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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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太陽暖暖折射進來。被子裏的林雪兒伸出了手,左右張望了下,某人已起床了。貌似這人過來住之後,自己的睡眠質量好了許多,夢都少做了。吸著棉拖鞋走出房間來到客廳,男人高大的身影立在廚房裏忙碌著。悄無聲息的走進洗手間,牙刷上已擠好了牙膏,這個男人就是這麽體貼。刷著牙,看向鏡中的自己,粉臉菱唇,氣色紅潤富有光澤。這種被人麵麵照顧到的舒適日子,想氣色不好都很難。林雪兒放下口杯,用手舀起水輕輕拍打著臉,衝鏡中人做了一個鬼臉,抹上洗麵乳輕輕揉著,待完全吸收後再用水衝洗幹淨。回到客廳,早餐已擺好。

    “過來吃早飯了。”某人邀功似的咧開潔白整齊的大白牙,看起來心情好好。林雪兒走過去坐下,道了聲“辛苦了”拿過自己那份吃了起來。

    “明天是周六,想去哪裏?”雷烈風問。“你不用飛過去嗎?”不是說沒處理好嗎?林雪兒偏過頭望向他。

    “合同已簽好了。郭川他們今天會回來。”雷烈風望著她,“想騎馬嗎?”

    林雪兒眼睛亮了亮,“深圳有馬場?”

    雷烈風睨著她:“你不是在深圳呆了幾年嗎?這都不知道?“不過看著她變了顏色的臉,他趕緊答:”應該有。不過如果你想騎馬,我們去香港。我在跑馬地有一匹馬。想不想去?”

    “嗯,好啊。”林雪兒到底還是同意了。她以前在國外時有看過賽馬,那種激烈讓人振奮納喊得聲嘶力竭氣血翻滾的澎湃氣氛至今都未忘記。她也想再次領略一番那種熱血沸騰的氛圍。

    回到公司,雷烈風打了個電話安排好一切。其實他也是看了早間新聞上的賽馬資訊才突然想起他很久沒騎馬了,然後隨口問問,以為她不喜歡呢,想不到她會答應。而且看樣子,她也對騎馬感興趣。看來,倆人又多了一個共同的愛好。想到將與她共乘一匹馬,一起策馬奔騰的那種感覺,莫明的心中有了期待。

    周六。天氣晴朗,因有陽光,所以不覺得冷。倆人過了海關就直直往跑馬地而去。來到馬場,早已有人安排好一切。

    看著馬背上男人那挺拔如鬆的身姿,剪裁得體的棗紅色騎士服裝英俊瀟灑得宛如中世紀的王子。

    他勒住韁繩,彎下腰,長臂伸了下來。“上來,讓你體會下迎風飛馳的感覺。”

    林雪兒緊緊盯著高高的馬背,聽著馬兒粗重的呼吸聲,心口一陣陣發怵。她雖看過馬賽,但從未騎過真馬。

    看著她遲遲不肯伸手過來,雷烈風了然,壞壞一笑,翻身下馬,將還在愣神的她抱了上去。然後踩著馬鐙幹淨利落的飛身上馬。那流暢的動作要多帥有多帥。看著她僵硬的坐姿,他笑得肆意陽光。“原來你也有害怕的時候。”

    林雪兒翻了翻眼,冷哼著:“別讓我發現你的弱點。”雷烈風貼身而上,在她的耳畔低語:“難道你不知我的弱點就是你嗎?”林雪兒心神一顫,回頭望著他。

    雷烈風勾著笑,用腿拍打了一下馬腹,一會兒馬奔走起來,不過速度不是很快。“別緊張。你一緊張馬也能感受到你不安的情緒。這樣也會嚇到它的。”

    見到她絲毫不敢鬆懈的表情,雷烈風笑著安撫:“它陪伴我快二十年了,很溫馴的,別怕。”

    聽到他這麽說,林雪兒繃著的神經放鬆了一些。“你很早就會騎馬了嗎?”

    “嗯,我10歲就開始學了。那時它還是一匹很小的馬。它是我兒時最好的伴侶。我10歲生日時老爸送給我的。”

    “你那時一定很興奮吧?”

    雷烈風一笑。“的確。很小時就一直渴望能擁有一匹自己的馬。爸將它送給我時,我興奮得都睡不著。每天都要來看看它才能安心。”

    “雷董很疼你。”“這是自然,誰叫我是他最引以為傲的兒子呢。“

    林雪兒回頭白他眼,輕嗤道:“能不能別每次都往自己身上貼金?”雷烈風爽朗的開懷暢笑。

    感受著陽光的照耀,清風的輕拂,林雪兒擰著的表情慢慢鬆弛下來,臉上的笑容漸漸綻放。看到她笑,雷烈風揚起了馬鞭,馬立時飛馳起來。那句“Silan,我們要奔跑起來了”的話被風吹得四散開來,林雪兒隻聽到餘音。

    原來迎風疾馳的感覺那麽美好。難怪古時的武林劍客喜歡策馬縱橫,仗劍天涯,揚善懲惡。這真的是一件很灑脫的事。

    兩人恣意的笑聲響遍整個馬場。看著他倆開懷的笑容和親密無間的身影旁人都一臉羨慕嫉妒恨。

    飛馳了兩圈,雷烈風便讓馬停了下來。將她抱下馬,看著她紅撲撲的臉頰,熠熠發亮的眼眸,看了看四周,忍不住上前在她唇瓣上偷親了一口。

    “有人在看呢。”林雪兒羞怯不已,她沒有在大庭公眾之下展現親密的習慣。雷烈風嘻嘻一笑,捏著她的臉,“香港很開放,戀人之間的親吻隻會覺得浪漫不會恥笑你。”

    林雪兒瞪他一眼後走到馬前,摸了摸它的鬢毛,緩聲問:”它有名字嗎?“

    “有,叫烈。”果然,有什麽樣的主人就有什麽樣的馬。連名字也如他一樣威武。

    “想不想喂馬?”雷烈風攬了攬馬脖子,揚著眉望向林雪兒。

    “可以嗎?”“當然可以。走。”雷烈風一手牽著馬一手抓過她的手朝著馬棚走去。

    李小薇遠遠望著倆人。她不知道這是緣分還是孽緣。這段時間她過得如行屍走肉。李夫人看著她日漸清減的身子,叫人陪她過來散散心,原來是想讓沸騰的氣氛感染一下她,讓她重回以前的神采飛揚。偏偏讓她在這裏巧遇到他們。這不知是不是該叫狹路相逢還是得叫冤家路窄?或者什麽都不是,隻是一次簡單的擦肩而過。

    這些天李小薇強逼自己忘掉有關他的所有一切。她聽從李明偉的安排回到李氏工作。日夜加班,想讓忙碌的工作麻痹神經。為的就是想忘記他。不去關心他,不去記他的手機號碼,不去看有關他的新聞,不去他熟悉的生活圈。原以為時間能衝淡一切。可惜他的身影就像身體裏的血液早已根深蒂固,鐫刻在她身體的每一個角落。刻意的遺忘,隻不過是一時的遮掩。他活生生站在她麵前,她一切的努力都白費。明擺著的事實隻會清醒讓她覺得這段時間的心緒平靜不過是她的自欺欺人。當一切撕裂開來,隻會牽扯得更痛。

    遠遠望著他與那女人目中無人的旖旎溫馨片段,血液仿佛凝固。怨恨也開始升騰。她抬起手擦拭著眼角,原以為會淚流滿麵,但卻一滴淚也沒有。隻有幹澀灼痛。原來當一個人的傷痛到極致時連眼淚都會沒有。

    在馬棚一邊喂著馬的林雪兒不期然的感受到一束灼人的目光。她循著光望過去,看到了還未來得及轉身的李小薇。

    “李小姐也在,你不過去打聲招呼嗎?”林雪兒回過頭,垂下眼拿著料豆喂著馬。雷烈風冷冷往那個方向瞥了眼,很快收回視線,視若無睹。沉著臉冷聲開口:“不必。陌路人而已。”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雖相識但互不來往隻能是陌路人。

    林雪兒抬頭,不無感歎:“原來你是個無情的人。”

    雷烈風冷笑。“有時無情總比多情好。”

    林雪兒愣了下,想深一層,同意他的說法。笑容蕩開:“的確。”

    “你覺得我可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