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讓人操心的人(晉級了!求推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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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曉晨的眼神迷離,目光失去了焦距,好像在看著杜采歌的臉,又像是在看著杜采歌身後的虛影。

    她那如同玫瑰花瓣的嘴唇微動,像是身處不願醒的美夢,夢囈般地說:“……其次,他是我想努力超越的對象。我也想寫出那麽好的音樂,可我怎麽也追不上他的腳步。”

    “他是我見過最有才華的人之一,不僅僅是音樂。他的很多觀點很有趣,但他更願意將他那些有趣的觀點藏在心底。”

    “他是個複雜的人,他充分體現了人性的複雜,既有天真單純的一麵,也有惡劣的一麵。有時候他是個天使,也有時他是個惡棍。但是不管媒體怎麽評價他,我能看到他的真實,他的純粹。他是個讓人操心的人。”

    “這就是我心目中的林可。”

    杜采歌摸了摸下巴,狐疑不已。

    總感覺這位段天後與那個林可之間有一段故事。

    並不僅僅是歌手與自己的貴人。

    不僅僅是熟人,朋友。

    根據他查的資料,林可當年泡妞無數,換女友比換衣服還勤。或許這位段天後就曾經和林可有過一腿?

    但是……算了。沒必要深究這些八卦。終究不關自己的事。

    杜采歌還想繼續試探性地問幾個問題,段曉晨突然神色一變。

    她摸了摸隨身背著的小包,從中拿出一隻正在振動的手機。

    與寧悅蓉、薑佑曦的手機是同款,背後logo是一條盤起來的中國龍。

    杜采歌已經在網上查過,這是大華國的“流金”品牌,地位相當於地球上的水果手機。

    名字中沒有“龍”字,也不知道為什麽logo要做成中國龍。

    他最近自己也入手了一台高配版,各種應用還不完善,說是智能手機,實則和功能機沒太大區別。

    段曉晨看了一眼來電顯示,皺了皺眉,按掉。

    “不好意思……”

    話音未落,對方又不依不撓地打來。

    段曉晨歉意地說:“看來必須得接一下,不好意思!”

    說著站起來,按下接聽。

    “我不是說沒事別打攪我麽!”

    “什麽?”

    “這樣啊……晚點行不行?”

    “好吧,我知道了。你讓娟子來接我吧!我就在雨溪國際這裏。”

    “還有多久到?”

    “好。”

    掛掉電話,段曉晨看著杜采歌:“我得走了,突然有事。”

    杜采歌笑道:“正事要緊。我送你到小區門口吧!”

    “不用了,”段曉晨說,“我就在家裏等,正好要回去換衣服。”

    家裏等?回去換衣服?

    段曉晨換了鞋,出門後直奔對麵,掏出鑰匙開門。

    她站在門口回望,對杜采歌甜甜一笑,才戴好墨鏡,進屋裏,關上門。

    杜采歌這才恍然。

    同時也回想起那個在門口睡著的女孩。

    心裏更加狐疑。

    那天她被關在門外,結果坐在地上睡著了。

    她既然認識原主,為什麽不打電話或者直接敲門向自己求助?

    更關鍵的……

    “空調被和暖寶寶為什麽不還給我!”

    ~~~~~

    段曉晨背靠著門,仰頭看著天花板出神。

    其實她可以不暴露的。

    可是今天的氣氛這麽好,還吃到了他做的早餐,段曉晨忍不住就想試探一下。

    現在,你會有什麽聯想呢?

    就算你再笨,這回也該猜到點什麽了吧。

    當你看到我住在你的隔壁……應該就能明白過來,會明了我的心意了吧。

    你會有什麽樣的回應呢?

    真是冒險啊。

    段曉晨原本不想這麽快暴露的。

    隻是今天氛圍這麽好,你的變化也那麽大。所以終究忍不住,試探一下。

    失憶……是真的麽?

    其實,如果你真的失憶了,不見得是壞事。

    忘掉那些不愉快的過去。

    而我和你,也能重新開始。

    段曉晨沒有放任自己出神太久。

    她很快就去換了一身適合商務場合的外套。

    在魔都的這套房子,雖然她住的時間很少,一年也住不了十天半月,但該有的東西,應有盡有。

    這是讓她住得最感到舒心的地方。

    相比之下,京城那套房子,她覺得隻能算是個“住處”。

    這裏,才是“家”。

    出門後,段曉晨不自覺地看了對門一眼。

    然後乘電梯下樓。

    娟子還沒到。

    段曉晨拿出手機,給“杜小妹”發了條信息。

    她和杜小妹還不是很熟,打字時字斟句酌,非常謹慎。

    “我今天到你家玩了。你哥變化真大!他說他失憶了,是怎麽回事?”

    今天是周末,杜小妹應該沒在上課。

    很快就回複了:“他呀,肯定是因為終於成長了,覺得有許多不好意思麵對的往事,不想提起的往事,所以就玩起了‘失憶’人設。你就陪他玩唄,哄哄他唄,反正男人至死都是小孩。”

    “你懂得真多。”段曉晨忍不住抿嘴笑了起來,如同鮮花綻放在春風裏。

    “那是,那是,”即使隻是文字,也透著一股自鳴得意的味道,“晨姐,簽名照什麽時候寄給我?”

    “簽名照有什麽意思。下個周末我們去逛商場,我請你吃飯,一起看電影,去拍大頭照。”

    “好啊,不許賴賬!”

    “拉鉤。”

    這時一輛熟悉的銀灰色轎車迅速駛近,段曉晨收起手機,扶了扶墨鏡,迅速切換成高冷的樣子。

    ~~~~~~~~~~~

    杜采歌坐在桌旁,拿起段曉晨送給他的禮盒,陷入沉思。

    禮盒很輕,稍稍晃了晃,從聲音判斷,裏麵應該是印刷品。

    杜采歌猜測著,但是沒有任何線索。

    他終於忍不住,將包裝紙撕下,打開盒子。

    裏麵果然躺著一疊紙張。

    杜采歌小心地將之取出,一頁頁地翻看。

    很顯然,這是一部漫畫的原畫手稿。

    杜采歌對這個世界的漫畫家不了解,不清楚這是誰的大作。

    但以段曉晨的身份,她送出來的東西肯定不會差到哪去。

    很大的可能是某位名家的作品。

    所以……為什麽要送這個給自己?

    難道原主喜歡看漫畫?

    杜采歌覺得自己似乎抓到了一點靈感,但卻轉瞬即逝。

    當他想要繼續探究時,卻發現自己連線頭都沒有找到。

    總結一下今天掌握到的線索吧。

    原主喜歡看漫畫。

    原主和段曉晨的關係匪淺,否則段曉晨不會以漫畫原稿作為禮物。這東西呢,價值或許不是特別高,但是很難弄到。

    肯定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原主或許不是很成功的音樂人,但是應該很有特色,否則段曉晨不會以天後之尊來找自己約歌。

    很顯然,段曉晨當時的語氣不是客套,而是真的覺得自己能給她驚喜。

    話說原主到底有過一些什麽樣的音樂作品啊?

    要不要找範玉弘,或者去問問原主的好哥們鄒國勇?

    另外,杜媃琦應該也清楚。

    不過如果去問妹妹的話,估計又會得到冷笑的回應。畢竟在妹妹的眼中,自己的失憶都是偽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