神捕之名,保你家人不被人報複。”
寧小七的話,說得丁夏怒目相對。可丁夏麵對這些威脅,仍然不承認。
若是為利,他也許會承認。可他隻為利嗎?
當然不是。
他為的是權,為的是將來。
可,如今,他沒了以後沒了將來。
他不能認!
死都不能認!
左笑花的仇人,不一定會遷怒他的家人。江湖規矩,禍不及家人。
可他若認,救走左笑花後麵的人,絕對不會放過他的家人!
“冥頑不靈!”寧小七罵道:“你以為不招,我就不知是誰與你合謀救走了左笑花?”
大家把目光聚向寧小七,都在好奇寧小七如何知道是誰救走左笑花。
“你使人頂替左笑花,將左笑花救出後,交給另一人。那個人,叫汪勁!”
大家齊齊看丁夏,果然看到丁夏震驚的神情。顯然,寧小七說對了!
丁夏即便不承認,大家也知道他真的救走左笑花,並交給汪勁。
有捕快失聲道:“竟是汪公子?他為何要這般做?”
寧小七雖從識案中從丁夏身上看到汪勁這人名字,卻不知汪勁是誰。
他聽到捕快認識,便問:“汪勁是誰,你們認得?”
那捕快看看其他人,麵對寧小七的目光,竟然不敢隱瞞,回答道:“汪勁便是汪家家主的兒子。”
“汪家?”寧小七想起來,月洋城外十裏地,是江湖十二家之一的汪家所在。便問:“江湖十二家之一的汪家?”
那捕快點頭:“對,就是月洋城十裏外的江湖十二家之一的汪家。”
寧小七想起一個人的樣子。那是在都城拍賣上品寶刀燕月刀時,坐在華昭然旁邊一桌的一位公子。
另一捕快說道:“會不會弄錯?安家好歹也是江湖十二家,怎會做出這樣的事?”
縣令說道:“寧神捕。若真是汪勁,恐怕此事要從長計議,不如我們先回縣衙?”
“好。”寧小七點頭同意。
縣尉對丁夏的家人道:“剛才你們所聽到的,休要說出去。”
寧小七卻暗道,說出去最好。汪勁不動,還找不出破綻。
眾人押著丁夏和百兩黃金回縣衙。有這百兩黃金,即便丁夏不認,同僚們也都會認為是丁夏收了黃金放走左笑花。
若是沒有百兩黃金,即便關係與丁夏不好的捕快,也會因為寧小七是外來的,丁夏是同僚,而站在丁夏這邊。
可百兩黃金出來,人心立變。不是說,百兩黃金是證據,證明丁夏收錢救人。
而是說,大家眼紅這百兩黃金。
若是不被寧小七發現,丁夏是不是就有百兩黃金身家了?
為何丁夏能有百兩黃金,而他們卻沒有?
憑什麽,丁夏靠這個弄到百兩黃金。我們沒有弄這個,活該受窮?
所以,丁夏自己也感覺到,在回縣衙的途中,同僚看他的目光變了,對他的態度也在慢慢發生變化。
原來與他關係好的,如今要麽沉默,要麽不再幫他說話。
原來與他關係不好的,甚至在他走得慢時,還要推搡他,讓他走快點。
寧小七也注意到了這些變化,心中當然樂意看到這樣的情況。否則,縣衙的人便會對他抵觸,他想對丁夏用刑都難。
到了縣衙,縣令與寧小七細說。
“寧神捕,汪家雖說沒人入朝廷為官,卻是江湖十二家之一,在江湖上的影響力非同一般。若是有證據還好,可若無證據,想要去汪家抓人,恐怕很難。”
很難,這是個婉轉的說法。實際上,縣令認為不可能。
沒有證據,便得不到州府的支持。哪怕州府知道左笑花被掉包沒死,可現在憑的是寧小七的一麵之詞。
屍體已腐,也就寧小七說不是左笑花,其他人根本無法分辨。所以此證據可存疑,也可認為是個證據。若認定是證據,不能讓所有人信服。
丁夏屋內搜出的百兩黃金,丁夏不承認是他的。雖說也可當證據,但同樣不能讓所有人信服。
就是說,現在寧小七的證據,是可以認定丁夏救走左笑花,但不完美、無法讓所有人信服。
這種情況下去汪家抓人。汪家不會讓寧小七抓人,州府也不會幫寧小七施加壓力。
真是麻煩!
寧小七隻得說道:“先去汪家試探一番再說。”
隨後問清汪家所在,獨自一人前往城外十裏地的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