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庸俗

字數:4686   加入書籤

A+A-




    林淵自然不懂顧夕的一係列心理活動,他離開之後沒多久,電話就響了起來,來自陌生的號碼。
    老規矩,掛掉。
    對方打來第二遍。
    看來不是騷擾電話啊,林淵想了想,沒有再掛,接通道:“哪位?”
    “您好!”
    對麵道:“請問您是楚狂老師嗎?”
    “我是。”
    “您好,楚狂老師,我是部落文學的主編衛龍……”對方頗為驕傲的自報家門。
    林淵咽了口口水。
    衛龍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多特別:“我們部落文學最近準備籌辦一個短篇小說活動,屆時會邀請三十位短篇小說作家同台競技,您是我們的邀請人之一。”
    “沒興趣。”
    林淵打算繼續跟《趣讀》合作。
    他覺得銀藍書庫二十萬一篇的稿費並不算低,部落文學的平台雖然方便,但奈何沒有稿費。
    “您先別急著拒絕。”
    對方忙笑道:“所有參與我們活動的作家將會獲得十萬元的報酬,另外,在這個基礎上,如果您的作品可以進入前三名,我們還會有獎金提供,第一名獎金三十萬,第二名獎金二十萬,第三名獎金十萬。”
    獎金?
    林淵有些動心了。
    第三名的稿費是十萬,加上剛開始邀稿的十萬,貌似就不比銀藍書庫差了,如果自己拿到第二甚至第一名還有更多的獎金!
    雖然不是穩拿的錢……
    但林淵覺得,以自己手上這幾個的故事質量,進前三還是問題不大的,畢竟他手上的短篇小說,都是名家篇章。
    有門兒。
    發現林淵沒有說話,對方猜到楚狂是感興趣了,不由得提高了音調:“請您務必放心,對於三十位作家的比賽結果,我們部落文學不會幹預,最終的前三名會是誰,完全由我們部落文學的讀者們決定!”
    “規則呢?”
    林淵有參加的想法。
    名叫衛龍的主編道:“規則很簡單,我們不限題材方向,但限製字數,參賽作品的字數最終不得高於一萬字,畢竟比賽要的是短篇小說嘛,網絡上的讀者也沒有耐心閱讀過長的文章,就我個人的意見來說不超過五千字更好……”
    頓了頓。
    衛龍繼續道:“而在收到各位作家的稿子之後,我們部落文學會以官方的名義進行推廣,這種推廣的波及範圍絕對比傳統紙質雜誌更大……”
    林淵若有所思。
    部落文學的讀者受眾麵確實廣,這是由部落這個平台本身的屬性決定的,他們擁有的用戶數量碾壓任何雜誌,他們搞這一套,隻要考慮有多少用戶會被轉化為讀者的問題。
    “不瞞您說啊。”
    衛龍笑了笑道:“我們本來是打算直接出錢邀請各位作家參與進來的,但考慮到這個活動可能會模仿音樂圈賽季榜單的形式長期存在,所以最終采用了這樣的形式,不知道您的意向如何?”
    “我考慮一下。”
    林淵嘴上這麽回答,其實心裏已經基本有了想法。
    對方也猜到了這一點,於是道:“行,這個號碼是您的通訊錄吧,我加一下您好友,回頭把郵箱發到您通訊錄上,如果有想法的話,這個月底前請務必交稿,因為下個月初評選就正式開始了。”
    “好。”
    林淵掛斷了電話。
    其實《趣讀》那邊也跟林淵邀稿了。
    因為《麥琪的禮物》大火,讓雜誌銷量都上漲了不少,所以雜誌方是想跟林淵長期合作的。
    但現在看來,部落文學的活動更合算一些。
    林淵對銀藍書庫沒有什麽歸屬感,畢竟他跟銀藍書庫簽的是作品而不是人,他有自己選擇發布平台的權利,這也是他第一次上傳《人造美人》的時候選擇了部落文學的原因。
    ……
    過年的時候,林淵借著妹妹的運氣,一口氣抽到了五部短篇,目前用掉了兩篇,還剩下三個故事可以選擇。
    “就這個吧。”
    選擇不需要太糾結。
    因為林淵不管怎麽想都覺得,剩下的三個故事都不差,具體能有什麽成績還是得看讀者口味。
    不過林淵的任務,可不僅僅在於選擇其中一篇故事,他還需要魔改一下小說的背景,讓其更加契合藍星的某個時代才行——
    因為係統給的是五篇原版故事。
    所以《麥琪的禮物》是林淵自己改編的,如金錢的換算,以及背景的轉換等等。
    相比之下。
    林淵第一次發布的《人造美人》並沒有明確的時代背景,不需要太多的改動,所以寫起來最輕鬆。
    對此係統的解釋是:
    太過於複雜的改編,係統可以幫忙做好,但《麥琪的禮物》這類一共幾千字的故事,還是需要林淵親自動手才行。
    林淵對此並不抗拒。
    人有一百多億腦細胞,改編幾千字的內容,死不了多少,還能多一分參與感。
    事實也的確如此。
    雖然不知道自己具體死了多少腦細胞,但林淵晚上回到住處,抱著電腦改完故事背景,不過才花了不到兩個小時而已,其中還有一個小時是用來查資料的。
    這種事情,嚴謹一點準沒錯。
    至於把原版寫出來,那不過是二十分鍾的事兒。
    改完小說,林淵沒有立刻將之發到衛龍的郵箱,而是想著過幾天再發過去。
    當天就發給對方的話,豈不是暴露了自己有存稿的事實?
    關掉電腦,林淵準備睡覺。
    ……
    而在林淵準備休息的時候,某間公寓的書桌前,顧夕正在緊張的等待著朋友的電話。
    忽然,電話響了。
    她飛快接通:“怎麽樣?”
    “顧大小姐,我折騰了半天才幫你搞定,回頭你必須得請我吃大餐。”
    “我請!”
    “算你有點良心,你打聽的這個人叫林淵,確實是作曲係的學生,今年大二。”
    “還有呢?”
    “林淵這人比較沉默寡言,據說身體不是很好,不過同學對他的評價還不錯,說他性格好,從來不跟人鬧矛盾,就這些了,多餘的我也不知道。”
    顧夕:“……”
    從來不跟同學鬧矛盾的人,跟我鬧了矛盾,那我得多遭人厭啊?
    “對了。”
    好友問:“你為什麽要打聽林淵?該不會是饞人家身子吧?你顧大小姐不是向來都眼高於頂嗎?”
    “我饞的不是他的身子……”
    顧夕歎了口氣:“你是不會明白的,你能給我支招嗎,告訴我怎麽樣才能討一個人的歡心?”
    “當然是投其所好咯。”
    “可我不知道他喜歡什麽。”
    “就我的經驗來說,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呢,都喜歡錢,當然我說的是像我這種庸俗的人。”
    “他一點也不庸俗。”
    顧夕再次歎了口氣:“如果他喜歡錢就好了……他是不可能喜歡錢的……”
    神仙一樣的人物怎麽會喜歡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