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傳承繼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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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指之間,大漢和婦人雙雙斃命,慕容峰麵無表情,居高臨下:“你開心嗎?”

    瘦弱的少年瑟瑟發抖,眼中的慕容峰氣質冷冽,目光如炬,壓得他喘不過氣來:“大壯哥和大壯嫂子是好人,他們常常接濟我和我娘,你為什麽要殺了他們?”

    “未曾正麵回答,可見你心裏是有些許開心的,人之劣根,顯露無疑。”慕容峰冷笑一聲,袖中飛劍瞬間射出。

    少年大驚,以為白衣中年人要下殺手,雙腳插入地下,猛地發力,煙塵飛揚,他想要迷了對方的眼睛,趁機逃跑。

    慕容峰輕揮衣袖,不但壓下了煙塵,少年也如同沒了線的風箏,倒飛出去,重重摔落在地,遍體鱗傷的身體再添新傷,懷裏的老母雞撲閃著翅膀,趁機逃跑,少年死死扯住老母雞,一口咬在脖子上,一道鮮血飛濺,老母雞掙紮幾下,死得不能再死了。

    慕容峰踏步前行:“本以為這是一處淨潔無垢的世外桃源,也不過是另一處肮髒的汙穢之地,沒了也就沒了,不可惜!”

    話音剛落,飛劍一閃而過,然後一閃而現,飛劍上懸掛著兩顆頭顱,眼睛睜得大大的,死不瞑目,兩顆頭顱不是別人,正是慕容峰吃早點小店的店主和老板娘。小鎮之上,彌漫著淡淡的血腥味,剛剛還悠哉悠哉看熱鬧的人紛紛躲進家中,透過門縫和窗台縫隙偷瞧,熱鬧非凡的小鎮長街突然變得冷清,隻有慕容峰和少年兩人。

    慕容峰低頭看了一眼少年,嘴角微翹,似在笑:“看樣子你也知道這是一間黑店。”

    剛入小店,一口饅頭入口,世間用毒第一人的慕容峰已經察覺到饅頭有毒,偏僻的小鎮,粗俗的用毒伎倆,慕容峰沒有心情揭穿,剛剛心意一動,飛劍取頭顱,不過是一時興起。

    “他們並不憐憫你,也不關懷你,你的生死與他們無關,他們之所以讓你活著,隻有一個原因,他們需要你比他們慘。在這偏遠的小鎮內,看到一個比他們更慘的人,會讓他們心頭有所安慰,所以你不能死,隻能慘。”慕容峰說著,抬頭望向小鎮外黝黑的森林:“平日裏偷饅頭果子,他們可以睜一眼閉一隻眼,但是若是觸及了他們利益底線,比如偷了他們能下蛋的母雞,他們便不能容你。”

    少年臉上陰晴不定。

    “你很聰明,這些道理你都明白,知道隻要不觸及他們的底線,你就能活,但是今天你為什麽要偷雞?因為嘴饞?控製不住欲望?”慕容峰問道,自己又搖搖頭:“還是因為你的娘親病入膏肓,想要喝雞湯?”

    少年望了望小鎮外,那一間最殘破的茅草屋,眼淚湧了出來,混雜著血水,從髒兮兮的小臉上流下來。

    慕容峰心頭了然,指了指趴在地上無聲哭泣的女娃:“知道為什麽沒有殺她嗎?一時心軟?不殺幼童?不,因為她比你還弱,比你更慘,所以以後你不用再受欺侮了,所有的欺侮都會落在她的身上。這點你也應該想到了,想到的那一刻是不是心頭有些暗喜?”

    少年不敢去看慕容峰的眼睛,低著頭,死死攥住已經死透的老母雞。

    “現在給你一個機會,我會走入這座森林,你可以選擇留下,繼續過以前的生活,也可以選擇跟來,每隔一個時辰,我會丟下一樣東西給你,想得到多少,全在你能跟多久。”

    慕容峰一身白衣走進黝黑的森林。

    少年忍住渾身的疼痛,望了望不遠處破敗的茅草屋,又從女娃、兩具屍體和兩顆頭顱之上掃過,狠狠心,咬咬牙,少年從地上爬起來,抹了抹身上的鮮血,跟著那一襲白衣進了森林。

    這座森林有很多傳說,娘親身子還利索的時候,給他講了很多關於這座森林的故事,森林裏麵有三隻眼睛的烏鴉,有能夠直立行走的老虎,還有專門吃小孩子眼珠的鬼怪......一幅幅圖畫在少年心頭埋下了深深的烙印,未知神秘的森林成了少年抹不去的童年記憶。

    雙腳踩在厚厚的落葉上,發出沙沙的聲響,如同有人在磨牙,不知道屹立了多少年的樹木,張牙舞爪,像是一隻隻隨時可以撲過來的洪水猛獸,少年心頭恐懼,身前不遠處若隱若現的身影在告訴他,還有人在。

    慕容峰的步伐並不快,但是也絕對不慢,始終保持著恒定速度,少年腳上的草鞋已經破爛不堪,露出髒兮兮的腳丫兒,隱藏在樹葉下的鋒利樹枝可沒有憐憫心,將少年雙腳紮得血肉模糊。

    少年饑寒交迫,精疲力盡,正心灰意冷的時候,一件物事兒從慕容峰的身上掉落,少年心潮澎湃,跑上前去,那物件是一本書,平平常常的一本書。

    少年不識字,將書塞到懷中,又跟了上去,小鎮上大多數人不識字,唯獨那個駝背的私塾先生能背下三字經,回去可以問他。

    日頭西降,夜幕降臨,透過層層樹葉,天空中繁星點點,已經走了整整一天的少年扶住身旁的大樹,喘著粗氣,懷中的物件有多了幾個,一顆夜明珠,一錠金子,一個雕刻著古樸花紋的小盒子......

    晝夜不停,慕容峰從未停下休息,少年眼前影影重重,已經出現了幻覺,意識也開始模糊,他低頭咬了一口母雞的生肉,艱難咀嚼兩下,一揚脖子吞咽下去,舔了舔幹裂的嘴唇繼續前行。

    天空不作美,第三天,森林之上突然烏雲密布,電閃雷鳴,瓢潑大雨傾盆而下,昏暗潮濕的森林更加恐怖,渾身雨水的少年覺得腳步足足有千斤重,雙臂好像綁上了鉛塊兒。

    終於,少年堅持不住,倒在厚厚的樹葉泥漿中,雙手撐地,掙紮向前爬了一段距離,力氣到了極限,趴在泥水中,任憑風雨吹打。

    一直平穩前行的慕容峰停下腳步,眨眼便來到少年身前:“你叫什麽名字?”

    “狗雜種。”少年虛弱的吐出三個字。

    慕容峰難得露出笑容:“很接地氣的一個名字,不過不好聽,以後,你複姓慕容,名延釗。”(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