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70年代寵夫日常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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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怔了幾秒,隨後,無奈道,“哦,那你就考慮吧,考慮多久都可以……”

    願意考慮,這就說明,他的態度開始軟化了,怎麽著都要比堅決的拒絕好多了吧?

    “不過,你是不是可以起來了?”

    雲夕在他胸膛上不輕不重的推了一下,他剛從生產隊回來,還沒有吃東西呢。

    哦,也還沒有洗漱呢,身上正散發著一股淡淡的泥土的氣息。

    她的手軟軟熱熱的,肌膚接觸,帶來一種無比奇異的觸感,丁夜瞬間僵住了,全身的神經繃緊,下一瞬,就好像被紮到一樣,快速的彈起身下了床,遠遠的離開雲夕。

    黑暗中,他拳頭緊了緊,然後,轉身快速的退了出去,踉蹌的步伐,有種落荒而逃的感覺。

    嗬……

    雲夕唇角勾了勾,緩緩坐起身,看著他離開的方向。

    ……

    丁夜天性漠然,所以,從屋裏退出去後,已經冷靜了下來,他抿著唇,打了盆冷水,端去院子中的石桌上洗漱。

    等他洗完後,又去了夥房。

    幾年前,父親得罪了人,被紅wei-兵拉去後山砍掉腦袋,母親大受刺激,自此重病臥床,沒多久,也撒手人寰。

    此後,原本就人丁稀薄的丁家,就隻剩下丁夜一個人了,因此,家裏沒有人給他做飯,不論他在隊裏幹活幹到多晚,回家後,都要自己動手才能填飽肚子。

    這個年代,沒有電,也沒有氣,做飯都是用的火,燃料則是柴或者煤炭。

    丁夜摸黑在灶台內放好引火用的幹草,用火柴去點燃,今天外麵下雨,煙囪出風口壓力過大,煙出不去,全部順著灶台冒了出來。

    不大工夫,夥房內就充滿了煙,熏得丁夜眼睛生疼。

    他將眼睛眯成細細的一條縫,隨後,拿起腳邊那把破破爛爛的蒲扇,對著灶口扇了起來。

    扇子可以減弱出風口的壓力,一些煙被扇著從煙囪冒了出去,夥房內的空氣逐漸轉好。

    在灶內的柴快燒完後,丁夜又往裏麵添加了炭,炭沒有柴那麽容易引燃,很容易滅掉的。

    如果滅掉的話,他的時間、以及引火燒掉的柴,就全部都浪費了,所以,丁夜小心的照看著。

    等到炭徹底引燃後,他放下扇子,起身準備動手做飯。

    鍋裏的水已經燒開了,丁夜習慣性的舀了一碗糠皮準備倒進去,農村人吃飯很簡單,隻要能填飽肚子就好,並不講究什麽花樣。

    當然了,就算想講究,也沒有那個條件。

    在這個物資匱乏的年代,食物是非常少的,村民們每天都起早貪黑、累死累活的幹活掙工分,可一年幹到頭,根本就分不到多少糧食。

    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災害等等,所以,村子的糧食收成非常不好,收成不好,村民們又怎麽能夠分到足夠的糧食?

    想要靠糧食活下去,顯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村民們把一切可以吃的東西,全部拿來跟糧食參雜在一起,勉強維持著過日子。

    比如糠皮這種各種穀類、稻類的殼、麥稈、玉米芯子、紅薯的葉子、野菜、野果等等……

    而這些東西,大多都是日常吃的,反觀原本做食物的糧食,倒是很少吃,村民們大多拿糧食來換錢、換布匹等生活用品。

    或者是,在重大節日的時候,一家人才會奢侈那麽一次。

    至於炒菜用到的油,就更加珍貴了,因此,村民們大多都是煮著吃,誰家如果吃上一頓炒菜,則會引起整個村子所有村民的羨慕。

    丁夜剛準備把糠皮倒進去,忽然想到了屋子裏的雲夕,下意識的停下了動作。

    他抿了抿唇,轉身將碗裏的糠皮倒了回去,在一個破爛的壇子裏舀了點雜糧。

    這雜糧裏有小米、碎大米、玉米粒、高粱粒等,是他去年分到的糧食,他將所有的種類摻在一起了。

    今年這才初春,還沒有播種,分糧食還早的很。

    丁夜剛把糧食下進去,就聽到一陣腳步聲,隨後,夥房的們被人推開,雲夕走了進來,手裏拿著一個亮亮的東西,瞬間將整個夥房照的明亮。

    “你怎麽不點燈?”

    電是沒有,但是有煤油燈或者是蠟燭啊,這都是用來照明的。

    這麽摸黑幹活,雲夕真擔心他會碰到。

    “家裏沒有蠟燭,也沒有煤油。”

    家裏隻有他一個人,而他又視力很好,晚上的時候,隻要不是伸手不見五指,幾乎不會影響他,所以,他就沒有準備那些東西。

    丁夜淡淡的說了一句,眸光落在她手中那個亮亮的球物上,有些稀奇。

    這是什麽東西,竟然比煤油燈還亮,他從來都沒有見過。

    雲夕顯然沒想到他竟然連煤油都沒有,蠟燭沒有就算了,畢竟這個年代,蠟燭是稀罕玩意兒,價格不便宜。

    但是連煤油都不準備真的可以嗎?

    這家夥,簡直就是標準的光棍漢啊,也隻有光棍漢,才能把日子過的這麽粗糙。

    “這個,是什麽?”

    丁夜忍了忍,還是沒有忍住求知欲。

    聽到他的話,雲夕順著他的眸光,看向了手中的珠子,這是神界一種神獸的獸晶。

    這種神獸,通體發光,就好像光源一樣,因此,被叫做光獸。

    光獸的獸晶,叫做光珠,白天的時候,就好像玻璃球一樣,但晚上的時候,卻會發出明亮的光芒,比夜明珠不知道亮了多少倍。

    她看著這珠子挺好看的,就收集了幾顆,想不到,現在倒是派上用場了。

    “這是夜明珠,喜歡嗎,送給你?”

    雲夕勾了下唇,把手中的光珠遞向他。

    事實上,光珠不知道比夜明珠貴重了多少倍,因為,光珠可是神獸之物,蘊含著神性,對凡人大有脾益。

    凡人長期接觸光珠,可強身健體、百邪不侵。

    夜明珠?

    這不是傳說中的寶物嗎?

    縱使淡定如丁夜,心中也被驚了一跳,想不到,有生之年,他竟然能夠看到夜明珠。

    “不,太貴重了,我不要,你還是自己保管好。”

    丁夜沒有伸手去接,反而倒退了一步,頓了頓,他忽然說道,“村子裏有不少小偷,你最好還是不要把這麽貴重的東西隨身攜帶,小心弄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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