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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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金城這個地方,在東漢末年屬於羌人區。

    按照地理方位來解釋的話,金城是位於現在的西寧和蘭州之間,在當時還很荒涼。

    正西,是大羌人區,居住著大大小小數百個羌人部落。

    向西南,則是積石山。沿洮水向東南,大約四十五天的路程,就能抵達隴西境內。

    董俷騎在斑點獸上,舉目向四周眺望。

    天蒼蒼,野茫茫,那西部荒涼廣袤的景色與他在臨洮見過的景致完全不同。在這裏,天很高,地很廣,縱馬馳騁,所有不愉快的心情都好像一下子消失不見了。

    雖然得到了獅鬃獸的認可,但董俷並不認為現在騎它是一件好事。

    按照相馬經中的說法,獅鬃獸真正的成熟年紀應該是在六至七歲。此後有三十年的巔峰期,或者還要更長久一些。獅鬃獸阿醜現在不過一歲多,還不適合當董俷的坐騎。這個年齡的它,正應該在廣闊的天地中自由馳騁,發育的更加健全。

    以最好的飼料喂養,馳騁在西北大地。

    也許再過幾年,當獅鬃獸阿醜真正的成長起來後,才能和董俷相得益彰。

    所以,董俷不著急。

    他有足夠的耐心等待獅鬃獸阿醜完全成長起來。不就是五六年的時間嗎?到時候董俷也不過十七八歲,和阿醜配合,一定會非常愉快。而現在,還是保持著獅鬃獸阿醜的天性,讓它快樂無憂的長大吧。看著獅鬃獸,董俷就露出了笑容。

    “公子,您在笑什麽?”

    “綠漪,你說將來阿醜和大姐送給爹的赤兔馬相比,誰更厲害些?”

    雖然綠漪已經改名做董綠,但董俷還是習慣於原來的稱呼方式。而綠漪也覺得,老名字聽得更順耳些。聽到董俷的問話,她捂著嘴噗嗤笑了起來:“奴婢又沒見過赤兔馬,怎麽知道誰厲害?不過那赤兔馬離開家園,即便是大老爺養的再好,還是少了一分原有的天性。依奴婢看,如果比較的話,還是公子的阿醜厲害。”

    董俷聞聽心中大樂。

    明知道綠漪這話裏麵有討好的味道,可他就是願意聽。

    人啊,總是喜歡聽順耳的好話。再說獅鬃獸和他用的是同一個乳名,董俷對獅鬃獸的期望,自然比赤兔馬要高許多。馬中赤兔嗎?也許到時候要改成馬中阿醜。

    董俷想到阿醜將來長大的樣子,就快樂的不得了。

    嘬口發出一聲尖銳的口哨,獅鬃獸阿醜立刻以一聲長嘶回應,從遠處疾馳而來。

    ******

    “阿醜的心情看上去好多了!”

    董玉在馬隊中,看著董俷催動斑點獸和獅鬃獸比賽腳力。她笑著對北宮伯說:“早兩天你看那他副模樣,好像失了魂兒似的。這才過去十幾天,好像就調整好了。”

    北宮伯說:“不過是個孩子,很正常。”

    董玉輕輕搖頭,“真的是個孩子嗎?北宮,有時候我總覺得阿醜比我們都要老呢。”

    “那豈不是妖怪。”

    “也許吧……不管是不是妖怪,都是我弟弟。”董玉話鋒突然一轉,“北宮,你這兩天看上去好像心事重重,能不能告訴我,我們是夫妻,應該患難與共才是啊。”

    北宮伯撓了撓頭,歎了口氣說:“其實當了這個西部都尉,我心裏是一點底兒都沒有。如今金城的情況複雜,我族中的情況也不樂觀。雖有朝廷的官職,可我總覺得不好辦。其實你也知道,我並不想當官,甚至連這個首領都不想擔任。”

    董玉的麵頰抽搐了一下,目光旋即暗淡下來。

    “北宮,我知道你的性子。說實話,我也不認為你適合擔任這個首領。可你現在既然已經當了首領,成了朝廷的官,你就必須要負起這個責任啊。你可是擔心……”

    不等董玉說完,北宮伯點點頭,“二弟野心很大,我知道。而且……他這個人我了解,誌大才疏。野心越大,隻怕會害了他,甚至害了全族。可族中有一部分人是支持他的,而且他在周圍的部族中也頗有威望,我真的擔心,他會帶來災難。”

    “那就殺了他!”

    董玉目光一冷,道:“成大事者,不拘小節。若你心係全族,那最好的辦法就是殺了他。殺了二弟,則族中的分歧自然消失。誰若再起來反抗,隻怕也是孤掌難鳴。”

    “可他是我兄弟,我怎能這麽做?大妹,如果將來阿醜危害到家族,你會殺他嗎?”

    董玉猶豫了一下,目光向董俷看去。

    遠處,董俷正催馬奔跑,不過看得出來,那斑點獸雖然神駿,可依然不是獅鬃獸阿醜的對手。這一個來回的比賽,斑點獸比阿醜落後了兩個馬身,勝負一目了然。

    董俷絲毫沒有感覺沮喪,阿醜還沒有成年就有這種速度,將來更了不得。

    他大笑著,不時的鼓勵胯下的斑點獸加油。同時遠處的董鐵、董召和綠漪,也在不時的為斑點獸鼓勁兒。這麽多人的支持,斑點獸竟然再次奮起,追上了一個馬身。

    董玉的目光很複雜,輕聲道:“若真有那麽一天,我一定會親手殺死他。殺不死他,就是他殺死我……北宮,這世上的事情其實就是這麽簡單,就好像綿羊總會被狼吃掉一樣。這次回去,你必須要下定決心,再猶豫的話,隻能害了大家。”

    “讓我再想想,再想想!

    北宮伯還是猶豫不決的樣子,董玉歎了口氣,不再勸說下去。

    她太了解這個丈夫了,是個好人,一個很好的人。可好人不適合生活在這裏,西北荒蕪,想要生存下來,就必須要和那西北凶殘的野狼一樣,否則遲早被人吃掉。

    北宮伯如果生活在中原,或許能成為一個名士。

    他是個羌人,卻仰慕中原文化。每每中原那些名士有詩詞流傳,他總是會花大價錢求購。這是件好事,可在西北這塊土地上,董玉更希望北宮伯握起他那把大刀,而不是整天的捧著書卷。有時候,董玉覺得自己,比北宮伯更適合生存。

    而且,這些道理北宮伯真的不懂嗎?未必,他可是在這塊土地上出生、成長。

    也許他比董玉更清楚這裏的法則,隻是卻不願意承認,不願意麵對這種殘酷罷了。

    ******

    光和二年末的第一場雪,來的比往年任何時候都要早。

    幾乎是一夜間,西北飄起鵝毛大雪,把個天地映襯的是白茫茫一片,景色好不壯觀。

    那雪花,在凜冽的寒風中打著轉兒,忽而下落,忽而又漂浮起來。

    行走在雪原上,那風,那雪呼嘯而來,讓人甚至睜不開眼睛,更別說在雪地中前進了。這場突如其來的大雪,足足持續了兩天兩夜。待天氣出現好轉的時候,地上的積雪已經到了小腿肚子深。馬兒行進起來,格外吃力。更別說那一輛輛拉著物品的牛車,更是在雪地上吱吱扭扭的晃蕩,讓一行人的速度不得不放慢。

    董俷獨愛這雪原景色。

    十二年在家中苦讀,雖說不上有什麽才學,但這情操卻培養了出來。

    想要在這時代生存下去,首先就必須學會適應這個時代的一切。從前學的那些東西,在這個時代究竟能有多少用處?隻怕沒有來到東漢末年的人是無法體會到。

    二十天的路,足足走了四十多天。

    當遠遠的看到金城郡的影子時,所有人都如釋重負的長出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