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結束
字數:5320 加入書籤
方銘雙腳在小盾上一點,人如炮彈向前衝去,躲過了刀砍,棍砸。
落在牆腳,方銘快速起身,背靠牆,在棍再一次砸過來的時候,施展碎步,向左一滑,矮身,雙手如突破空間束縛般,向上交錯。
狼拳百變·撕裂。
鐵棍頓時高速旋轉,脫離持手人,在掉地時,鐵棍已經扭曲變形。
方銘原想乘勝追擊,快速解決對手,沒成想王於恒來援極快。
一記轟天炮打向方銘,逼得他不得不向一旁滾去。
轟天炮是遠程攻擊,攻擊範圍在三米內,由滾燙變紅的拳頭擊打空氣形成的空氣波,哪怕是在三米處施展,威力最小,也不是現在的方銘能夠硬接的。
“該死!”
方銘什麽時候變得這麽靈活,尤其是那拳法實在是太過狠絕,哪怕是他,也不敢多接。
王於恒快速的思考該怎麽辦,到現在他都沒發現自己變得比平時急躁了不少。
“你們都散開,別聚在一起,那樣手腳施展不開。”
王於恒想不到好的方法,隻能采取笨方法,以力破之,是他能想到的可行的方法。
他就不信,四人將方銘圍在中間,一起釋放技能,還幹不掉方銘。
意圖可謂是很明顯,顯然對方也沒有能瞞過方銘的打算。
豈會那麽讓你們如意。
在他們散開的時候,方銘選中了用刀的人,對方實力應該相當於力氣二段。
之所以選他,是方銘看出了他刀法轉變不夠靈活,雖然刀的威力不小,但砍不中人,也是白搭。
果然,當方名突然靠近的時候,使刀的人慌了,急忙向放銘來了一個橫掃千軍。
這是他會的唯一一個技能,另一個斜斬月他隻學會了一半,所以才會有轉換不自然的感覺。
白色的刀光斬在了沒有反應的方銘頭上。
他仿佛看見了方銘的頭將在白色刀光下,一刀兩斷。
“快,散開!”
他聽見了聲音,卻沒弄懂怎麽回事,之後人就傻了。
他看見刀光劈開的居然是殘影。
這怎麽回事?他沒能反應過來。
這不是殘影,而是視覺欺騙,隻有兩人聚精會神對視的時候才有效。
真實的情況是,在白光靠近的時候,方銘確實沒有動,什麽也沒做,直到刀光要碰到頭發絲的時候,才突然急速低頭,身體前傾。
所以才會有他看見的畫麵。
而那些旁觀者因為視野大,又沒盯著方銘的眼睛,所以能夠看清方銘的動作。
方銘低頭彎膝,突然來了個下潛抱摔,這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料。
頭部著地本就讓人昏沉,再加上方銘的一記重拳,那人當場就昏了。
方銘側身翻滾,既躲開了他們的技能轟炸,又順便撿起刀。
起身時,方銘將刀當作暗器扔向王於恒,不求傷到,隻求幹擾。
他必須盡快解決其他人,才能放開手腳對付王於恒,不然,他必敗無疑。
之後的三分鍾內,他想盡辦法,最終有驚無險的處理了礙手礙腳的人。
處理不是殺人,而是讓他們沒有再戰之力,不影響他與王於恒的戰鬥,這是最難辦,另他費力的地方。
“好了,我們可以好好算賬了!”
“好,我今天非廢了你不說。”王於恒已是氣急敗壞。
但他並未因此而失去理智。
既然拳套對付不了方銘,那就換一個裝備。
鎧武之所以叫鎧武,是因為在他們靠近心髒的地方按了一顆鎧武晶心,一種類似於智能芯片,控製係統,能夠幫助武者完全掌控超長發揮各類武器的威力。
據說,最頂級的鎧武晶心能夠同時控製六種不同的武器,也就是說可以同時使用六種不同的技能。
王於恒的鎧武晶心是最低級,隻能控製三種武器,但由於身體強度不夠,隻能使用一種武器,每次換別的武器,都必須切除與當下武器的聯係,這是他感覺頭疼麻煩的地方。
王於恒準備更換的武器是爪,每次更換過的武器都會還原成卡片,放於衣服內部固定的位置。
這又不是比武,講究堂堂正正,等對方好了才開始。
方銘之所以不動,給他時間,不過是想在他換裝備的時候,打他一個措手不及。
王於恒也是想到了這點,所以遲遲不敢隨便換裝備,可不換裝備,就憑拳套顯然對付不了靈活的方銘,如果就這麽糾纏下去的話,敗下陣的一定是他自己。
這是因為鎧武晶心,它如人的大腦,發出的指令就如腦神經,以無形的方式,作用於身體,以身體為通道,將指令傳到武器內。
這一過程,對身體素質和體力有一定的要求,戰鬥越激烈,對體力消耗就越大。
兩人你來我往,既試探,也決真火,不論是誰,稍有不慎,便會被對方抓住機會,給以全力打擊。
在此期間,方銘賣了很多破綻,可王於恒就是不上當。
打了許久,就在王於恒以為轟天炮起作用,成功將方銘推出安全圈,趁機切斷裝備,更換裝備的時候。
飛出去的方銘,借助轟天炮的力量,極快的撞向牆壁,在與強壁將要發生碰撞時,方銘終於發出了早已準備好的招式。
狼拳百變·身穩。
方銘成功扭轉身體,雙腳安全落在牆上。
狼拳百變·足瞬。
這是一式將所有力量全部集中在腳趾上,全力爆發彈射,一瞬間將速度提到最大。
因對腳趾的負擔太大,所以不能常用。
轟的一聲。
牆麵裂紋如蛛網般漫延破碎,最終破了一個不小的洞。
王於恒雖然忙於換裝備,可也有一半的心思放在方銘身體,他怕對方半路會使出什麽幺蛾子,所以隨時都有準備,不求對抗,隻求延緩。
可他怎麽也沒能想到,方銘的反擊,聲勢如此巨大,如神魔般降臨,直接來到了絕殺環節。
在聽到那破壞聲時,王於恒的身體本能的後撤爆退。
可這隻是理論上的想法,事實上是,身體隻做出了後撤的舉動,裝備轉換隻完成了一半,就被方銘的狼拳百變·撕裂打中。
王於恒當場就昏死過去。
“他不會死了吧?”老王不知何時來到王於恒身邊,伸手去探鼻息,有些不安的道。
“沒有,連重傷都不算。”
方銘倒是想殺了他,卻不敢,所以避開了要害。
全武聯會可是有明文規定,不許在比賽以外的時間將人打成重傷,導致無法參賽。一經發現,打架雙方,無論任何理由,所在武館都將下降一級,情節嚴重時,打架者還會被注銷武者稱號。
那就意味著沒有身份,不能在在城市生活,被驅逐城市,以荒野為生。
事實上,那意味那人死亡。
因為沒人在不穿防護服的情況下,承受汙染氣的侵蝕,活下去。
如果是在比賽結束時就好了,因為受比賽影響,人會情緒化,在爭執間,失手重傷人,可以理解,隻要不死人,處罰都不會太嚴重。
之後,警察來了,查看監控,了解情況後,發現問題不大,雙方都沒有太大的損傷,警告一番,做些處罰,就讓他們走了。
這裏很快就空了,就在準備關門不對外營業的時候。
有人上門,經過一番交談後,拷貝了一份監控視頻,就走了。
他去了一個公園,在那裏見了王於恒。
“錢呢?”
“這不夠,得加倍。”受傷是小事,恥辱才是大事,不多拿點錢,是無法撫平屈辱的心。
“加錢可以,但你得幫我找人。”
以北陵武館所展現的實力,九天之後,他們不一定是對手,得做些改變,不然,他們就沒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