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天降屎盆子

字數:4375   加入書籤

A+A-


    ‘夜魅’

    這就是雪楓鎮駐點附近的那家酒館的名字。

    雖然魯修斯和利茲拚命地否認,但是眾人還是看出來兩人之間的貓膩,確認兩人之間有一腿,雖然有些奇怪,但是自己的好友找到了伴侶,而且肥水沒流外人田,是一件非常值得慶祝的事情。

    所以便相約來到酒館,打算慶祝一下。

    雖然他們住的地方距離駐點有些遠,但對一群最弱也是王者巔峰的術士來說,這點距離根本就不算什麽,哪怕是步行,片刻功夫也就到了。

    到了夜魅酒館,門口還挺熱鬧,靠近一看,發現是另外一隊的學員,他們的身旁還躺著七八個人。

    “怎麽回事?”亞連問了一聲。

    對方小隊的隊長回過頭,看到是亞連,笑了一下,說道:“沒什麽,就是聽到有幾個人在這裏大放厥詞,就教訓了一頓。”

    他說的應該是地上躺著的那幾個術士。

    亞連掃了一眼,發現一個都不認識,知道並非是培訓中心的人......培訓中的人,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去得罪其他隊伍的。

    畢竟都不是傻子,就算是給自己找敵人,也不會找處於同一層次,以後極有可能會一起合作的人。

    “駐守的術士?”

    “不清楚,應該是的,覺得我們浪得虛名,不堪一擊,就教訓了一下。”

    “教訓教訓就算了,明天還要執行任務呢。”

    “嗯,聽你的。”

    沒再說什麽,亞連揮了揮手,準備進門。

    這時,一個聲音自身後傳來。

    “打了人就想走嗎?”

    轉頭看去,一個赤發赤眉的男子走了過來,眼中充滿了桀驁。

    他在幾人之間掃視了一番,目光自然而然的放在了像是領頭人的亞連身上。

    “總部培訓,就交給你們了這些東西?”

    WTF!

    這和我有什麽關係?

    亞連感覺十分的不爽,對方說話很衝就算了,關鍵是他可什麽都沒做,純粹是路過,結果從天而降一個屎盆子,扣在了他的頭上,這叫什麽事啊。

    就算要扣,不應該是扣在貝倫德頭上嗎?

    他才是主角啊!

    轉頭看了一臉懵逼的小隊長,亞連心中微微的歎了一口氣,按捺下心中的不爽,問道:“不知道你是?”

    “斯坦利·薩裏特!”對方高傲的說道。

    “斯坦利·薩裏特,原來你就是天才斯坦利。”

    亞連露出一副恍然的神色,好像真的聽說過對方一般。

    斯坦利眉頭一皺,眼中閃過一絲厲色,不過在看到亞連的神色淡然,沒有一點其他的意味,眉頭這才慢慢的消去。

    亞連雖然口中說著久仰,但他真的聽說過斯坦利嗎?

    事實上,他還真的聽說過此人,不過久仰就談不上了,因為斯坦利的名聲並不是什麽好名聲。

    一個特別倒黴的倒黴蛋!

    這就是眾人口中的斯坦利。

    因為對方的實力在十年前就達到了黃金境的巔峰,可以說是不折不扣的天才,但可惜在六年前總部培訓開始的時候,他的年級是五十一歲,恰好比培訓招收的最高年齡大一歲,於是被拒之門外。

    據說他當時還大鬧了一番,但如果總教官是其他人,可能就讓他參加了,但是這屆的總教官偏偏是斯圖亞特,他才懶得搭理對方。

    要知道,亞連他們剛開始的時候,在斯圖亞特心目中也隻是垃圾而已,更別說斯坦利一個黃金境術士了,要是真的天才,那就突破成為王者,耍嘴皮子算什麽本事。

    仔細打量了對方一眼,亞連發現對方的實力仍舊處在黃金境巔峰,不過這也正常,一位一看就知道修煉的是火係之路的術士,在火係法則被壓製的雪山附近修煉,修煉速度要是能快起來那才是怪事。

    “野心不小。”

    亞連在心中評價道。在雪山附近修煉,可並不是對方愚蠢。

    一般術士在黃金境之後,會選擇符合自身所修煉的法則的環境進行修煉,比如說冰霜係法則在雪山附近,火係法則在火山火脈附近,因為這樣更容易感悟法則。

    但是其實還有另外一種和這種做法完全相反的選擇,那就是在雪山附近感悟火係法則,在火山附近感悟冰霜係法則。

    雖然說這樣會讓感悟法則的難度提升到一個恐怖的程度,但是感悟出來的法則足夠純粹。

    法則雖然隻有一種,但是外在的表現形式卻千變萬化,各有不同,也因此形成了許多的分支。

    比如說火焰法則,就有燃燒,爆裂等等分支,雖然威能強大,但分支終究是分支,不利於之後的修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不是火焰法則,但表現的像是火焰法則的法則。

    而在雪山這種冰霜法則占據優勢的地方,那些類似於火焰法則的神秘法則將會現出原形,而火焰法則雖然被壓製到最弱,但也因此沒有那麽多的枝節,隻要領悟到,基本上便是最為純粹的火焰法則。

    火焰法則初時雖然不像分支那樣對法術有著特殊的加持,但是勝在全麵,而且可以衍生出所有的分支。

    更重要的是,隻有主體法則才能夠演化所有的血脈符文,沒有足夠的血脈符文,便無法將符文重新聚合成法則,實力最多也就達到五級傳奇,永遠也不可能晉升六級下等魔神。

    當然了,斯坦利的野心可不僅僅如此,畢竟領悟了分支法則,大不了再慢慢的領悟主體法則就是了,隻要能夠成就王者,那麽便有足夠的時間慢慢的去領悟。

    他真正的目的應該是在這種相克的環境中領悟的法則的特性:更加的容易和其他的法則融合。

    就像是同一種法力在不同的人身上有著不一樣的表現一般,在不同的環境之中領悟的法則,雖然看起來和其他地方領悟的沒有什麽不同,但自然而然的就帶有一絲有別於其他地方的特點。

    但是明明這種修煉方法有這麽多的好處,為什麽很少有人去使用?

    因為這種方法感悟法則的難度實在是太大了,一般術士在實力達到黃金境巔峰之後,哪個不想早一點領悟法則,成就王者?

    更何況,就算是想用這種方法領悟法則,在蹉跎了幾十幾百年,仍舊毫無進展之後,一個個也就放棄了,隻有極小一部分能夠堅持,而且還不一定能夠成功。

    所以在看到斯坦利的第一眼,亞連便確定對方的目的,於是便不想和這種人有太多的糾葛。

    因為這種人就像是狼,是毒蛇,一旦招惹就很會被纏上,很難擺脫掉,如果是敵人,亞連還能夠一巴掌打死,但是斯坦利卻是聯合會的人。

    總而言之,就是一個麻煩。

    更何況,這個麻煩本來和他們沒有任何的關係,而是另外一個小隊長。但畢竟,現在他們還是同伴,雖然明天就會成為競爭對手,但亞連總不能一甩手就把他們給賣出去,然而自己堂而皇之的當起吃瓜群眾。

    這樣就算用腳趾頭想,也能夠想到肯定會影響聯合會對自己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