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一百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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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為防盜章  咳, 其實我上輩子怎麽死的真的不重要,回歸正題咱們應該好好地來說說這本《九天至尊》。

    要問我看完此文有何感想?且不說我搭上了一條命, 就是我還四肢健全的好好活著,我也覺得不值。

    垃圾小說,累我精神, 耗我錢財, 害我生命!

    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為什麽會去看它,撇開自己手賤,還有就是因為它是一匹黑馬, 在某點層出不窮的作品中, 居然硬生生的殺出了一條血路!

    為什麽?

    很簡單, 因為男主不花。

    此文男主頗有柳下惠之風, 各色美人寬衣解帶主動求安慰,他全都不屑一顧,又盡得唐三藏真傳,管你仙人妖魔, 隻要是個母的,隻要對他有意思, 他一準老老實實和你保持距離!

    他的這種行為, 很大程度的討好了一眾女性讀者——誰不喜歡專一自律的男人?

    但是看在我一個貨真價實的單身漢眼裏, 唯一的感覺就是,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腎寶。

    作為某點男主的孟寒淩當然不是基佬, 他有真心喜歡的妹子, 那是一個喚作林瑰的白月光妹妹。孟寒淩十歲拜入昆侖, 原本資質平平,隻不過是個泯然於眾人間的外門弟子而已,但是就是有那麽一回,他被師兄設計去采一種藥草,孟寒淩兜兜轉轉在山裏找了大半天,藥草沒找到,自己倒是暈頭轉向的找不著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險的,遇到魔獸妖獸那是天經地義,不遇上才叫不正常,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難纏,你跑到哪裏它追到哪裏,就是甩不掉!

    於是男主孟寒淩撒開兩條腿一路狂奔,居然還真讓他遇見了救星!

    千鈞一發之際,我們的白月光出場了。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候作者對於林瑰的描寫:年歲尚小卻風華初成,輕紗掩麵反而更添神秘靈動,一雙露在外麵的眸子如霜似雪,不沾一點人世塵寰。

    總之,這是極好的一個妹子,白衣飄飄,仙氣滿滿,冷若冰霜,堪稱小龍女再世,可惜,被男主這手辣的給摧殘了。

    白月光刷刷刷拔劍出鞘,三兩下就秒殺了魔獸,把男主都看呆了,隻差留下兩行鼻血。白月光雖然看著冷,但是她心腸還是比較熱的(隻對男主熱),見孟寒淩受傷,還主動帶他去自己閉關靜修的洞府療傷。

    要不是此時男女主都還未成年,這一準是要發生些什麽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時他們兩一個十五一個十四,做的事情簡直不要太純潔,我一直覺得這個作者蠻拚的,為了這點純潔的愛情,甘心被拍無數板磚。

    白月光照顧了男主十天,什麽仙丹妙藥都不計成本的給男主用上,結果男主不僅傷好了,而且還連著突破了兩級,一直從練氣五層漲到了七層,雖然依舊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經伐髓過了啊!髒東西全給洗出來了,以後修煉絕對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時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內門某長老的親傳弟子,資質堪稱千年不遇,被譽為整個昆侖的寶貝和未來。

    如此優秀,如此美麗的妹子當前,男主動心了,決定早戀了,但是同時他也意識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個是天上的月亮,一個是地上了爛泥塘。

    男主覺得,白月光是喜歡他的,就算不喜歡也至少有好感,隻是自己實在太差勁,人家妹子無法跨越千山萬水來到他身邊。

    於是乎,他決定自己跨過去。

    從此,孟寒淩爆發了!

    他覺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門生活簡直就是在浪費生命!

    男主決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煉,終於,在兩年之後,他十七歲那年,比武場上一戰成名,以優異的“成績”被掌門破例收為弟子,羨煞旁人。

    不要說這件事情有多麽多麽不可思議,有多麽多麽不合規矩,什麽叫規矩?所謂規矩,就是為了主角而改變的!

    孟寒淩一朝飛上枝頭變鳳凰,也終於能夠接近昆侖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兩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時間,但是好景不長,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獸屯於階陛,魔族趁亂渾水摸魚,不僅端掉了好幾個較小的修仙門派,還大肆屠戮,殘殺收集人類靈魂!

    作為修真界的王者,龍頭老大的昆侖山,終於不能再作壁上觀,昆侖高層開了幾天的研討會,終於決定派一些能力比較出眾的小輩下山曆練一番。長長見識殺殺魔族的同時,也救救百姓為門派博一點好名聲。

    是的,救救百姓隻是附加的。在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眼中,凡夫俗子,基本等同於芻狗。要不是這回魔族殺得太多,他們基本上是處於一種放任自流的態度。

    畢竟他們也不大看得上魔族。雖然魔族的確比他們要強很多,但是不知道為什麽,修仙的就是看不上魔族,更有甚者覺得魔族就連芻狗都不如。

    我當時看的挺奇怪的,別的不說,昆侖的掌門修為不過出竅而已,而人家魔族族長呢?人家還是個女的啊!修為保守估計都是分神啊!更別提魔族還有個不問世事的隱藏boss歸墟,一出場就是妥妥的大乘期,秒殺了一眾小螞蚱。

    當然,魔族也不是沒有弊端。

    在魔界,他們分為三個級別。

    高級的魔族生來就是人形道體,不論是肉體抗摔打能力還是修煉天賦都是杠杠的,但是他們偏偏生育困難,基本上就是那種要麽生不下來,要麽生下來了孩子卻耗幹了母親的精血,所以人數實在是稀少;其次是那種比較低級的魔族,他們生來獸形,天賦普遍不高,但是努力修煉也能混個人形,他們唯一的好處就是繁衍快,生的多,一胎少說也有幾十個崽子,可謂是戰場主力軍,專門就是衝在最前麵賣命的。

    而還有一個最低的級別,就是魔靈,一種連形體和意識都沒有的小可憐,差不多就和幽魂能劃上等號,攻擊力不強,一打就死,唯一的優勢大概就是魔靈是群居,以吸人精氣為生,要真普天蓋地的衝上來,也足夠人煩惱的。

    而且,最主要的問題,魔族的靈氣資源已經近乎於枯竭,如果不是他們都很有獻身精神,每代總有那麽幾個強悍的長老寧願犧牲自己來供給能源支撐魔界,魔界早就要毀了。

    前任的魔族族長怎麽死的,就是為了支撐魔界而獻身的。而新任族長晚菁,繼位時僅僅百歲。這個年紀,在魔族中,基本就等於人族的十五六歲,都還沒成年!

    魔界是個大爛攤子,但是晚菁很有手腕和能力,不過百年時間,就將魔族從被修士追著打的局麵扭轉成了雙方誰也不會輕易招惹誰。這一點聽著好像很簡單,但是真要做起來,其中的辛酸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但即使是這樣,魔界的情況依舊不容樂觀,低等魔物越來越多,魔界原本是上古天魔創造了專門給自己的後裔居住的空間,容量就算大也是有限,實在是無法容納那麽多低級魔獸與魔靈。

    曾經有長老忍無可忍的提議驅趕一些魔獸與魔靈,但是這也隻是氣頭上一說而已,不可能真的落實到行動上,他們唯一能做的,大概也隻有向人界出手,爭奪資源了。

    這種行為並不光彩,但是卻已經是他們到現在為止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了。如果不放魔物去人界,魔界的空間就要塌,到時候簡直就是魔族的全民悲劇。

    我從來不覺得我是什麽好人,當初在看書的時候,我就覺得魔族並沒有什麽錯,是作者不給人活路,逼著人家殺出一條血路,而現在,就連晚菁都成我娘了,這世上哪有胳膊肘往外拐的孩子?魔族生孩子有多難我清楚,就是為了娘親生我吃的那些苦,我也不能恩將仇報!

    更何況,最終boss之一成了我娘,另一個十有□□是我爹,都已經和反派綁的死死的了,我哪裏還有回頭路?

    要麽幹掉主角,要麽順從劇情game over。這一筆賬,隻要是個人,大概都不會算錯!

    隻是......我有些茫然的伸出小短手抱緊了我的族長娘,疑惑的想,不對啊,原著裏隻是說魔族的族長和大祭司非常曖昧,沒說他們已經連女兒都生下來了啊!

    我一驚,難不成,我居然是個bug?!

    我笑道:“其實紅色,尤其是大紅色,一般都是正房夫人愛穿的顏色,真沒料到,師尊堂堂八尺男兒,居然也喜歡的緊。”

    扶桑微笑道:“赤者,正也。且喻火德。因有火種,故生光明,故生萬物。此乃天地間萬物所生所長之源。為師敬天地,著紅衣有何不妥嗎?”

    我聽了,暗自有些驚訝,心想還真是海水不可鬥量,這個扶桑也不僅僅會耍嘴皮子,他講起大道理來,也是頭頭是道。

    “師尊所言並無不妥,是徒兒孤陋了。”

    我這句話說的極為真心。自來這個世界開始,我的確是想要努力的改變,想要努力的修煉——為了保護我想要保護的人。但是,我卻從來沒有堅固過一顆道心。

    沒有道心的人,天賦再高,也注定在修行之路上走不遠。

    我不喜歡天道,從前不喜歡,現在也不見得有多喜歡。

    但是很神奇,扶桑輕輕鬆鬆一句話,居然能讓我沉入深思。

    金木水火土,是為五行。這是修行最根本的五靈根。而剩下的諸如雷靈根,冰靈根等等,其實都屬於由這五行元素轉化變異而來。

    扶桑的話,乍一聽是說火是萬物所生所長之源,但是五行卻又明明是相生相克的,這是矛盾的一點。

    所以我想,他所說的萬物所生所長之源,應當並非火本身,而是火種所衍生而出的光明。

    萬物因光明而生長,繁衍,這就是兩儀中的陽。

    而同樣的,有陽就有陰,一如有生就有死,有光明,自然也就有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