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方宇和林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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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的住處位於楓城市一處有名的貴族小區,在病倒之前,林楓憑著他奇特的能力,數年內掙下了一份驚人的家業,這隻是其中之一,遺憾的是他來不及享用就突然被癌症纏身。
這套被林楓三百多萬元盤下的房子,裏麵的裝修裝飾完全對不起他的售價。打開大門,就是一個幾十平米的大客廳,卻被整整十排的大書架塞得隻剩下走道。邊上的客房,除去一間主臥室,一間工作室外,餘下的幾間也被書架填滿。除了一些必須的桌,椅,沙發,床之類的個人生活用品外,這套房子幾乎沒有別的家具。
“價值三百多萬元的房子,你就用來塞書了?”
“房子裝修,麻煩!上圖書館查資料,麻煩!現在這樣,正好!”
當年第一次到老友家做客的方宇,當場被這房子的布局狠狠地雷翻了。唯一擺在客廳大門左側充當裝飾品的那個“思考者”的雕像,也是林楓在養病期間因個人愛好而親手雕刻出來的,算是這套“高級圖書貯藏室”裏唯一象樣的裝飾品。
架上的書是清一色的醫學方麵的書,內科外科神經科,旁門別類無所不包,光是看目錄就夠讓方宇這個正牌醫科大學畢業的暈倒。這些書一部分是在林楓和李老頭認識前買的,而更多的卻是他們倆認識後李老頭推薦給林楓的。在林楓病倒的這三年,李老頭幾乎是長住在這裏。李老頭出去替林楓做“安排後事”的準備工作,所以不在屋內。
開門而入時,瞧著這些巨大的書架,方宇感歎道:
“真想不到,這些書你居然都能看完.....”
“修車是車有病,醫人是人有病。車是機器,人也是機器!在我眼裏,人和機器唯一的區別就是,人是比機器更複雜的機器!理論聯係實際,要看懂就很容易。”
方宇是醫學院畢業,而林楓是正牌的哈工大的畢業生,主修的專業的是機械,畢業後他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也都在和各種精密機械、儀表打交道,直到他認識了李老頭為止。
林楓把右手搭在了方宇推輪椅的左手上,眼睛隨即閉上。
“雞蛋,牛奶,麵包,還有一根火腿腸!小麗的廚藝還是這樣沒長進。咦,原來今天早上起來的時候,你和小麗在床上大戰了一場,哦,不,是兩場!難怪蛋蛋空得這麽厲害!”
“滾,把你的爪子移開,我不想被人誤會有特別的性趣愛好!”
不必等林楓收手了,受不了的方宇自己就趕緊把手抽出。差點忘記了,這家夥最妖孽地方的就是他的手了,被他的手碰到就和赤裸在他麵前沒有兩樣。
林楓的臉上露出捉弄人成功的微笑,他很得意地看著自己的右手。
和父親一樣,林楓從小就對機械有一種特殊的喜愛和靈性,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這種靈性越來越強。直到那一天後,它進化成了一種特殊的超能力——無論是多麽複雜的機械,甚至是從未接觸過的,他隻要用手指稍稍地接觸一下,指尖在機器表麵輕敲幾下,整個機械的結構,運行規律甚至缺陷,不足之處都能在幾秒內了然於心。
因為所有損壞的機器他不經拆卸觀看,僅憑手指敲兩下做閉眼聽聲音狀就能準確地指出毛病所在,所以同行們給他取了一個響當當的外號:黃金之手。而且這雙手還有另一個用處:別人看美女是用眼睛看,而林楓看美女時卻常常用他的手。隻要被他的手接觸到身體任何部分,傾刻之間就會從裏到外被他赤裸裸地“看”個精光!
林楓這種“窺人身體於指間”的能力,實在是非常無恥的一項本事,所以每當方宇帶著夫人黃麗看望病重的老友時,從來都是膽顫心驚、小心翼翼地防備他們間有“身體接觸”的意外發生。
當年憑著這份能力,林楓很快掙下了一份驚人的家當。而後隨著這份能力的增長,林楓有了更大的目標或者說是野心,再後來他就通過方宇認識了他的指導老師,名為李明的李老頭。
“兩個瘋子一樣的家夥,一夜長談之後,他們就像蜜蜂蜜糖一樣地粘在一起了。”
方宇永遠不會忘記那天他將老友介紹給導師後發生的事情。那天之後,有名的黃金之手不再玩機器了,而是完全沉迷在醫學裏,確切地說,是對人體奧秘的解析之中。
“人,不過是一台更複雜的機器罷了!”
這是林楓在那天之後常掛在嘴邊的話。為了將人這種更複雜的機器解析,林楓在李老頭的建議下,開始瘋狂閱讀起各種醫學著作。方宇嘴上雖然不服,心裏卻很清楚,這位老友如今在醫學領域的造詣,絕對不會亞於這個領域的那些所謂專家教授們,更是遠在他本人之上。
看著精神越來越好的林楓,方宇忍不住再次關心地問道:
“怎麽樣了,你現的精神,氣色,好像有點......”
“過度亢奮嗎?放心,這不是快要死了的回歸返照,而是正變得越來越好的過程!我感覺得到,體內的癌細胞正在消失!腦子裏的那個瘤子也在快速縮小!現在我的體溫偏高,隻是因為細胞分裂,新陣代謝的速度在變快引起的!現在的我,感覺很好,非常地好!得病這三年來,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麽好過!我急著回來,隻是想查查,這倒底是怎麽回事!天空中那個奇怪的光圈,是他引起了我身體的變化!”
林楓雙手用力地搓著雙腿,兩條大腿的骨頭有些微癢,原本已侵蝕到大腿骨髓幾乎每個角落裏的癌細胞,此刻正神奇般地自動轉化,還原,改邪歸正般地變回正常的細胞。照這個速度下去,過了不多久他大概就可以再站起來了。
回到家後,林楓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埋身於書海之中,他要找出這一切變化的根源。他正在恢複健康,連帶著連從前的那些本性也正在回歸。
方宇是世上唯一知道林楓那些見不得光的過去的人,別看林楓現在開朗、幽默,極好相處,可是這隻是因為腦部的那個腫瘤而引發的異常——腦子長了惡性腫瘤後,這顆腫瘤歪打正著地讓他恢複了正常的人類人格。
林楓身上癌細胞正在恢複為正常細胞,方宇很膽心他的性格會不會也跟著變回去。剛才在路上的時候,已經有一絲苗頭出現。
房間裏很快陷入安靜,隻餘下刷刷的翻書聲。林楓在查資料,方宇也隨手拿起書架上的書翻了翻。幾乎每本書上都可以看到林楓從翻閱後加注的一些紅線,或者筆記心得之類的,其中也夾雜著少數李老頭的塗鴉。
方宇把目標投向客廳一角的牆上,那裏掛著林楓父母的遺像。方家和林家從前是相識數十年老鄰居,兩家的關係一直很好。他對他早逝的父親也有些印象,那是個能力極強的人,遺憾的是很早就死於癌症,聽林楓說這似乎是他們家族的遺傳病。
不過,方宇對林父的印象更多的始於父輩們的回憶。
“林天那個人啊?做事,了不起,是個可以拿一百分再加十分的人!認真,刻板,細心!沒有人比得上他!但說到做人,他不及格!所以,明明是同一所大學畢業,明明成績他啥都比我好,可是我當過班長,工段長,車間主任,廠長,他卻永遠是我手下的兵,千年不變雷打不動的一個技術員!”
“別看那家夥和我吵翻天不給我麵子,讓我氣得吐血!再氣他事後我還是會用他,他是屬牛的,牛的性格牛的命!拉車很有力,就是不看路!那家夥也是運氣好遇上我這個懂他的老板加老同學,否則他早就被人整死了。後來我調走了,他落到別人手裏,嗨.......”
“林叔叔有什麽缺點呢?”
“他最大的缺點就是做事不知迂回,反應速度太快,無法容忍傻瓜笨蛋!知道嗎?工作上的事,有些事情,你明知道別人會犯錯,但也絕對不要馬上出麵去阻止!最好的情況就是等別人掉水裏快淹死隻餘一口氣了,你再出手去拉一把!林天那家夥呢?他就是錯在反應太快,別人離河岸還有十幾米呢,他就看出他們要掉水裏了,然後早早地在那兒嚷嚷了,你說他這樣的人會不會讓人討厭?”
“啊,這個,防範於未然那不是很好嗎?”
“不好!救人於水火之中人家會感激不盡!拉人於河堤之上別人煩你一輩子!所以,有人要掉河裏,沒淹到快死你絕對別伸手拉他!老林就是不明白這點,以在工廠裁員大下崗的時候,你那個最能幹的林叔叔卻是頭一批就回家滾蛋的!”
這些話都是在大學畢業工作前昔,方宇之父有意向兒子傳授的人生心得體會。
“你知道你老子我這一輩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麽嗎?”
“是什麽?”
“我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兩件,第一是就是我會用人,第二是我會做人!我能容忍林天這頭強牛時不時地落我的臉。我知道他能幹,雖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氣,所以我一直忍著,捏著鼻子用像他這樣的人。所以,其實什麽實事都不會做的我,靠著會用人和會做人,最後當上了廠長到現在混成局長,而什麽事都會做的老林,老來連飯碗都保不住,最後還死得那麽淒慘!嗨,老林這頭強牛啊,做事那麽行,乍做人就半竅都不通呢?”
這段教導令方宇受用無窮。雖然是學醫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專業方麵的能力一般。不過信奉其父的處世哲學的他,學會了做人,同時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會做事又不會做人的人為夥伴,麵對身邊的傻瓜和笨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學會容忍:他們雖然做事無能,但禍害人卻都是高手,和這種人打好關係沒有壞處,所以做人本事遠大於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錯。
“當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吳的那個誰吧?”
“吳天來那個笨蛋!當年我調走前都反複對他說過了,老林這家夥雖然脾氣不好卻是能幹的幹將,你再討厭他也得捏著鼻子給我用了。這家夥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幫子像他這樣的刺頭趕走了!這幫刺頭雖然討厭卻都是實打實的骨幹,有真本事的!結果呢?刺頭一走,廠子三天兩頭出事故,很快就倒了。老吳自己,最後也被人給剮了,死得比老林還慘!殺他的人,我一直懷疑都是被他趕走的那幫人幹的!他那樣折騰人,又黑又貪,做事還不給別人留後路,最後自己也沒有活路!”
看著正埋頭於書海中的林楓,方宇忍不住又回想和老父的那段閑聊。林楓,我的老朋友,那個吳廠長的死,是你做的嗎?
那個被剮的吳廠長,死得非常地慘,全身上下被剮了一百三十七刀,最後是活生生地痛死。凶手剮人的手法非常地高明,人體有六百三十九塊肌肉,凶手切下了他一百三十七塊,每一塊塊肉都是獨立的、完整的,沒有粘連一絲別的肌肉——如果這是在上解剖課,這個手法可以拿滿分!而且為了防止他過早地失血而死,凶手在施刀的過程中甚至還對他進行了精巧的血管結紮手術止血。
案發後本市的醫院和醫學院很自然地成為了警方偵破的重點。當時還是在校生的方宇所在的學校就有警察上門調查過,因而他對這個案件也有了解。不過這起震驚全國的大案最後卻成了無頭公案,凶手至今都逍遙法外。
方宇在知道了林楓的能力之後,一直都隱隱地認為這起案件,還有後來發生的幾起案件都和他有關。尤其是在看到擺在門口的那個思考者的雕像後,這樣的想法就更加的強烈。因為那座赤裸的人體木雕像身上的每一塊肌肉,每一道紋理,完全是按照人體肌肉的紋路雕畫出來,毫無一絲偏差,足以做醫學院解剖課的教學樣本。
林楓是凶手,這個念頭埋在方宇心中已有很多年了,但他一直沒有問。他對這個朋友的了解,就像自己的父親了解這位朋友的父親一樣。林楓完美的繼承了他父親的優點和缺點,並且一度將二者都發揚光大。
後來,林楓也意識到了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於是他主動地努力去修正——不是自己主觀地用自我意識和理智去控製,而是從“化學反應”角度去控製。通俗一點的說法就是,把自己當成精神病人去“治療”。
當時林楓自己為自己設計的“治療方案”,方宇回想起來就渾身發寒,對別人狠沒什麽,但對自己也狠到這種地步,那簡直是妖孽一般地存在!
自我治療後的林楓,做事學會了迂回,反應恰到好處,也能容忍身邊的傻瓜和笨蛋!但那樣的他,那段時間的他,方宇絕對很不喜歡,所幸那台“人形機器”在三年前重新變回了人。
瞧著林楓,方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正在考慮該怎麽開口的時候,林楓衣服口袋裏的手機鈴聲響了起來。
鈴聲隻是響了兩聲,就被他的主人直接關掉,甚至連拿出來看一下是誰打來的也欠缺。一分鍾後,邊上的電話鈴聲又響了。
“我去接!”
“不必,煩!”
方宇移動腳步想去接電話,林楓卻先他一步,抓起書架上的一本書,用力地砸向三米外的桌子上的電話機,正中目標,話筒飛了起來連著話線搭拉著掉在地上,屋裏隨即又安靜下來。
“這下安靜了!”
林楓的臉上露出勝利的表情,而方宇則抱之以見怪不怪的苦笑。林楓這樣暴力地應對“騷擾”電話,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每當老友沉迷於自己的世界之時,他憎恨一切外來的幹擾!像這種擾人清靜的電話,他砸了不知多少次了。
趁著這個機會,方宇決定把想好的話說出來。
“我說小林子啊,有個事很想和你說說......”
“啥事?”
又回到書本世界中的的林楓連頭也沒抬,了解他的方宇也深知這一點,繼續道:
“這三年來,你雖然病了,可是我卻喜歡這個變回高中時的你.....”
“那是幼稚無知的我!”
“可是很真!”
“是腦子裏那顆該死的瘤子破壞了我控製化學反應的能力,讓我變回去了!不過這個瘤子正在消失!”
很木然的聲音,像三年前的他,不偽裝的話,真實的語氣是僵硬得像木頭。身體在恢複的過程中,那個“機器人”也快回來了,才幾分鍾的時間,他的性格竟變得這麽快。
“啊,不能這樣看的。至少這三年來,你變得很不錯,周圍的人,大家對你的感覺都很好。現在如果你真能完全恢複,沒必要再做那種事,再把那些東西割掉吧,他們畢竟是人體自然形成的一部分?”
“為什麽要保留那些東西,那些東西會讓我變得愚蠢!我的父親就是因為這些東西才會那樣的!我不會重複他犯下的錯誤!”
“可是,你是知道,存在必有其必然的理由,就算是從前被認為是多餘的盲腸,現代醫學也認為他是人體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沒有了那些多餘的東西後,世界在我眼裏變得很簡單,非常地簡單!什麽都可以看透,什麽都可以適應,一切盡在掌握之中,那種感覺很妙!”
方宇無語,他知道這一回又失敗了,就像多年前一樣。
手機鈴聲又響。
這回,串場的聲音來自方宇身上,林楓微露不滿的表情,輕哼一聲,低頭繼續看他的書。
方宇知趣地跑到陽台上,幾分鍾後,回來的他把話機遞到林楓的麵前,臉上一副帶著一股怪怪的味道。
“你剛才不接電話,差點錯過了一件天大的好事!”
“好事?”
“你徒弟打過來的!”
“那家夥除了泡妞能整出什麽好事來?”
林楓做厭煩狀地接過手機,交流了幾句後,臉色漸漸地變了,在方宇看來,那分明一副**到極點的模樣。
掛斷電話後,林楓將手機丟還給老友。
“真是麻煩!”
先前那種機器人一般的剛硬猛地不見了,換之的是一副要馬上相親卻沒有準備好的小男生的表情,這樣子讓方宇看了很想笑。
“泡妞的機會來了!你不會打算把自己變成機器人去泡妞吧?”
高智商,低情商,用這六個字來形容林楓再貼切不過。至於他所謂的切割掉不必要的東西,在方宇看來不過是一種低情商人士麵對人際交往和感情生活時的逃避。
“我不會做那麽麻煩的事,看上哪個妞,直接推倒就是了!從前我都是這樣幹的!她要是來了,我直接就在這裏把她推倒!你是知道,我的手,對機器管用,對人也一樣也有效!沒必要做“泡”這種低效率低產出的事情!”
方宇笑而不語。相處多年,他太了解這個人,林楓過去不惜將自己的情感“切割”,並不是因為他是無情的人,相反,他的內心世界比誰都豐富。