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可愛

字數:4132   加入書籤

A+A-




    方若華沒搭理他們,拉著許默走人。

    兩個人安安穩穩坐在火車上,方若華才盯著他,哭笑不得:“你是不是聽高飛他們說什麽了?有什麽好介意的,誰人背後無人說,那些流言蜚語,也不是第一天存在。”

    許默蹙眉,沒有開口。

    方若華知道他的性子,並沒有多勸,不必許默開口,她也能猜出這場糾紛的原因。

    高飛那幫狐朋狗友一直看不上她,覺得她高攀了自家好友,動不動就說些小話,跟長舌婦似的,她也懶得應付他們,人家不給自己臉,她也沒給過對方好臉色,當初和高飛是一家子的時候,就把那一幫全當討厭的陌生人,什麽時候會在意他們的胡言亂語。

    “哎,我也是糊塗。”

    可不是糊塗,要不是糊塗,怎麽會看不出高飛這人早就變了,一個由著朋友對自己的妻子說三道四,竟然不知道阻止的男人,怎麽還能對他有所期待?

    早就應該一拍兩散,各自安好。

    隻說了一句,後麵的話都沒說完,許默就聽懂了,認認真真地低下頭來看她:“那你來做我老婆。”

    方若華一愣,有那麽一瞬間,她很想應下,開口說一聲好。

    怎麽不好,那是許默,不光長相出類拔萃,智商高到令人發指,而且還絕不會去勾三搭四,他生命裏的女人,隻有自己一個。

    可是,許默真的懂什麽叫結婚嗎?

    他可能還不知道什麽是愛情。

    要是和自己結婚,那麽,他一輩子就不會再多看其他任何女人,無論那個女人有多麽出色,可他萬一要是也不能愛上自己,那該怎麽辦?

    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男人,怎麽舍得讓他一生不識情滋味!

    如果她還是以前的方若華,也許寂寞了,會不管不顧,騙許默娶自己。

    但現在卻沒有這個必要,她的生活很精彩,沒有婚姻,也不會寂寞,更不怕流言,那麽,就留下一些餘地。

    “……金爺爺和林奶奶菜該賣完了,不如你去接他們回家。”

    許默漆黑的眼睛,盯了她好半天:“……哦。”

    下了火車,兩個人當真去菜市場接人。

    金爺爺和林奶奶是許默以前的鄰居,後來也不知道從哪一天開始,老兩口就算是收養了許默,三個人雖然沒有一起生活,但許默有什麽事,例如學校開家長會之類,都是他們兩位老人家出麵,可以說,不是一家人,勝似一家人。

    方若華當年和許默過家家,談戀愛的時候,經常去許默家幫忙,自然也就認識了這兩個老鄰居,不過,二老性子有些悶,沉默寡言,和方若華也算是相處了很多年,依舊不是特別熟,但都是好人。

    一路很順利,像小說裏,電視劇裏,通常情況下可能發生的那些狗血劇情,一件也沒有發生。

    呃,好像最狗血的已經發生過。

    兩個人去菜市場接到老人家,方若華把他們二老和許默一起領回去,至於許默是自己在家繼續宅,還是老老實實去單位檔案室宅,她就不打算管了。

    方若華臨走,許默低著頭,眉宇間帶了一點困惑,很隨意地牽著她的手,掰來掰去,把玩不停,輕聲道:“你難道還喜歡霸道總裁?可你當年明明說那都是神經病?喜歡暖男?但你不是說暖男太普通了,在小說裏多是當備胎的命。”

    “當官的好像不錯,卻應酬多,麻煩多,嫁過去太累。”

    “……還是喜歡穿製服的?醫生整天忙碌,有一個醫生丈夫,跟沒有區別不大,軍人很帥,可嫁了之後聚少離多,也煩,一線警察危險,你要擔驚受怕。”

    許默眨著眼睛,盯著方若華:“你究竟想嫁一個什麽樣兒的男人?我穿製服不好看嗎?再穿給你看看?我是文職,在檔案室,不出外勤,很安全的!”

    方若華:“……”

    不知道為什麽,特別想笑!

    然後她就不忍了:“哈哈哈哈哈!”

    許默真可愛。

    明明他是男神,那種讓人遙望,伸長手也夠不到的那一種,可……還是可愛。

    能把她年少青春時說過的瘋言瘋語,一記就是這麽多年,還一本正經地去思考琢磨,恐怕也隻有許默了。

    怪不得這小子當年不知哪裏有毛病,隨隨便便去修了個法學專業,不接研究所的橄欖枝,到考去做了警察!

    方若華再一次想,以後若是許默真得遇不見一個讓他想結婚的人,自己就嫁了吧,隻當幸運值高,撿了一個大便宜。

    若是真成了,確實是個特別特別大的便宜,看著許默這張臉,方若華不可抑製地又想起自己青春無敵的年紀。

    她初中的時候學習就比較一般,等升高中,市一中連自費都上不了,隻能讀二中,不過二中也很好了,她爸媽都很滿意,別看二老是學霸,卻從不給女兒壓力,尤其是夏芬,總覺得笨一點的姑娘日子才過得輕鬆快活。

    方若華就這麽沒心沒肺地去上了二中。

    再然後,當年衡市的中考狀元,超過第二名三十分的許默,踢了一中投奔了二中。

    想當年在二中,她的衣服,襪子都是許默給洗的,因為聽說洗衣粉傷手,女孩子不能碰,所以她連拒絕都拒絕不了,許默非洗不可。

    扣子掉了,許默給她縫。

    高中三年的麵包,牛奶都是許默給她買。

    宿舍裏專門放著礦泉水,都是許默一箱一箱給搬進來,那時候還沒有電梯,她又住在六樓。

    方若華歎了口氣,她爸爸老嫌女兒對當年的男朋友好,整天給男朋友帶飯,跟照顧大嬰兒似的照顧那個人,可現在想想,真說不清楚究竟是誰在照顧誰。

    記得那一年去看電影,電影劇情特別感人,女孩子早年遇人不淑,吃了很多苦,後來第二任丈夫對她極好,就是婆婆不喜歡她曾經嫁過人,有一回吵架甚至口不擇言,罵女主角是個破鞋,女主角伏在丈夫懷裏哭,丈夫一下一下地哄她,說自己不嫌棄,讓她別擔心,也別與婆婆計較。

    許默當時就很困惑:“什麽叫不嫌棄?娶她為妻,生命可以托付,靈魂可以托付,從此命運相連,理當共死同生,還有什麽嫌棄不嫌棄?”

    那會兒方若華隻當許默又發癡,他這人,在她的心裏,一向是個癡人。

    此時再想,她忽然感動,忍不住去抱了抱許默,把臉貼在他寬厚的肩膀上:“阿默,我就這麽瞎了一回眼,好冤!”

    說完,留下一臉懵懂的男神,方若華打道回府,隻是剛打開手機,還沒叫到出租車,萱萱姐的電話就來了。

    “若華,江湖救急,馬上來橫店,速度。”

    方若華:“……”

    她還沒來得及細問,那邊就掛了電話。

    哎,去橫店不容易,還得轉大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